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教你打官司丛书”之一。书中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根据*的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解说交通事故权益纠纷法问题。每个案例都由“事情是这样的”、“律师专线”、“法律规范”和“专家释惑”四个部分构成。其中“事情是这样的”旨在简要介绍法律问题的事实背景;“律师专线”是从律师实务的角度指明所涉法律问题,判断问题处理得对错与否,为当事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技巧,比如所涉纠纷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是什么、该向什么部门反映等;“法律规范”是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核心法条,为读者指明解决问题所援引的法律依据;“专家释惑”则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更专业的阐释与介绍。有些案例还附有“联系本案”的内容,为读者防范或处理相关问题进行提醒。
美国法律研究院成立于1923年,由美国一些*杰出的法官、法学教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团体,法律"重述"是对美国判例法的系统研究、归纳和原理分析,代表着美国法律界对相关法律的主流、集体见解,是学习了解英美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 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在裁决侵权案件时,通常依赖一组屈指可数、具有说服力的权威意见,将其作为判案指引;在这些权威意见中,*主要的就是美国法律研究院的《侵权法重述》。回顾《侵权法重述第三版》已出版部分和《侵权法重述第二版》仍然行之有效的规定,就能发现这种持续影响的原因。既全面系统、论证严谨,又辅以细致的例证与注释,这些《重述》规定对遍及侵权法领域的众多争点的*司法实践做出了体系化的标识。此次第三版系美国法律研究院根据美国*侵权法重述选编而成,从结构到内容都有很大的改变
梁慧星教授作为中国法制建设的亲历者和见证者,多年来致力于中国民法学研究和民法建设实践,为《民法典》的出台作出了独有的贡献。本书作为《民法总则讲义》《民法物权讲义》的续篇,是梁慧星教授对侵权责任规则制定、修改及理解与适用的深入阐释和经验总结,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 本书涵括侵权责任编的全部条文,通过条文拆分、法条串联、新旧对比、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规范解读,意在帮助广大读者短时间内掌握以法律条文为对象的学习方法。 本书的特色在于:首先,以侵权责任规定内容为主,辅以总则编、合同编条文,总体阐述侵权责任编的定位和功能,缕清其法律适用关系,彰显体系性;其次,结合原民法立法草案、《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立法资料,梳理现行侵权责任规定的立法演进及规范意旨,论证规范的深层立法
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专题研究(第三版)
密切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有关侵权法的前沿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并在借鉴国外侵权立法先进经验与*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内容体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数人侵权制度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探讨。 作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主要是基于归责原则而构建的,应当区分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作者对《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色,如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具有多元化的特点等,作出了细致而深入的阐释。同时,作者还对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势,因果关系理论、过错理论、侵权责任形态等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林文彪著的《多数人侵权类型化研究》的主要成就在于,依托侵权法理论,结合中国的法制实践,对多数人侵权类型化的全面梳理、论证与建构。认为多数人侵权体系建构应该坚持在传统侵权行为构成基础上进行创新,强调侵权行为构成与侵权责任构成之区分,明确 归责 与 量责 之分野,将责任形态从侵权行为构成中剥离。它以类型化为研究视角,通过实证分析,借鉴刑法 定罪量刑 以及量刑规范化的作法,提出摒弃行为与责任一一对应的思路,区分多数人侵权行为构成与多数人侵权责任构成;以共同故意与因果关系为分类基点,简化侵权行为分类,将研究重心后移,精细化侵权责任,法定化责任类型,规范化责任的裁量。该成果表现出作者对此项目相关领域的立法、司法与法学研究有较好的掌握,为多数人侵权责任的司法适用开辟了新的思路,有较强的理论意义
《新闻法》迟迟没有出台,《民法通则》本来就挂一漏万,不可能对新闻侵权进行详细的规定,而《侵权责任法》也将新闻媒体侵权排除在类型化之外,如此一来,关于新闻媒体侵权留下了大量的灰色区域,而这些灰色区域只能留给司法机关、新闻传媒和法学学者去逐渐摸索。目前我国关于新闻侵权制度的主要缺陷就在于立法设计简单粗糙,在司法审判中缺乏可操作性。相应地,在理论界我国缺乏对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深入研究,仅仅适用一般侵权行为的理论来解决新闻侵权这类特殊的侵权行为,这显然是不够的。随着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新闻侵权的类型化问题开始逐渐受到法学界的关注。针对新闻媒体侵权的特殊性,《民商法论丛·新闻媒体侵权问题研究:新闻媒体侵权的判定、抗辩与救济》对新闻媒体侵权的认定、抗辩理由和救济措施进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学案例:侵权责任法案例教程》特点: ,体系新颖。本套案例教材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简介、思考方向、法律规定、理论分析、自测案例五个部分,这一体例可以充分地体现实践、法律、理论的有机结合。 第二,内容简洁。本套案例教材力求以简洁的语言阐述问题,解析实例,说明法理,使学生能够一目了然。 第三,紧密结合法律规定。为避免案例教材脱离法律规定的现象,本套案例教材特别强调现行法的规定,并通过实例的解析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规定,以增强学生掌握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第四,具有启发性。本套案例教材在每个具体问题的设计上都包括思考方向及自测案例,其目的就是给学生以充分的思考空间,启发学生运用理论与法律分析来解决实践问题。
