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契约是二十世纪中国重要的史料发现,著者利用 外收藏的明清土地契约,对明清时代的经济结构、土地制度和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地权分化的历史运动,贵族地主经济、庶民地主经济和山区经济的变化等问题,作了新的探索,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在法学、比较史学的观照下,以民间文书证史,揭示出中国古代土地所有权的丰富内涵。围绕山东、安徽、浙江、江苏、福建、 、广东、广西的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进行区域性的专题考察。两方面互为补充,彼此参照连贯,深入阐述了明清时代乃至秦汉以降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经济的结构及其演变趋势,为研究中国契约学、明清社会经济史拓展了新途径。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所收均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原创性学术论文、书评和研究综述。第十五辑收入论文十四篇、论著目录两篇,内容包括秦汉时代的赃罪、耐刑,唐代公文书体系与普通民户的户 问题,明洪武十三年《大明律》相关研究,以及清代刑部判例分析等,其作者均为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研究的青年学者,反映了该领域的 研究动态、研究方法和热点问题,有助于相关学者和法制史爱好者深入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
本书是作者拟撰写的《公司法实务三部曲》中的本。本书采用问答形式,所涉问题大多是法官、律师及公司管理者向作者咨询的实务问题。作者花了近三本书是作者拟撰写的《公司法实务三部曲》中的本。本书采用问答形式,所涉问题大多是法官、律师及公司管理者向作者咨询的实务问题。作者花了近三年半的时间进行收集。这些问题围绕股权、控制权及公司治理展开,作者从这些问题中精选120个,结集成本书。从股权、控制权及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分析,股权架构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并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配。只有公司控制权配置得当,才能给公司治理带来效率,否则,容易导致公司控制权争夺,甚至纠纷,进而严重影响公司发展。以往的类似图书,主要对公司治理进行事实描述及问题归纳,大多缺乏解决方案,本书力图弥补这一缺陷,从法律规则视角,为股权
本书以《清史稿·刑法二》对清代刑罚种类的总结为基础,将内容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死刑,下篇为流刑、徒刑、杖刑、答刑、枷号、赎刑、锁带铁杆(石礅)等刑罚。本书采用了法律社会史的研究方法,注重刑罚实施及其效果的研究,围绕着刑罚的实施“人”或者人群的表现也是本书的考察重点。本书力图从整体上把握清代刑事政策的基本思路,认为清代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总体上实施的是轻缓的刑事政策。这也是一种两极化的刑事政策。在刑罚的实施中,固然常见严酷的官员和严厉的举措,但这并不影响对清代轻缓刑事政策的总体判断。毕竟,严的一极只针对少数不可教化之人,对大多数民众宽厚的一极才是主要的。官场“立法严”的思想真实存在,但这不影响地方官“行法宽”的普遍存在。
本书建构以保险合同法为核心,向其他法域和学科辐射的开放性理论体系。本书对保险制度、保险合同法渊源、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成立以及保险责任开始、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合同效果以及保险合同终止等进行了权威的释义;对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相关条款、权利、义务等进行了仔细的解读;对保险司法重要判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本书利用 外收藏的明清土地契约,对明清时代的经济结构、土地制度和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地权分化的历史运动,贵族地主经济、庶民地主经济和山区经济的变化等问题,作了新的探索,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在法学、比较史学的观照下,以民间文书证史,揭示出中国古代土地所有权的丰富内涵。围绕山东、安徽、浙江、江苏、福建、 、广东、广西的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进行区域性的专题考察。两方面互为补充,彼此参照连贯,深入阐述了明清时代乃至秦汉以降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经济的结构及其演变趋势,为研究中国契约学、明清社会经济史拓展了新途径。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以来,中国的“法律与人类学”研究经历了既相互区分又对话融合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仅有法学与人类学者的参与,也有历史学者、社会学者的参与,并且与政治人类学、经济人类学、艺术人类学、历史人类学也有相通之处。在中国语境下所讨论的中心问题包括法律与情理、法治现代性反思、法律语境化、延伸个案方法,等等。适时分类整理这一跨学科研究的主要问题,将会对降低学科间的知识壁垒,强化彼此知识和方法的互惠能力产生积极意义,也有助于形成认识中国问题的“法律与人类学”知识框架。
