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与刑罚》是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创始人贝卡里亚的经典著作,也是刑法领域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初版于1764年,是人类历史上部对刑罪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因为其早已被所有凡研习法律的学生、学者认为是之书目,所以对其内容的任何介绍都显得是多余的。本次出版的是贝卡里亚的47章版,也是至今完善的一个版本,书中同时登载《论犯罪与刑罚》译者黄风先生所写贝卡里亚的个人传略和对其刑法思想的解读,作为国内翻译贝氏作品的权威译者,其评述对国内读者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本书主要介绍了特警队员常用武器类型,以武器基础知识为基础展开对武器使用相关方法的研究,将武器使用技能分为基础射击、应用射击,并提出了压力环境下的综合训练方法。在对射击技能进行充分阐述后,进一步提出了对特警战术的研究。该部分内容按照从基础战术到高级战术、从单警战术到队组战术的由浅到深的方式展开阐述研究,涉及了特警队员日常会运用到的绝大部分战术类型,内容较为全面。本书比较重视法律同武器使用及战术运用的结合,突破以往武器类书籍关于法律内容的写作方法,将法律部分按照原则、规定、责任等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将相关法条融入其中,更加通俗易懂,并用图表的方式解决了警察开枪后涉及的程序问题,为武器使用教学及一线警察的用枪顾虑做出了些许突破。本书主要介绍了警察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应具备的处置技能及战
本书是2014年出版的《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的增补版,以时间为维度,记述了发生在安徽省淮北市的一起挪用资金案,本案可以说是征表我国司法体制弊病的一个难得的标本。为案件获得公正处理,本案当事人高尚历经一审判决无罪、二审改判有罪,然后是从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再到最高法院的艰难申诉。在最高法院驳回申诉以后,高尚又向最高检察院提出申诉。本书以司法文书为中心线索,勾勒了高尚挪用资金案诉讼和申诉过程,以及本案公诉人孟宪君在退休以后,向最高检察院检举自己办错案而进入媒体视野的戏剧性变化。本书以翔实的司法资料和生动的媒体报道为材料,还原了高尚挪用资金案的法律面目和公众形象,并引述专家意见书等材料对高尚挪用资金案从法理上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本书最后部分收录了作者的《无冤 司法的最高境界》一
《走私罪系列研究丛书:走私犯罪应用经济学研究》从数量经济学的角度对走私犯罪进行研究,首先分析走私犯罪的经济原因,客观地描述了走私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从动态的角度考察走私的弊端及其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严重影响,并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运用经济学基本的分析工具,即成本-收益理论来分析走私和反走私过程中的成本-收益关系,具有普遍意义。同时,在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意大利、法国、台湾等的反走私措施进行借鉴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的反走私实践。为应对走私,我国政府有针对性地不断变革和努力完善缉私体制。《走私罪系列研究丛书:走私犯罪应用经济学研究》从制度层面重新审视中国缉私体制的发展历程,在回顾历年打击走私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缉私体制运作实践中的经验,分析缉私工作中存在
贪婪、虚荣、迷茫、失衡,使这些职务犯罪者人生奋斗的方向发生了偏离,滑出正确轨道,滑向腐败深渊……如何找到一种途径,在他们“偏离”之初就能及时发现和修正;如何确立一种制度,使他们根本就没有“偏离”的条件与可能一这就是本书所要告诉你的。
《刑法的致知》是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的讲演集之二,偏重于对刑法的学理性探讨,在内容上可分为刑法的方法论、刑法的知识论和刑法的学术史三个部分。其中,刑法的方法论所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包括了刑法学习的方法论、刑法研究的方法论以及犯罪认定的方法论,其侧重于技术和技巧。相对于此,刑法的知识论则更加强调价值和规范。在刑法的学术史部分,本书对苏俄刑法学和德国刑法学进行了历史考察,涉及的刑法人物包括贝林、特拉伊宁、李斯特和罗克辛等著名学者。总体而言,本书适合作为法学专业人士的刑法进阶参考读物。
本书以国际化与本土化为主旨线索,对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进行了专题性研究,主要内容为: 1、从三个维度多元层面重新廓定了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同时运用整体论范式,对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进行了整体性反思,明晰了其整体状况、存在问题以及未来展望。 2、在学科特质的基础理论方面,对犯罪学的定义及其规律性、犯罪学研究对象、犯罪概念、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四个主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与探讨。 3、在犯罪解释的基础理论方面,不仅给这门事实学科、经验学科的理念给予具体界定,赋予具体内涵,还对国外犯罪学的理论从整体上进行了宏观把握,对我国犯罪学界努力的方向进行了独到的思考。 4、在学科成长的基础理论方面,对我国当前犯罪学研究的应对性、刑法倾向性、移植性与模化性四种性格进行了分析,重点讨论了我国犯罪学本土
《你不知道的刑侦内幕:一线警察讲段子》是由资深警察何斌经过五年采访,根据一线警察口述资料,加工整理而成的一部刑侦纪实故事集,书中精选了四十多个真实的经典案件,包括杀人案、抢劫案、诈骗案、盗窃案等不同案件类型,将凶杀、绑架、奸情等犯罪元素一网打尽。
事实上,《刑罚的历史》主要是欧洲的刑罚史,尽管其中也涉及到亚洲、美洲和大洋洲等地区,但我们所见到的更多还是长时间笼罩着欧洲的司法黑暗。 以高度文明自傲的欧洲人也许无法相信他们的先人竟发明过那么多的折磨犯罪嫌疑人的手段。直至近代,被宣布有罪的人通常只有两条道路――死亡或奴役。仅是英伦一国,适用于死刑的罪名就超过了200种。而处决的方式至少包括了生祭、活埋、沸煮、溺毙、钉死、纹吊、斩首、由动物咬噬或用石头砸死等等。这些花样迭出的酷刑的发明者名单里不乏国王、贵族、神职人员以及备受敬重的专业人士。难以想象的还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