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主义是我持续关注的一个课题。本书的三部分内容是我在不同阶段对罪刑法定主义思考的成果。篇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解读,虽然平铺直叙,不见波澜,但以体系性的叙述展示罪刑法定主义的一般精神。第二篇写于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是为罪刑法定主义立法化而摇旗呐喊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为题,发表在1996年《法学研究》第5期,是我个人为满意的一篇论文。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法理阐述,围绕罪刑法定主义,贯通古今、外以及立法与司法等数个向度,’使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上得以展开。第三篇是在实现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以后,对罪刑法定的司法化的关注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为题,发表在《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现实阐述,结合有关案例和素材对
恩里科 菲利(Enrico Ferri,1856-1929)是意大利著名的犯罪学家。他与龙勃罗梭、加罗法洛(Baron Raffaele Garofalo)被誉为 犯罪学三圣 ,是刑事社会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菲利的主要著作《刑事实证学派》以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坚持犯罪现象的决定论,不承认古典学派信奉的 自由意志论 ,基于有效的社会防卫目的,致力于 对罪犯的犯罪行为和社会两方面 的研究。菲利在 犯罪社会学 这一概念下,将刑事科学组合成一个体系,对犯罪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构建了自己的犯罪学思想体系。 《实证派犯罪学》一书汇集了恩里科 菲利于1901年4月22日、23日和24日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大学三次讲演的讲稿。虽只有短短四万余字,却是菲利刑法学说和犯罪学理论的高度浓缩。
这不是一本关于刑罚制度合理性的书,而是一本关于刑罚制度建立后如何分配刑罚的书。 本书的总体安排是:章为概述。第二章进行初步讨论,明确每一个可选择的分配原则的指导标准,论证可选择分配原则之间的内在矛盾。从第三章到第九章对每个可选择分配原则逐个进行分析并了解其优点和缺点。第十章对可选择分配原则的优缺点进行总结和对比。第十一章论述如何构建混合分配原则。第十二章对如何构建混合分配原则进行诠释。
目的犯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该目的要么有助于明确犯罪故意的内容,使此犯罪故意能够很容易地区别于其他犯罪故意,要么能够对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产生影响。断绝的结果犯的目的是直接故意的内容;短缩的二行为犯的目的是故意之外的主观超过要素。对目的犯的研究必须采用类型思维方告。不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不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限制解释;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目的性限缩。
2011年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八)》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打击犯罪的需要,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完善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完善了非监禁刑的执行方式,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增加规定了新出现的犯罪行为,为从严惩处严重犯罪提供了有力武器,是对刑法的一次重大修改。《刑法修正案(八)》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对现行刑事法律作出进一步完善,体现了社会文明的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的进步。
本书是对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进行全面阐释和深入解析的学术成果。首先,本文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立以来的研究历程进行了谱系性梳理,就研究热潮中形成的模式与路径进行了归纳与评述。其次,笔者在承继与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涵摄政策主体、政策途径、政策基石、政策实质、政策客体、政策界域和政策底线七人要素的仝新理论模型。后,本文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新理论模型置于真实的法治场域中,从刑事一体化的纬度,实现其与实体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效链接,于刑事法治运动流程的界面,实现其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执行及刑事法律解释的全面互动。由此,得以塑成宽严桕济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的良性关系和共生机制。
