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侦查思维体系的构建。在数据主导、全景式侦查及预测式侦查理念下,对涉腐数据收集、数据挖掘、数据预测、数据认知进行数据建模分析,构建以 人 为中心的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新模式。面对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的诸多困境,打破学科壁垒,借助高新技术手段和设备完成对现有取证技术的创新性拓展。为保证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的合法性,在实体法方面对大数据证据采集的内容和标准、数据使用原则等问题进行立法规制的探讨,实现数据共享与个人隐私保护双赢;在程序法方面,对大数据背景下网络侦查的概念、侦查程序、取证方式和标准等内容进行界定和规制,实现国内到国际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体系化的建构。
本书在传统追查腐败资产的手段之上,另辟蹊径,提供了破产程序这一种新型的追查流失资产的工具和思路,以实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资产追查的目标。本书囊括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的大量法律规则、法律概念和司法案例,介绍了与追查腐败资产相关的破产程序、调查手段与操作要点。结合大量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详述了英美法系国家以及许多普通法的离岸管辖区所运用的资产追查的操作路径,全面呈现了典型案件中腐败资产追查的全过程,并对其中的难点、要点进行了细致的剖析。
本书在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大数据查办腐败案件侦查思维体系的构建。在数据主导、全景式侦查及预测式侦查理念下,对涉腐数据收集、数据挖掘、数据预测、数据认知进行数据建模分析,构建以“人”为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受贿违纪、犯罪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受贿手段、形式不断翻新,我们将之称为“新型受贿违纪、犯罪”案件。由于这些新形式的受贿犯罪更具隐蔽性、复杂性,给查办受贿案件适用纪律、法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有效地惩治新型受贿违纪犯罪行为,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来组织有关部门就这些新型受贿违纪犯罪适用纪律、法律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中央纪委于2007年5月30日发布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7月8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刑法中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衔接,有关部
曹康、刘凡主编的《贿赂犯罪侦查与预防/涉铁检察业务丛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贿赂犯罪侦查与预防综述,简述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等主要贿赂罪名的概述及侦查。还包括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概述及措施,特别突出了涉铁贿赂犯罪预防工作。下篇为贿赂犯罪侦查与预防典型案例,包括贿赂犯罪侦查典型案例和贿赂犯罪预防典型案例。
为了配合和促进国家对腐败犯罪的惩治与防范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联合与其建立合作关系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中央和地方的政法机关的专家型领导和知名高等法律院校的学者以“新形势下贿赂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为主题进行研讨,并把研究成果汇编成册。本书以贿赂犯罪为研究对象,对惩治贿赂犯罪的刑事政策、司法认定、立法完善、程序和证据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探讨,兼备理论意义和实务价值,对我国的腐败犯罪的防治提供重要的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