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我国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处分的司法化进行完善,研究以 理论综述 域外制度综述 立法完善 处遇完善 的逻辑顺序展开论述。从当前罪错未成年人处遇模式的发展方向来看,处遇模式的司法化是今后主流发展方向。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 2019年2月发布的《2018-2022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来看,计划在未来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防治措施,包括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旨在平衡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惩罚,以期有效实现未成年人的社会融合和个人发展。在研究方法上,采取法教义学、文献综述、类型分析及进行研究。在作者看来,想要完成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处分立法完善,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保护处分与现行刑事司法体系相融合,形成 刑罚-非刑处罚-保护处分 的刑事后果体系;二是与相关部分法的衔接,包括我国刑法、刑事诉讼
《刑法分则实务丛书·刑事案例诉辩审评(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内容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不特定”的理解问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理解问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问题、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能否作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问题、乘客作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问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形态问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死刑适用问题等。
本书以缓刑犯的社区矫正为视角,对缓刑犯社区矫正的制度、实践及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作者首先探讨了对缓刑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性质,主张对缓刑犯的社区矫正是一项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然后,研究了对缓刑犯的调查评估,探讨了以调查评估为基础的分级监督管理,以犯罪类型为主、犯罪年龄为辅的集中教育和基于需要评估的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分类教育矫正,提出了以需要评估为基础的个别化帮扶机制改革建议;探讨了对缓刑犯社区矫正效果的评估,建议根据社区矫正效果评估结果适时调整社区矫正方案。这些研究对于我国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的深化,对于社区矫正制度和实践的完善与创新,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其中的不少内容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是我国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值得广大理论研究者和实
2011年修正后的《刑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国家之所以对社区矫正予以重视,是因为社区矫正依托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实施教育矫正,社区矫正中的种种因素会*可能地为社区服刑人员扫清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 那么,作为一名正在进行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要怎样遵守司法行政部门关于社区矫正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什么义务和责任配合社区矫正工作部门的工作呢? 本书会给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法律方面给予指导。本书涉及社区矫正一般内容、社区矫正机构、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监督与管理、考核与奖惩、教育与培训、安置与帮教、社区矫正的终止与解除、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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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救济则无权利。律师辩护是刑事诉讼法这一“小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而被称为律师伪证罪的《刑法》第306条,则被比喻为悬在辩护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多数人认为它对辩护制度的发展产生极大阻碍,特别是会对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造成极大阻碍。前几年著名的李庄案件将这一争论再次聚焦。 2012年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律师伪证罪的追诉同避和律师保密权制度,但还存在诸多缺陷。据此,《华东政法大学校庆六十周年纪念文丛: 第306条相关问题研究·以律师伪证罪为核心》对该条有关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以及证据问题等内容进行洋细分析、阐述,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相应建议。
耿磊著的这本《酌定量刑情节规范化路径》将从厘定酌定量刑情节内涵外延等基本概念入手,明确酌定量刑情节的本质属性与基本特征;通过对涉及1589名被告人的1266份判决书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发现酌定量刑情节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选取认定标准、功能实现、适用程序等方面的实体与程序问题;通过在理论上探讨酌定量刑情节规范化的必要性、可行性问题,在平衡预防与报应、规范与自由、定性与定量三对矛盾中编织、建构酌定量刑情节规范化的制度脉络体系;从实体界定、证据参考标准及定量要素三方面阐释常见的9种酌定量刑情节具体规范模型; ,通过兼顾实体与程序、原则与规则,尝试构建酌定量刑情节规范化制度体系,并形成《酌定量刑情节适用指导意见》规范文本,为司法人员在具体量刑环节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