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本书的作者来说,最没有把握的是,他所写的,是不是一本好书。这是一种只能由社会予以评价的事情。可是,对他来说,最清楚不过的是,他在撰写一本书时投入了多少劳动。与笔者过去的所作相比,笔者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真是太多太多了,可能5倍于过去在一本书上的投入,也可能还要多。这首先是由于,涉及本书的研究对象,可读的东西比较过去大大地丰富了。其次是因为,本书中所作的讨论,与其说是在研究法律,不如说是在研究法律背后的那些支撑着它的东西。这使本书研究和讨论变得十分艰难。再次,本书的目标,不仅旨在得出学理上的结论,而且希望能够为我国即将开始的侵权法的起草提出立法建议,因而必须把笔者的观点进一步提炼为法律规则的形式。这无疑进一步增加了研究和写作的难度。
《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以“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为主题,通过广泛、扎实的比较法研究以及实践案例讨论,尝试在宪法、民法、刑法、媒体法等多重视角下,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利益衡量界限。论文研究视野开阔、研究方法得当,诸多观点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对于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均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本书试图用法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方法,以大量具体生动的案例作铺垫、描述、分析生活中的各种侵权行为及其界定,努力使研究方法多样化、研究对象具体化、研究内容平民化。在研究方法上,除涉及侵权行为的法学理论外,还运用了经济理论,主要是微观经济理论(需求理论,外部性理论,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产权经济学等分析侵权行为的产生、后果及其娇正、预防;在研究对象上,对日常生活中大量发生的具体侵权行为,分门别类,力求简中求真、静中求动;在研究内容上,关注普通民众的生活需求,通过一个个生动案例来演示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希冀达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目的。这是一本合适的法律经济学入门书,书中大量来自中国司法法律实践的案例增强了它的可读性。按照导论-总论-分论编排体系结构,适合
《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以“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为主题,通过广泛、扎实的比较法研究以及实践案例讨论,尝试在宪法、民法、刑法、媒体法等多重视角下,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利益衡量界限。论文研究视野开阔、研究方法得当,诸多观点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对于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均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是“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丛书”中的一本,主要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及侵权行为概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