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实施刑事诉讼法新规定,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10月11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从宽幅度、审前程序、量刑建议、审判程序、律师参与、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认罪认罚案件的依法从宽处理,构建繁简分流的多层次诉讼体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为便于实践中准确理解和适用,本辑重点收录了*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撰写的解读文章,详细说明了该意见的制定背景、经过和主要内容,并重点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坚持的原则、认罪
《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 总第185辑(2020.05)》收录了《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19)摘要》《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等重要规范文件。 2020年3月,《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 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省级政府将有更大权力自主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提高审批效率、项目落地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从而改善营商环境、服务产业发展,同时解决农村建设项目落地难、农村土地利用低效浪费等问题。土地审批放权目标是 增效 而不是 增量 ,不是建设用地 松绑 ,城市土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