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研究系列 之一,就债的基本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采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债法原理(第二版)》版于2009年在大陆出版,广受好评,多次加印,此次作者针对新修正的法律条文及解释适用进行了修正,另增加 变动中的债法 一章,对学术成果进行了总结。《债法原理》一书继续秉持王泽鉴以案说理的写作风格,通过列举中外案例及审理过程,来介绍债法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向我们介绍了现行法律的运行情况,以供研究,具有实用价值。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在2009年版基础上的修订版,从属于王泽鉴教授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教授结合近几年台湾地区法规新的修正情况,纳入最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不当得利(第二版)》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王泽鉴教授继2014年修订《民法总则》之后,对民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又一次系统性修订。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在2009年版基础上的修订版,从属于王泽鉴教授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教授结合近几年台湾地区法规新的修正情况,纳入*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本书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王泽鉴教授继2014年修订《民法总则》之后,对民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又一次系统性修订。
[15:42:03]侯春杰:“民法研究系列”之一,就债的基本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采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本书第一版于2009年在大陆出版,广受好评,多次加印,此次作者针对新修正的法
中国的造船工业近年有很大发展。但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也会愈来愈多。很多是在技术方面--做为一个外行,我完全没有发言权,但面对愈来愈多的如狼似虎的外国船东,我愿意将自己的一些感受和经验与中国造船业的同行们进行交流。中国的造船工业于外国船东交手的软科学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这软科学主要是对合约法(尤其是英国合约法)、专业知识及谈判技巧等的结合。这个课题如果不能解决,会带来致命的打击。我本人也见过只是由于造船合约中几个关键文字而导致上千万美元的赔偿。在本书,希望以我在这个方面非常有限的经验,能够抛砖引玉,祈望中国造船工业在不远的将来在软硬件上都可以立足世界前列,成为万世基业。本书会多处提到如何去解释合约“毁约”,“胁迫”,“非法”,“议定赔偿”与“罚款”,“非法”,“议定赔偿”与
1.随着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蓬勃发展,为满足法律人士、政法院校师生研习法学所需,我社选编了《法学论文选萃》丛书。本丛书从洋洋数万篇论文中取其精华,分门别类,编辑成册。2.所收论文概以作品本身的学术影响作为入选标准,其内容或对法学争论有独到见解,或对法律新问题有创见,或对现行法律有精辟剖析,或介绍外国立法例和学理,而不论作者的年龄、地域、职业和身份。3.为努力避免由于编者的立场或利害关系所致消极影响,选编工作均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专业编辑担纲,经征求多方意见并反复斟酌完成。4.各选辑论文的编排,力图拉其探讨主题,依照各部门法的法条或教科书的章节顺序分列,不考虑论文发表的时间,概不涉及作者的辈名。5.各篇论文均在其题目之下对作者的简历和主要学术成果略作介绍,并在文本注明论文出处,供读
本丛书旨在介绍一种分析及解决法律问题的系统性方法,即归入法和关系分析法,这些方法是德国法律职业者在法律学习初始阶段所要学习的内容,是一种可完全独立于法律条文之外的分析框架和思路。书中采用中国法律和中国案例,以法官亲历式的教学方式,将法律适用方法融入个案裁判过程中,希望能帮助中国的法律适用者建立起一套高效、准确的解决法律案件的思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各级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本书希望通过寻找《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关联法规,并对关联法规进行对比分析,探寻相关规范的变迁历程,理解《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起草背景与规范目的。通过研读《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核心问题,并进行体系化的研读阐述,帮助读者深入浅出充分理解法条背后的基础法理和适用规则。通过梳理《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相关规则所涉及的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针对参考案例的核心裁判主旨,观察人民法院适用相关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