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成果,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对以下内容作出规定:教学成果奖的分类;申请 教学成果奖的条件、 教学成果奖分类、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奖条件、奖励等级、奖金数额、评审组织和办法。 本书为此条例的白皮书。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于1990年4月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随着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持续深度融合,网络已成为生产生活的新空间、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交流合作的新纽带。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机构甚至个人,从商业利益等出发,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制定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将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草案共八章七十条,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本法适用范围;(2)健全个人信息处理规则;(3)完善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4)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个人的权利和处理者义务;(5)关于履行个人
目 次前 言II引 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合同起草审查指南—三观四步法”概述35 合同起草审查原则46 “宏观—交易结构”的起草审查57 “中观—合同形式”的起草审查138 “微观—合同条款”的起草审查159 合同起草审查的四步工作流程17参 考 文 献19
2008年8月《 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审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对有效预防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规定》逐渐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特别是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不够精准问题较为突出。此次修订主要围绕提高营业额标准、优化申报标准两方面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草案)》草案明确党对监察官制度的领导,规范选人用人、职能职责、管理监督等环节,促进 监察权规范正确行使。在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职方面,草案将监察官的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促进 监察权规范正确行使。 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监察官的任免,监察官的管理,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监察官的职业保障等。
为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 审判工作实际, 于2020年12月25日由 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对劳动争议的限定、劳动争议的管辖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维护了和谐劳动关系。 本书收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方便广大读者及时掌握劳动方面的 的法律规定。
为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 审判工作实际, 于2020年12月25日由 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对劳动争议的限定、劳动争议的管辖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维护了和谐劳动关系。 本书收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方便广大读者及时掌握劳动方面的 的法律规定。
为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 审判工作实际, 于2020年12月25日由 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对劳动争议的限定、劳动争议的管辖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维护了和谐劳动关系。 本书收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方便广大读者及时掌握劳动方面的 的法律规定。
为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 审判工作实际, 于2020年12月25日由 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对劳动争议的限定、劳动争议的管辖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维护了和谐劳动关系。 本书收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方便广大读者及时掌握劳动方面的 的法律规定。
《保守 秘密法》规定, 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 、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 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 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为深入贯彻学习新修订的《保守 秘密法》相关法规,便于各单位、广大群众 好学习保守 秘密工作相关法规知识,我们特编写了本书。本书依据《保守 秘密法》《保守 秘密法实施条例》《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精选与保守 秘密工作联系 为紧密的100个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广大群众轻松、快速学习应知应会的保守 秘密工作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制定的法律。
为加强法治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 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地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本法的全面修订是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一个重要目标,并且与《 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中保障妇女权益的举措相辅相成。修订草案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强调了对妇女就业平等权以及财产权益的重视,针对近些年来出现的一些侵害妇女权益的新现象新趋势,修订草案回应时代挑战和现实需求,对妇女生命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给予重点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包括总则、全民健身、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共十一章。该法是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推动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而制定。 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旨在推动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明确了以全民健身为基础的体育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外国企业依照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于2010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584号公布,2013年7月18日根据《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次修订,2018年9月18日根据《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对登记事项、设立登记、变 登记、注销登记、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 本书为此条例的白皮书。
召开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之一,煤矿的安全生产对于保障 能源供应和维护社会安定至关重要。公布后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围绕煤炭安全生产进行了相应规定,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简明问答部分选取与《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拓展与补充,帮助有关读者 好的学习和理解。
为了维护 安全,保卫人民 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 《公民举报危害 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共5章,24条,对 安全机关实施的公民举报奖励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举报奖励工作应当贯彻总体 安全观,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构建 监察体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这部法律的通过,将进一步引发中国政治体系的变革,引发中国司法的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明确党对监察官制度的领导,规范选人用人、职能职责、管理监督等环节,促进 监察权规范正确行使。在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职方面,草案将监察官的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促进 监察权规范正确行使。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 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条例》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工作机制,并明确牵头部门。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加强预防监测。《条例》突出防范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机关、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各方面作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宣传教育、行业自律、举报奖励等各项制度,扎实做好市场主体登记、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