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策略与措施》教材,是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院的专业骨干课程,是本科、研究生的必选教材,也是实战部门的参考用书。该教材已经入选西南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该教材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侦查策略的基本内涵和案件侦查中策略的运筹模式和思维。通过研究策略行为,达到以下目的。 (一)构建侦查思维 (二)围绕侦查措施的使用,构建相应的运用思维和运用方法,为案件侦查方法的建立奠定基础。 二、各类侦查措施的具体运用方法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类侦查措施的具体运用方法 (二)侦查职能部门规定的各类侦查措施的具体运用方法 (三)案件侦查中的各类新技术手段的具体运用方法,包括大数据侦查措施等。
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本书首先界定了结果加重犯的规范构造,明确了我国刑法典中结果加重犯的存在范围。之后运用动态的责任主义观点,提出在实质责任论的背景下,危险性理论能够解释结果加重犯存在的合理性。进而探讨结果加重犯成立的限定规则,提出应当在客观归责和主观归责的分析之后运用 全等审查阶层 理论判断因果历程偏离情形的归责,并对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以及共同犯罪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对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司法认定,对本书提出规则的可操作性予以检验。
本教程在体系内容上遵循侦查理论与实践基本脉络结构展开,可作为初学者学习侦查学的入门指南,了解侦查基础理论,熟悉侦查基本步骤,学习现场勘查的任务与方法,领略侦查策略与措施的风采,掌握各类案件的侦查方法。本课程也可作为侦查实战人员提高理论素养的读物,集中展现了完整的侦查理论与侦查方法、对策,为深入理论学习与实践需要奠定基础。
会说话的尸体草籽的秘密血滴定向连线分析弹道学原理分析诡异的密室爱恨情杀还是意外死亡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插翅难飞的火厂是否案谁在说谎蛆虫生龄的奥秘天衣无缝的碎尸计划男女足迹特征人像组合性变态犯罪行为难以置信的作案工具假案的识别
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强奸、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目 录 章 犯罪既遂理论研究中的前置问题研究——对我国罪刑规范模式的再追问 一、对“犯罪既遂模式说”的再批判 二、对我国罪刑规范模式的再宣示 三、对“犯罪成立模式说”进行“批判”的两点回应第二章 我国预备犯理论中的争议问题研究 一、总则性“预备犯”立法是否应该取消 二、具有刑事可罚性“预备行为”的再界定 三、我国预备犯立法模式的抉择第三章 犯罪既遂标准问题研究 一、对“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批判的省思 二、对“构成要件齐备说”批判的省思 三、犯罪既遂标准的再设定:“犯罪对象侵害说”第四章 对我国“犯罪既遂形态论”的反思 一、对我国“犯罪既遂形态论”的检讨 二、犯罪既遂形态体系的初步构建第五章 特殊犯罪形态之既遂问题研究 一、结果加重犯之既遂问题研究 二、数额犯之
本书以反映犯罪学研究新成果和理论创新为基本目标。一方面,本书开阔视野,力求反映近期 外犯罪学新理论和研究方法的新进展;另一方面,在充分消化和吸收犯罪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社会现实和文化环境,对犯罪现象提出新解释和新对策。本书以综述性和学术性兼备为基本特色,即以犯罪学的课程体系为主线,以专题形式述评犯罪学理论研究成果,并对犯罪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作深入的探讨。各个专题依据性质的不同,或在介绍学界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不同观点进行分析和评价,进而提出自己的见解;或简要介绍犯罪问题的发展脉络,梳理出理论研究的发展规律,确立发展的基本方向;或介绍并评析域外的犯罪防控经验,为中国犯罪对策的制定和执行提供参照和借鉴,等等。虽然各个专题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都是从不同的侧面展现了
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的法定危险状态作为构成要件的要素犯罪。对危险状态的判断,应以科学法则为基准;在判断危险状态时,没有必要作为判断资料的客观事实进行的抽象化。危险犯是犯罪既遂的类型之一。对于极少数法定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危险犯,对其未遂行为应作无罪处理。对危险犯的预备阶段的中止应当予以非犯罪化。对于危险犯的法定危险状态发生后,行为人自动排除危险状态,从而避免实害结果发生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实害犯的中止。本书立足于中国事立法规定,借鉴大陆法系刑法理论,是一部系统研究危险犯的专著,对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也有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