本书系作者的*部学术著作,也是我国*部侵权法专著,自1988年首版出版以来,广受读者欢迎,近三十年间不断修订再版,获得众多好评。现作者根据近年*立法及司法实践,对本书进行了全新修订,推出第六版。 第六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依据,对侵权损害赔偿的法例和适用,以理论结合实践的方法进行了全面阐释,重点研究了侵权损害赔偿的历史发展、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免责事由、诉讼时效等,特别是对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和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进行了全面阐释,对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形态和多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进行了全新的研究。
虚假广告民事责任规则散见于不同的规范体系之中,既有传统私法体系下的合同法、侵权法规范,也包括广告法、竞争法、消费者法等市场规制法律体系内的相关规则,前者可以被称为传统型民事责任规范,后者可被称之为现代型民事责任规范。为使前述两大规范群对虚假广告产生更好的规范效果,本书旨在厘清各规范群的规范功能与规范空间。由于《广告法》中的民事责任条款应当被认为是市场规制法中规范虚假广告问题的核心条款,因此明确该条款与传统民事责任制度间的应然关系是必要的。为实现此研究目的,图书首先探明各涉及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规则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接着比对并分析不同规范效果间的差异,再以解释学工具对该差异进行合理性分析。后,立足于合理性分析所获得的结论,在解释论所提供的空间内重新塑造《广告法》中的民事
合同法之外,可预见性规则在判断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确定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从可预见性规则在英美侵权法中的确立、发展着手,结合我国侵权法学说理论与司法实践,逐步分析为何以及如何适用可预见性规则。特别是在适用上,本书从构成要件出发,通过过失、因果关系之判断,细化至原告可预见性、损害可预见性等对侵权责任的影响,并引入可预见性程度、公共政策等弹性工具调整其适用可能带来的偏差,清晰、有层次地呈现了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 全景 。
全书的主体部分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对校同侵权的法律原理做了剖析;下篇对校园侵权的经典案例进行了点评。同时,基于对实务的重视,本书附上了有关校园侵权的核心法律法规。在本书的作者看来,所谓校园侵权,就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由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而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形态。在界定校园侵权的基础之上,作者分别对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校园侵权的构成要件、校园侵权的免责事由及校园侵权如何赔偿等问题作了深入、详细的分析,既有对侵权法有关原理的入微释义,又有作者的一些独到的见解。
本丛书旨在介绍一种分析及解决法律问题的系统性方法,即归入法和关系分析法,这些方法是德国法律职业者在法律学习初始阶段所要学习的内容,是一种可完全独立于法律条文之外的分析框架和思路。书中全部采用中国法律和中国案例,以法官亲历式的教学方式,将法律适用方法融入个案裁判过程中,希望能帮助中国的法律适用者建立起一套高效、准确的解决法律案件的思路。
侵权责任能力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能够承担侵权责任的能力或资格,而是行为人能够形成过错并能经受过错非难的一种责任承担资格。因而,侵权责任能力在本质上是过错能力,其只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中。侵权责任能力以识别能力为判断基础,而识别能力是自然人所具有的一种事实上的主观精神能力,主要体现为行为人能否认识、辨别其行为的是非善恶或抽象风险。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欠缺识别能力,就不能指责其有过错,并要求其承担过错责任。因为,一个连基本的是非善恶都无法区分的人,不能强求其对自己的行为有所选择或控制,所以责任能力构成了判断过错的逻辑和事实前提,由此也凸显了责任能力具有鲜明的伦理色彩。
本书在医疗侵权责任一般性研究的基础上,对医疗侵权责任的特殊类型展开具体研究。随着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患者的权利已经体系化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与此同时,医方侵犯患者权利的行为被纳入侵权责任体系,受侵权行为法的调整;而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决定对于医患关系的法律调整需要遵循特殊的技术规则。因此,医疗侵权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等方面均具有特殊性,需要借助不同于普通侵权责任的特殊认定规则。