本书对外国数据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解读和研究。上编选取了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等十个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研究对象,详细介绍了这些关于数据的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之上,本编对各个数据立法的沿革、数据立法模式和体系、数据监管体制加以梳理和概括。除了数据领域的专门立法,本编还介绍了这些在信息和网络方面的立法情况,以期能够为全面地阐述外国数据法律制度。此外,为了好地了解外国数据法律规范的实施情况,还引入了国外与数据相关的典型司法判例和监管案例。下编主要包括三章,章主要介绍欧洲数据法,包括欧盟数据法概要、欧盟主要数据立法、欧洲其他区域性组织数据法。第二章主要介绍以中国为核心的区域性数据法。第三章主要介绍以美国为核心的区域性数据法。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以来,中国的“法律与人类学”研究经历了既相互区分又对话融合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仅有法学与人类学者的参与,也有历史学者、社会学者的参与,并且与政治人类学、经济人类学、艺术人类学、历史人类学也有相通之处。在中国语境下所讨论的中心问题包括法律与情理、法治现代性反思、法律语境化、延伸个案方法,等等。适时分类整理这一跨学科研究的主要问题,将会对降低学科间的知识壁垒,强化彼此知识和方法的互惠能力产生积极意义,也有助于形成认识中国问题的“法律与人类学”知识框架。
本书的副标题--对稀缺资源进行悲剧性分配时社会所遇到的冲突已经将本书研究的范围具体化了。这是一个任何社会都会遇到的问题,英国也好、意大利也好、我们国家也不能幸免,这类分配稀缺资源结果必然是悲剧性的残酷现实,同时又经常会以不同面貌出现,严重困扰着人类生活。两位作者在分析了各种类型的必须面临悲剧性分配的类型和处理结果后,提出了极具启发的理论。目前这个常识性的理论已成为现今法律经济学研究必须考虑的因素,作者卡拉布雷西是芝加哥法律经济学派领军人物,该书是美国1978年以来法学引证率的学术著作之一。
本书基于自2005年至今环境公益诉讼理论迅速积累发展、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积极探索推进的时代背景,从探讨何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适当的起诉主体的视角,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等方法,重点关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域内外差别、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不同主体的共性及特性等问题,意在研究各类起诉主体在现实法律环境中的实然性,构建更有效的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解决方案。
本书试图修正若干中外法律用语的错误翻译;试图让“民法”与经济法、“民法”与商法划不清界限这一世界性难题迎刃而解;试图澄清法律体系问题上的数千年历史迷雾。 此次增订增补了六篇论文,既是对法律层次论的运用,也是对法律层次论的补充。另外,本书附录了六篇文章,包括网上流传已久的《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一文。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而经验源于实践。本书是一位法律人对自己20余年司法审判经验的梳理与总结。作者笔耕勤思,饱含深情,个性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实践中的私法”图景。全书共分为法律方法、裁判技术、程序规范和个案正义四个部分。其从法律方法入手,既有程序方面的经验梳理和拓展创新,也有实体方面的理论分析与解释应用;运用区分、解释与衡量等基本法律方法,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漏洞填补、不确定概念解释等疑难问题,进行有效的实践逻辑推演。
一般语词从典型情况到边际情况的延伸是清楚的,这并不是因为这两类情况没有差别,而是因为这种延伸的情况经常出现,以致人们对这语词怎样适用有了一个一致的意见。本书面向法学研究的需要,介绍法学语言转向在当代的研究。法律语言的研究有助于解决社会问题,本书的出版希望能为从事汉语言功能变体研究的学者提供借鉴。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以来,中国的“法律与人类学”研究经历了既相互区分又对话融合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仅有法学与人类学者的参与,也有历史学者、社会学者的参与,并且与政治人类学、经济人类学、艺术人类学、历史人类学也有相通之处。在中国语境下所讨论的中心问题包括法律与情理、法治现代性反思、法律语境化、延伸个案方法,等等。适时分类整理这一跨学科研究的主要问题,将会对降低学科间的知识壁垒,强化彼此知识和方法的互惠能力产生积极意义,也有助于形成认识中国问题的“法律与人类学”知识框架。
由张冠梓编著的这本《法律人类学—名家与名著》主要向你评述了法法律人类学者及其代表著作。每篇文章大致分为:作者小传;代表性著作的初版、再版、翻译版本情况;写作代表作的时代背景;该书的主要篇章结构与内容;该书的理论意义已历史意义;该书在法人类学发展史和世界学术史上的地位与特殊性。
《客方言标准音词典》共收4975条词语,主要是20世纪30年代至该世纪末的梅县话日常口头用语,包括一部分习用语、俗语、歇后语和谚语。凡词形与普通话不同或词形与普通话相同但词义上有差异的方言词语,均收入《客方言标准音词典》;词形与词义相同,仅读音不同者,一般不收入,但酌收少量保留古读或白读的词语,如“飞”、“知”、“中”、“分”等。
《老警再思考》从学术性、专业性、辩证性等角度阐述了笔者关注的创意警务与警营生态、警务改革、辅警队伍建设等诸多涉警话题,集结了笔者2019年以来“微思考”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