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突出宣传民法典是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侵权责任编是民法典的第七编,也是后一编。本书立足于侵权责任编的法律条文,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各种侵权行为涉及的复杂的法律关系展开详细论述,并结合案例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作出实务解析,是掌握应用民法典知识的参考。
梁慧星教授作为中国法制建设的亲历者和见证者,多年来致力于中国民法学研究和民法建设实践,为《民法典》的出台作出了独有的贡献。本书作为《民法总则讲义》《民法物权讲义》的续篇,是梁慧星教授对侵权责任规则制定、修改及理解与适用的深入阐释和经验总结,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 本书涵括侵权责任编的全部条文,通过条文拆分、法条串联、新旧对比、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规范解读,意在帮助广大读者短时间内掌握以法律条文为对象的学习方法。 本书的特色在于:首先,以侵权责任规定内容为主,辅以总则编、合同编条文,总体阐述侵权责任编的定位和功能,缕清其法律适用关系,彰显体系性;其次,结合原民法立法草案、《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立法资料,梳理现行侵权责任规定的立法演进及规范意旨,论证规范的深层立法
《新闻法》迟迟没有出台,《民法通则》本来就挂一漏万,不可能对新闻侵权进行详细的规定,而《侵权责任法》也将新闻媒体侵权排除在类型化之外,如此一来,关于新闻媒体侵权留下了大量的灰色区域,而这些灰色区域只能留给司法机关、新闻传媒和法学学者去逐渐摸索。目前我国关于新闻侵权制度的主要缺陷就在于立法设计简单粗糙,在司法审判中缺乏可操作性。相应地,在理论界我国缺乏对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深入研究,仅仅适用一般侵权行为的理论来解决新闻侵权这类特殊的侵权行为,这显然是不够的。随着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新闻侵权的类型化问题开始逐渐受到法学界的关注。针对新闻媒体侵权的特殊性,《民商法论丛·新闻媒体侵权问题研究:新闻媒体侵权的判定、抗辩与救济》对新闻媒体侵权的认定、抗辩理由和救济措施进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学案例:侵权责任法案例教程》特点: ,体系新颖。本套案例教材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简介、思考方向、法律规定、理论分析、自测案例五个部分,这一体例可以充分地体现实践、法律、理论的有机结合。 第二,内容简洁。本套案例教材力求以简洁的语言阐述问题,解析实例,说明法理,使学生能够一目了然。 第三,紧密结合法律规定。为避免案例教材脱离法律规定的现象,本套案例教材特别强调现行法的规定,并通过实例的解析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规定,以增强学生掌握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第四,具有启发性。本套案例教材在每个具体问题的设计上都包括思考方向及自测案例,其目的就是给学生以充分的思考空间,启发学生运用理论与法律分析来解决实践问题。
合同法之外,可预见性规则在判断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确定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从可预见性规则在英美侵权法中的确立、发展着手,结合我国侵权法学说理论与司法实践,逐步分析为何以及如何适用可预见性规则。特别是在适用上,本书从构成要件出发,通过过失、因果关系之判断,细化至原告可预见性、损害可预见性等对侵权责任的影响,并引入可预见性程度、公共政策等弹性工具调整其适用可能带来的偏差,清晰、有层次地呈现了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 全景 。
本丛书旨在介绍一种分析及解决法律问题的系统性方法,即归入法和关系分析法,这些方法是德国法律职业者在法律学习初始阶段所要学习的内容,是一种可完全独立于法律条文之外的分析框架和思路。书中全部采用中国法律和中国案例,以法官亲历式的教学方式,将法律适用方法融入个案裁判过程中,希望能帮助中国的法律适用者建立起一套高效、准确的解决法律案件的思路。
《中国侵权责任法释解与应用》以我国历次侵权责任法审议稿、学者建议稿以及代表性国家或者地区的立法例等为背景,将中国侵权法的理论、制度和实践相结合,对侵权法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务争议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论述。力求在民法宏观理念的框架内精确解释具体条文,对于条文中比较原则性的规定,予以前瞻性分析,试图对司法实践有所指引。
本书依照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体系和结构,选取各级法院做出的具有代表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结合这些案例阐释、研究侵权责任法规范和法理,对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法定共同侵权、监护人责任制度、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安全保障义务范围、不真正连带债务、医疗损害责任的证明责任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不应以法条规范所列权益为限,应结合新型权利侵权保护的实际需要,做出扩大解释为宜;对于连带责任形态的适用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法官的任意裁量权不能对其进行突破;网络侵权责任现有的通知、提示制度应予反思;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应以衡平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承担为中心加以认定等观点。
本书是我国对医疗损害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的法律。本书结合该法规定,选取49个典型案例,不仅详细分析了医疗侵权中发生频率的诊疗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认定及赔偿范围和标准,还对因医院违反告知义务、侵犯患者隐私权、过度检查、医疗产品产生的侵权责任以及患方干扰医疗秩序产生的侵权总序产生的侵权责任等都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书分析了我国侵权行为法中各项归责原则的概念、内容和适用范围,研讨了归责原则体系、过错的概念和认定过错的标准、共同过错和混合过错、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抗辩事由等问题,并对完善我国侵权行为法制度问题作出了研究和阐述。本书可供政法和经济工作者、政法院校师生、研究人员及自学法律的读者阅读。
本书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本部分为诉讼指引,全面细致地介绍了侵权纠纷各个环节的要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二部分为实务问题解答,通过归纳、提炼司法实践中侵权纠纷案件常见的问题,进行简要解答,并辅之以经典案例,配之有经验法官的精炼分析和法律依据指引。能使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好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三部分为法律法规部,该部分汇编了*适用的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部分有代表性的地方性司法文件。本书内容几乎覆盖了所有侵权纠纷中常见或者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内容,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医疗是以维护人的生命、健康为目标的特殊行业。在这个行业中,所有的社会制度都应当向着促进医生尽可能的发挥聪明才智去营救生命,以及促进医患双方相互信任、共同努力对抗疾患的方向发展,而非将医患双方推向争诉的对立面,法律制度亦不例外。