《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侵权赔偿纠纷》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著,本书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削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南湖法学文库·侵权责任法论:制度诠释与理论探索》分三编。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结合理论与实践,依从“总论”→“分论”、而分论又从“一般侵权”→“特殊侵权”的逻辑体系对侵权责任法制度与理论逐步展开研究。编“总论”,围绕“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侵权责任”三个关键词展开系统阐述,研究贯穿于侵权责任法各部分、奠定侵权责任法基础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第二编“一般侵权责任”,深入探讨了侵害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继承权、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自由权、荣誉权、配偶权、亲属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财产权、人身权的侵权责任问题。第三编“特殊侵权责任”,详尽分析了雇员致害、被监护人致害、产品致害、动物致害、物件致害、公共场所致害、网
《侵权法(上下)》由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的丹·B.多布斯教授所著。多布斯教授在50年的著述、教学和执业生涯中,帮助塑造了美国侵权法。他是两部主要论著——《侵权法》(The Law of Torts)和《救济法》(The Law of Remedies)的作者。他还是另一部论著《普罗瑟与基顿论侵权》(Prosser & Keeton on Torts)的共同作者。多布斯教授的著作在美国有广泛的影响。美国的法院在数以千计的案件中引用了他的论著和论文,这其中就包括将近一百个联邦法院的判决意见。本书是对当代侵权法和伤害法所作的介绍。这部由专家对侵权法所作的总结与其他著名学者对侵权法所作的论述一样,几乎覆盖了侵权法领域的所有内容。同时,本书又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全国专家型法官司法意见精粹:侵权赔偿卷》针对当前审判中热点和疑难的问题,采用实证方法提出了解决思路,是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佳作。既适合作为全国法官培训学习及工作用书,也可为广大研究人员、律师及当事人了解法官如何办案、法学理论如何运用到审判实践提供*直接的实证材料。
医疗是以维护人的生命、健康为目标的特殊行业。在这个行业中,所有的社会制度都应当向着促进医生尽可能的发挥聪明才智去营救生命,以及促进医患双方相互信任、共同努力对抗疾患的方向发展,而非将医患双方推向争诉的对立面,法律制度亦不例外。医疗行业具有专业性和公益性两大特征。专业性特征使患者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医疗侵权法需要向患者倾斜以维护双方的公平,而公益性则需要法律向医方倾斜以保障社会和医疗行业的发展需要。世界各国在构建医疗侵权法制度时需要结合本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之间权衡利弊,制定既能符合患者期待又能为社会所负担的归责制度。本书尝试通过比较法研究和实证研究对医疗侵权法的应然制度和规则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就我国的医疗侵权法应当解决的问题
在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中,对刑事受害人的私权进行及时、充分救济是私权救济优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书在对我国现行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从价值基点、实体法律关系判断、处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保障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中私权救济优先的完善路径: 第一,在价值基点上,应树立私权救济优先的理念。刑法应强化谦抑性,侵权法应保持扩张性,以保证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中私权救济的充分性、及时性和优先性。第二,在实体法律关系判断上,应保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认定的独立性。尤其是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应被限缩。第三,在处理机制上,应维持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上的独立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应由不同的审判组织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分别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便从根本上解决关于刑民交叉案件生
本书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根据*的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解说法律问题。每个案例都由“事情是这样的”、“律师专线”、“法律规范”和“专家释惑”四个部分构成。其中“事情是这样的”旨在简要介绍法律问题的事实背景;“律师专线”是从律师实务的角度指明所涉法律问题,判断问题处理得对错与否,为当事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技巧,比如所涉纠纷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是什么、该向什么部门反映等;“法律规范”是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核心法条,为读者指明解决问题所援引的法律依据;“专家释惑”则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更专业的阐释与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