操纵市场诈骗罪侵害三重客体,即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证券市场的秩序、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活动。实践中,应重点监控拥有资源优势的主体的市场操 纵行为。本罪由故意构成,但并非目的犯,我国可借鉴美国法中的以客观要素推定主观要件的判断方法以 及欧盟法所采用的“莫尔海伦规则”确定主观要素中的动机、认识、意志、目的等要素的内容及举证方法 。本罪的有效规制,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事前预防机制、健全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体系、较为严格的行政 处罚措施以及具有明确量刑标准的法定刑。
根据犯罪进展的不同区分犯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在此基础上区别量刑,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当然要求。但何谓犯罪既遂、其标准是什么,并不是刑法理论与实践中已经明确了的问题。 本文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部分,犯罪既遂的标准。犯罪完成并非犯罪人的主观目的的实现,也非自然意义上的行为的完成,而是体现立法者立法意图的犯罪完成。第二部分,犯罪既遂的范围。第三部分,犯罪既遂的类型。该部分结合不同的犯罪类型,指出了犯罪完成的具体标志。第四部分,犯罪既遂与刑法相关问题。就犯罪既遂与刑法中的相关问题如结果加重犯、共同犯罪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新颖的题材结构以及注重理论结合实践的研究方法令人耳目一新。从题材结构上看,本书以《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为书名,分为两个部分:部分为理论。涉及方法结构、社会预防、环境预防以及犯罪预防评估等主要内客;第二部分为实践,涉及犯罪预防从理论到政策、公共场所的犯罪预防、如何应对社会失调以及犯罪预防的前景展望等主要内容。此外,本书中诸多部分均有针对典型性案例或来源于实践经验的条理性概括的分析评述。从上可见,本书不但结构新颖、重点突出,而且其注重理论联系实践的突出特点一方面生动地体现了作者深厚的学术理论水平以及对实践的掌握和驾驭能力,另一方面也显著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以及理论和实践界参考借鉴的可行性。其次,亚当·苏通等专著的《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内
对于死刑制度的研究一直是刑法研究当中的热点,并且随着刑法修正案的不断出台,以及顶层设计中对于逐步废止死刑执行的目标的确定,早期关于中国是否需要废除死刑的争议暂时告一段落。但是接踵而来的是一个更加实际并且细致的问题,即在逐步废止死刑的基本目标之下,如何实现这样一种目标呢?理论上,我们可以选择一步到位式的从立法和司法上彻底废止死刑,也可以选择在立法上暂时保留死刑,逐步在司法上减少乃至终停止执行死刑。无论是何种方式,在世界各国的废止死刑的做法中都存有先例。对于死刑的废止,至少要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在如今死刑问题普遍政治化的背景下,往往需要考虑国际废除死刑运行的进展;第二,如何使得整个刑罚体系更加协调,以使其可以填补死刑废止之后的基本角色,即所谓的死刑替代刑的问题。这两者一个为
本书研究视角的新颖性与探讨内容的挑战性是同时具备的。本书从科学技术的发展引发刑法理论的变迁入手,针对日益隆兴的网络技术对当代社会的深刻影响,阐述了刑法学的应有态度。在对技术环境下网络越轨行为犯罪化之正当性探讨时,注意了探求背后的社会控制政策、人的思维模式、刑法及社会的价值取向等深层次问题的思考,其中探讨网络越轨行为犯罪化的根源时引入技术可能性的概念。网络刑法中的技术制衡作用很重要地表现在分析犯罪成立的技术内涵,这里主要研究的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对犯罪成立要件的影响。书中还就网络刑事立法以及网络技术对立法产生的影响和网络刑事司法可能性的实体、程序两个层面进行了研究。
职务犯罪是伴随国家及法律产生而产生。自古以来就是困扰历朝历代的焦点问题,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而,“从严治吏、吏治从严”,以求政治精明、社会安定,历来均是世界各国孜孜不倦所追求的目标。本书分九本:《贪污贿赂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国家工作人员犯罪认定中疑点难点问题研究》《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国家工作人员失职犯罪界限与定罪型刑研究》《妨害国家机关职能犯罪界定与定罪量刑研究》《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数额认定与立案标准研究》《多发疑难职务犯罪案例教程》《多发疑难经济犯罪案例教程》。
徐进辉主编的《反贪污贿赂岗位素能培训习题集》是由*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为反贪污贿赂岗位素能培训组织编写的习题集,以名词解释、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的形式,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主要工作环节的要点进行了归纳、提炼、阐释,并附有四套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对于广大反贪污贿赂干警强化岗位职责及专业素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本书梳理了近年来有关诉讼欺诈犯罪的研究成果,跟踪了地方司法机关应对诉讼欺诈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借鉴了古今中外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之下如何认定涉诉讼欺诈相关犯罪以及如何修改完善刑法,以应对诉讼欺诈犯罪。尽管理论界已有诸多论述,但本书或提出不同于他人的见解,或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深入的论证。本书在诉讼欺诈的定义、诉讼欺诈犯罪主体的特点、诉讼欺诈存在范围、犯罪形态、罪数认定、如何修改完善刑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