医疗行业具有专业性和公益性两大特征。专业性特征使患者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医疗侵权法需要向患者倾斜以维护双方的公平,而公益性则需要法律向医方倾斜以保障社会和医疗行业的发展需要。世界各国在构建医疗侵权法制度时需要结合本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之间权衡利弊,制定既能符合患者期待又能为社会所负担的归责制度。本书尝试通过比较法研究和实证研究对医疗侵权法的应然制度和规则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就我国的医疗侵权法应当解决的问题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释解与司法适用》的92个条文,凝结的是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的经验和成果,体现的是全国人民的智慧。其中既有我国的经验,又有各国侵权法的借鉴,是将各国侵权法的优势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一部民事权利保护法。作为民法典的组成部分之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之一,将会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成为保护我国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法律武器。
《南湖法学文库·侵权责任法论:制度诠释与理论探索》分三编。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结合理论与实践,依从“总论”→“分论”、而分论又从“一般侵权”→“特殊侵权”的逻辑体系对侵权责任法制度与理论逐步展开研究。编“总论”,围绕“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侵权责任”三个关键词展开系统阐述,研究贯穿于侵权责任法各部分、奠定侵权责任法基础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第二编“一般侵权责任”,深入探讨了侵害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继承权、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自由权、荣誉权、配偶权、亲属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财产权、人身权的侵权责任问题。第三编“特殊侵权责任”,详尽分析了雇员致害、被监护人致害、产品致害、动物致害、物件致害、公共场所致害、网
《元照法学文库·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权利”与“利益”区别正当性的再反省》从民事责任法保护客体的角度切入,论证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权利或利益的保护问题上,是否具有区别的正当性。 在契约责任,权利侵害或利益侵害并无严格区别的必要,均应适用相同的归责原理。相较之下,在侵权责任,通说采取差别保护说,限缩侵权责任法对利益的保护程度,对利益保护显然不足。解决之道,应扬弃差别保护见解,使权利与利益的侵害均有“过失责任原则”的适用。 从而,权利或利益的保护,无论是就保护范围或保护程度而言,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并无区别的正当性!
本书第二版结合《民法总则》和 编纂民法典 的*进展进行了全面修订,选取理论和实务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删除*版3个专题,新增9个专题,充实1个专题,合计23个专题,按照导论、侵权责任构成论、侵权责任分担论和侵权公平责任论的 1 3 四编的体例展开。本书适合作为硕士研究生 侵权法 课程教材和参考书。读者可以在 中国大学MOOC 平台免费学习本书配套慕课《侵权责任法总论: 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系列 *辑》和《侵权责任法》(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精品文库:个人信息权利的侵权法保护》的作者是郭明龙。《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精品文库:个人信息权利的侵权法保护》作者丰张构建个人信息权利,并与知识产权共同构成“信息权利”。并选取了其为擅长也为重要的侵权法角度,关注的问题包括个人信息权利私法定性、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构成与责任承担、对权利客体的重新解释、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自由之平衡,等等。
侵权行为法性质上属于救济法,是人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民事救济手段,因此属于强行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以约定排除其适用。但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本质相同,因此同属于债权法,称为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与合同之债的区别在于,前者为法定之债,后者为任意之债。但两者权利本质相同,均属于相对权和请求权,具有共同的本质和效力,其移转、变更、清偿、消灭,以及可分债权与不可分债权,种类债权与特定债权,选择债权债务、单独债权债务及连带债权债务等,适用同样的规则即债权总则的规定。因此,多数立法例将侵权行为的规则,规定在民法典债权编的债权总则部分。起草人考虑到债权编内容的庞大,而与其他编不协调,特参考新荷兰民法典和新蒙古国民法典的经验,将债权编分解为三编:债权总则编;合
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 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权wei、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 遇事找法者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了解学习刑法,不仅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需要,也是增强法制观念,减少、避免违法犯罪的需要。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根据中央精神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调整刑罚结构,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加大对恐怖主义、*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维护社会诚信,惩治失信、背信行为;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等,对刑法的相关规定作了重要的修改补充。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研究》着重从两个方面深入探讨了教育机构责任,一是教育机构责任在理论和司法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教育机构责任的现实困境及解困之道。
在研究工作中,广泛借鉴了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研究成果,对若干制度作了认真的比较研究,涉及作为义务违反的侵权责任、信息侵权、使用人责任、监护人责任、一般条款及正义论。在内容的选择上,我们力求避免与以往研究成果重复,有些虽属重大疑难问题,但因以往已有较深入研究的,不列入本书的研究范围。也有些重大疑难问题,限于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将作为后续研究的内容,本书不予列入。 本书除序言外共分十一章。至六章为总论性问题,包括:侵权责任法的调整对象、一般条款和立法政策;侵权责任法的危机与改革;侵权法上作为义务的比较研究;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研究;信息侵权民事责任研究;拍卖师的专家责任研究。第七至十一章为特殊侵权类型,包括:使用人责任;被监护人责任能力、监护人责任与学校事故责任;患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