《网络空间中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互联网的产生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依托的平台,网络游戏的出现则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生成契机。关于虚拟财产的定义,有泛义,广义和狭义之说,尽管各种学说包念的内容有多有少,但达成统一的一点为:虚拟财产其实就是存在于网络中一系列的数列号,其具有虚拟性,依附性,现实性,交易性和持续性五大技术特点。虽然仅就目前来说,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财产,尚存在争议,但虚拟财产的创造者毕竟对其的产生付出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所以说是具有价值性的。既然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在程度上具有现实财产的性质就要对其予以法律保护,游戏运营商如果侵犯了玩家的利益就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包括网络中的虚拟财产,电子货币,域名及平常我们聊天用的号,可以说虚拟财
从一名刑法研究者的角度而言,它最摄人心魄的地方恐怕还是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从这以后,无论立法者尊崇也罢、抨击也罢,无论司法者维护也罢、漠视也罢,罪刑法定主义就成为中国刑事法治进程中避不开的坎儿,绕不过去的弯儿,它如同孙猴子头上的“紧箍咒”,如影相随、不离不弃。罪刑法定因而成为刑法之中最沉重而深邃的话题。
《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从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所面临的威胁着手,通过梳理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新趋势,提出以个人信息控制权为核心,使个人信息保护理念由重归属向重应用转变,设置科学的个人信息损害赔偿机制和技术保护机制,以实现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产业发展之间的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可供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互联网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和网络信息安全从业者参考使用,并可作为法学、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等专业的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的参考用书。
计算机网络始于美国,网络犯罪案件也始于美国,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方面,美国的理念也更先进,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美国的法律非常健全,要求也相当严格,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时如果程序出现问题,甚至是勘查工具或取证软件有问题,案件则很难胜诉,这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方面。 《当代世界警务理论与侦查实务精要译丛 网络犯罪侦查:在安全专家、执法人员和检察官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的思路非常务实,介绍了警察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整个过程,即从现场到取证,到法庭,并提出了在警察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过程中新的理念和思路。 《当代世界警务理论与侦查实务精要译丛 网络犯罪侦查:在安全专家、执法人员和检察官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不仅介绍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过程与思路,还着重说明警察在各个环节需要做什么、怎么做、注意什么,
《互联网规制的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研究》共分六个章节,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适用于互联网规制中,并探寻以下问题:互联网规制是否构成贸易障碍;互联网规制构成何种贸易障碍;成员方是否可以援引例外条款对其互联网规制措施进行正当化。
本书通过对媒体规治的一般原理和措施的研究和讨论,以及通过对网络新媒体的特殊性对媒体规治制度的研究和讨论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新媒体法律规治的特殊性。并通过对公权力社会和私权利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的介绍,来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对媒体规治的理念和措施的本质差别,并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特殊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处于两个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如何规治网络新媒体进行了研究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