《诉讼策略与实例点评丛书》是一套由法学专家和资深律师告诉人们如何打官司的实用类图书。我们在策划和组稿过程中,着重对选题组织、内容安排、写作风格等方面做了方便读者阅读的合理化设计,希望能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从而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 ,选题设计。官司可以分类,但各类案件有大小、多寡不同。我们不求面面俱到,只选取案件多发的刑事、行政、劳动、婚姻、房地产等与公民、法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大类来组织书稿,分两辑先后出版。 第二,内容安排。书中有关诉讼基本知识的介绍,力求做到简明扼要。但对诉讼策略及其运用的全过程,如诉前准备、申请立案、庭审应变、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所有程序的技巧,均不吝笔墨,有理论有实践,叙述非常详细具体,让读者于诉讼的成败得失,均可了然于胸,并引以为鉴。 第三
本书对共同犯罪内的每种犯罪,均全面系统地论述其概念、构成、界限、认定、形态、量刑等问题。对该罪的论述,一方面要细致地研究其定罪与量刑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强调一定的深度,避免泛泛而谈。 本书所研究论述的应是实实在在的司法实务操作中存在或会遇到的实际问题,而不应是纯粹的理论问题或偏重于理论的问题。因而在准确地把握实务问题的基础上,要侧重于充分地运用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 本书选定的犯罪都是司法实务中常见多发性犯罪,对每一种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都要以较大篇幅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对其他问题只作一般性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历程及罪名适用》刑法条文批注罪名系根据1997年12月16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2002年3月26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3年8月21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2007年11月6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2009年10月16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2011年5月1日施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整理。
立足于刑事法律效应,讨论行政法律机能内容、构成因素及其内在互动关系,显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刑事法律机制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它的有效运作取决于诸多因素的合理互动。诸如刑事法规范体系的构建、具体制度运行方式的设计、刑事司法权的配置与调整等等,并且刑事法技术与各种预防犯罪的手段还须配套应用,时有更新。至于行刑法的发展走向,与其所置身的文化历史背景和现实发展环境,更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此等等,注定了行刑法制发展的艰难进程,也使人们对其进行的理论探讨活动,永远不会划上句号。 本书共分九章,其内容包括导论、行刑法律机制运作的理论依据、确立行刑法目标效益的现实环境、以恶制恶:行刑法律机能之一等等,就行刑法律的机能作了全面系统地研究。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严谨,融科学
《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推出以来,得到了广大学生读者的支持与厚爱,有许多热心读者来信来电,向我们提出改进的建议。其中不少读者表达了这样的希望:分别针对法学专业教育涉及的主要部门法学,编辑一套定价低廉、便于携带的“法律手册”分册。 本套丛书,即是源于读者的上述需求。 丛书共分九册:《宪法》、《民法》、《民事拆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丛书的主要特点在于: 选编与各门课程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对全部法律条文给出条文主旨; 编注式的体例,将“重点法条注释”、“司考真题自测”、“关联法条”等栏目融入法律文本之中,便于读者深入学习和理解法条的含义; 各分册均结合其学科特点,采取*该学科学习的编纂方式,针对性
本书对1997年刑法与20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的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等11个玩忽职守犯罪的罪名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研究。 在结构体系上共分为十二章,除章为玩忽职守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外,其余各章均是以具体的玩忽职守犯罪的罪名作为对象、重点研究这些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罪与非罪的界定、罪与罪的界定以及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认定与处理问题。 全书在写作方式上,既依据刑法和条款及其司法解释的基本规定,又紧密联系司法实践中的有关案例与问题。 本书作为一部完整研究玩忽职守犯罪的专著,对丰富我国刑法分则理论,以及司法人员正确处理玩忽职守犯罪的相关案件,具有诸多积极价值与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