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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法系概览》在比较法的发展史上无疑具有开创性的地位。可以说,现代比较法学宏伟而庞大的学科体系是由威格摩尔在《世界法系概览》一书中完成的。它是继梅因的《古代法》之后,英美比较法学家贡献的又一部划时代巨著。本书论述的法系涵盖了世界各地、从古至今曾经存在过的共计16个法系,按大体上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依次是:埃及法系、美索不达米亚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希伯来法系、希腊法系、海事法系、罗马法系、凯尔特法系、日耳曼法系、教会法系、日本法系、伊斯兰法系、斯拉夫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并对其发展演变的历程及其内在规律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在多国法制史和比较法制史研究方面做出了可贵的探索,开创了现代比较法学的研究体系。
近年来,随着国际航运中心的东移,国际海事仲裁中心也呈全球化扩张并向亚太地区转移。在推进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建设的过程中,我国与沿线国家之间海事争议的产生不可避免。如何有效应对、妥善解决,何为恰当的争议解决方式,需构建怎样的争议解决机制,打造怎样的法治环境,以服务和保障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建设行稳致远,无疑是首当其冲应予解决的问题。我国作为共建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的倡议国及沿线最大的国家,理应发挥更大作用、承担更多责任。
全书分三卷,卷共5章,简要介绍了诸如法律和战争等基本概念,该卷集中讨论 战争的合法性 问题。他认为,根据自然法,任何人基于正当理由均可以发动战争。 第二卷共26章,该卷主要是万民法在国际层面的运用和分析;它看似只在少数章节论述到战争的原因,但其背后的法理均与战争、和平有关,实际上隐含着战争的原因及战争可能的避免与减少。第三卷共25章,该卷集中讨论战争中各种情况,不是战争的理由,而是战争所涉的程序如宣告等、战争中的权利如战俘的权利等、相关主体的行为对不正当战争手段的节制,如对战俘的态度及给予的待遇、毁坏敌方财产行为的节制、杀戮行为的节制、战后公民财产权的恢复等;同时对战争中的中立者、个人行为和交战双方之间及相关人员的诚信等都给出了精彩的分析和论述。
本书是同名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 本课题研究正是针对目前刑事审判实践与庭审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本书总体上以争议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为研究对象, 设二十章, 研究了刑事证据调查规则的二十个专题。 这些专题从逻辑构造上可以划分为若干部分: 部分,关于调查准备和庭审证据调查安排(证据调查的逻辑)。第二部分, 是如何对各类证据进行庭审调查。 这是庭审证据调查的主体,涉及本书的九个专题。 第三部分,是特殊类型刑事案件的证据调查专门研究。适应法律修改以及专业化审判的要求, 本成果专题研究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未成年人、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等特殊类型刑事案件, 以及缺席审判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问题。第四部分,是研究证据调查基本制度中的某些重要专项。包括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庭调查,以
《犯罪心理学(第9版)》是一本从社会心理角度研究犯罪的教科书。更具体地说,是将犯罪者视为出自社会心理环境中的多重系统并持续受其影响,以此为基础来进行研究的一部专著。我们相信,研究 犯罪问题 ,有意义的理论、严谨的研究、相关知识的很好应用,这些都需要对影响一个人人生道路的众多层面有透彻的理解 从这个人到他的家庭,他周围的人,他读书的那些学校,他的邻居,他所在的社区,所处的文化,以及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
沃尔夫冈 多伊普勒编*的这本《德国劳动法(第11版)》是德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材,深受法学学生、法律工作者和劳动法相关从业人员的欢迎。本书根据2015年德文修订的第11版译成,反映了德国劳动法领域的*新研究成果。 本书对德国劳动法的基本结构和重要领域作了比较详尽的阐述,不仅介绍了法律问题的学理讨论和司法实践,而且结合相关数据展现了德国社会现实中的法律实施情况。本书首先讨论了集体劳动法领域的同盟自由、集体合同和劳资博弈等问题,介绍了企业职工委员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制度。然后着眼于个体劳动法领域,关注个体劳动关系的命运,涉及从招聘中的歧视禁令、劳动报酬和替代支付到解雇保护等各个环节。另外,本书也指出了近年来劳动关系非标准化的趋势,深入分析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
《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是法律经济学领域为杰出和全面的著作。波斯纳运用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价格理论等学说对美国的法律理论、法律史、宪法、财产权法、契约法、侵权法、刑法、反托拉斯法、劳工法、公司法、证券法、税收法、国际贸易法、法律程序规则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经济分析,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学术向导和成果总结,使《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成为美国乃至全世界法律经济学领域中为杰出的经典著作和教科书。它不仅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历史和进展,而且是我们学习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并将其运用于解决中国法律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第四版曾在国内出版,出版后即成为法律经济学领域的图书。此次引进原著第七版,译者在中文初版的基础上,按照
