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教你打官司丛书”之一。书中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根据*的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解说公证与律师事务法的法律问题。每个案例都由“事情是这样的”、“律师专线”、“法律规范”和“专家释惑”四个部分构成。其中“事情是这样的”旨在简要介绍法律问题的事实背景;“律师专线”是从律师实务的角度指明所涉法律问题,判断问题处理得对错与否,为当事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技巧;“法律规范”是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核心法条,为读者指明解决问题所援引的法律依据;“专家释惑”则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更专业的阐释与介绍。有些案例还附有“联系本案”的内容,为读者防范或处理相关问题进行提醒。
本书均采用问答的形式,共选择了九十八个有代表性或者广受百姓关注的主题.对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物权法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在解答中注重与实务的密切联系.尽力通过一个个案例把晦涩的法律规定变得鲜活、生动。在篇章结构上,本书严格按照物权法自身的章节结构,对其进行选择性的解答。每个实务精答大体上包括两个部分:问题部分总结出人们在物权法的应用实施中将要遇到的争议焦点,精答部分结合理论和实践全面地对相应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读。为了照顾不同层次读者的需要,本书的解读方法力求深入浅出,使用语言力求通俗易懂,以便使读者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对物权法的重点和难点有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财产损害赔偿是公民、法人实施违法行为,侵害国家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财产权,并造成对财产损害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侵害财产权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侵权行为,在各类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是财产权,而财产所有权是我国公民一项主要的财产权,这种权利一旦受到侵
本书以传统民法物权的制度、概念、术语为出发点,从大陆法系物权法发展脉络与制度和理论演变的角度,详细论述了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对我国现行的混乱繁杂的物权制度提出诸多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