作为法律解释的 黄金规则 ,体系解释方法采用从形式到实质的渐进解释路径,有效实现了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支撑与证立,解决了法律体系的碎片化与冲突。本书以 体系解释方法 为研究对象,致力于法律解释方法的精细化研究,从体系解释方法的概念革新、思维形式、解释依据、运用规则等方面系统阐释体系解释方法的司法运用,概括出基于法律体系逻辑关系的结构解释、基于法律体系融贯性的意义关联解释,以及基于法律体系开放性的法源关系解释等司法运用样态。
社区是公民参与公共生活,培养和提升公民自治和民主参与能力的基础性平台。社区治理则是这个平台的制度性运作。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社区党建、物业管理和文化活动等事务治理的规范性需求越来越大。社区治理主体是多元的,规范也是多元的。本书运用法治社会和公共治理基本原理,研究社区治理中的多元规范,对社区治理实践中的国家制定法、软法、民间法、党内法规、公共政策和民事协议等,分析了各种规范的具体存在形式和功能等,并运用结构主义视角,阐述了多元规范之间的衔接、转化与合作等关系,后就如何改进社区治理多元规范结构,以更好地推进社区多元共治格局的构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费希特(1762 1814),德国古典哲学家,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本书是费希特依据他早期的知识学原理系统地研究法权哲学的专著,亦是一部经典的古典政治哲学著作。本书分为三编:法权概念的演绎;法权概念的适用性演绎;法权概念在现实社会中的系统应用。费希特的法权哲学为先验地演法治共同体的正义基础及其理性根基提供了思想方案,其所探求的政治制度的自然法正义价值仍具有相当的启发性。
土地契约是二十世纪中国重要的史料发现,著者利用 外收藏的明清土地契约,对明清时代的经济结构、土地制度和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地权分化的历史运动,贵族地主经济、庶民地主经济和山区经济的变化等问题,作了新的探索,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在法学、比较史学的观照下,以民间文书证史,揭示出中国古代土地所有权的丰富内涵。围绕山东、安徽、浙江、江苏、福建、 、广东、广西的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进行区域性的专题考察。两方面互为补充,彼此参照连贯,深入阐述了明清时代乃至秦汉以降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经济的结构及其演变趋势,为研究中国契约学、明清社会经济史拓展了新途径。
《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是法律经济学领域最为杰出和全面的著作。波斯纳运用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价格理论等学说对美国的法律理论、法律史、宪法、财产权法、契约法、侵权法、刑法、反托拉斯法、劳工法、公司法、证券法、税收法、国际贸易法、法律程序规则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经济分析,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学术向导和成果总结,使《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成为美国乃至全世界法律经济学领域中最为杰出的经典著作和教科书。它不仅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历史和进展,而且是我们学习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并将其运用于解决中国法律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 《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第四版曾在国内出版,出版后即成为法律经济学领域的图书。此次引进原著第七版,译者在中文初版的基础上,
《调研理论与调研现场》, 本书将哲学方法引入调研理论,构建了调查研究的理论体系,设计出了社会测量的 结构量表 ,阐述了调研机构的性质、特点、任务和管理模式,将调查研究理论做到 本土化 和 特色化 。 《调研报告类型案例分析》, 本书展示了各种类型调研报告的具体形态,同时将前两卷书从理论上阐述的为何分类和怎样分类将其具体化用于实践,变成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理论成果。并对书中选择的55篇范文逐一地加以分析和点评,便于读者从不同角度理解不同类型调研报告的不同特征,使其做到心知肚明、胸有成竹地写成合格的调研报告。 《如何撰写调研报告》, 本书根据不同的调研目的和调研课题的特征,从功能上阐明了调研报告及标题、导语、正文、结尾的各种类型,同时介绍了各种类型相互搭配的规则和写法,便于搭建调研报告的结构;
汉译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应译为《权利哲学纲要》,三篇标题“抽象法”、“道德”、“伦理”,分别应译为“抽象权利”、“良知”、“道德图景”。鉴别《刚要》核心概念汉译得失的前提是理解黑格尔的思想体系,因而本书也是对《纲要》的系统理解。《逻辑学》是《纲要分的认识方法,本书也对《逻辑学》做了简明清晰的解说,纠正了一些认识误区。
一个法学门外汉的十年求索之路2005年时任吉林法学院教授的邓正来先生发表了的系列论文《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从而引发了中国法学的巨大震荡。本书作者围绕《中国法学向何处去》撰写了大量的论文,并应邀在全国各地高校做了二十多次学术讲演。在进一步阐发、批判、推进邓正来教授法哲学思想的同时,又对中国当代法哲学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批判性思考,最终形成了自己的法哲学思想新道统论。
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概念、属性、类型、列举、匿名五个方面的论述,《个人信息的法律界定及类型化研究》分别从“个人信息是什么”“有几种个人信息”“什么不是个人信息”三个方面,较为全面地回答了个人信息的法律界定及类型化问题。通过对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本书回应了个人信息保护中基础的若干理论问题,为个人信息保护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