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改主要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 放管服 改革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专利代理人的称谓改为 专利代理师 、放宽专利代理行业准入等。修改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如下: 一是简政放权,支持创新创业,减轻群众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包括取消代理机构设立审批的省级初审;放宽代理机构组织形式要求;简化考试报名条件,取消申请代理师资格应当具有工作经验等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是放管结合,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包括管理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检查、处理结果;支持创新,鼓励代理机构和代理师为小微企业以及弱势群体提供代理援助服务;健全执业规范,要求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完善关
本书主要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对涉及申请文件撰写的各个法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款、第21条第2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第26条第3款、第33条)的适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给出了的解释和说明,对新审查员的审查工作能够起到的指导作用。
本书全面介绍了专利电子申请的基本情况、专利电子申请客户端系统、专利电子申请网站、中国专利查询系统等内容,包含大量图片示意和案例。本书的读者对象可以是:电子申请用户、专利代理人、专利审查员、对专利申请感兴趣的社会公众等。
本书在对专利维持制度、专利维持时间和专利维持年费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探索的基础上,对我国授权专利从不同角度进行实证分析。这一研究对提高专利制度运行绩效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可供知识产权学习者、研究者参考使用。
《知识产权精要:制度创新与知识创新》以"制度创新与知识创新"为主题,选择了二十多篇有较高引注率和影响力的学术论文,集中表现了作者关于知识产权的主要学说思想。文集虽是精选,但不敢妄称精品。编选成书时,对原来的论文标题做了适当修饰,力图聚焦主题、形成体系并便于阅读。
本书尝试采用全新的宏观视角重新审视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着力呈现后TRIPS时代国际知识产权法发展演变的脉络与趋势,全面更新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重新建构国际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理论框架与体系。 本书立足于法学领域,同时广泛借鉴和吸收了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经济学、互联网治理等其他领域的学术观点、理论和数据,直面国际上正在发生的重大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提供及时、鲜活的论述与分析。 本书呈现的新鲜的理论、详实的资料.的信息,是呕心沥血、十年磨一剑的诚意之作。
数据库作为信息社会的支柱产业之一,其投资和经济价值的巨大性、侵权的简便性要求法律给予强有力的保护。在数据库现有的五种保护模式中,版权、反不正当竞争、合同、技术措施,都不足以保护数据库制作者的权益,只有欧盟采取的特殊权利模式才能给数据库制作者提供足够的经济激励,才足以保护数据库制作者的权益。但是特殊权利保护模式没有合理地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过分注重了效率,而忽视了公平价值的追求,因此存在多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采取性和投资的双重保护标准;对电子数据库和非电子数据库区别对待;没有规定数据库制作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对数据库内容进行实质性部分和非实质性部分的区分,并且作为特殊权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没有赋予数据库制作者保护其数据库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可行、合法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制作的数据库
由江伟辉编著的《景德镇艺术陶瓷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包括四部分:部分为综合研究,在探讨景德镇艺术陶瓷的形式、简述景德镇艺术陶瓷产业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分析了景德镇艺术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景德镇艺术陶瓷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和措施,并对景德镇地理标志和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了专题研究;第二部分为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案例与分析;第三部分为景德镇陶瓷产品外观设计专利图片选辑;第四部分为附录。《景德镇艺术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书收集知识产权各类案件审判实践中具有典型性的疑难、新型案例,总结提炼出解决这些问题涉及的法理上和适用法律相关的事实上的关键词,阐明法学理论、争议观点、法律适用,旨在解决审判实践中疑难、新型问题的法律适用问题,从而为初级法官、律师办理案件提供有效指引。
本书是我国部、也是世界范围内率先深入研究互联网上版权限的学术专著信息时代,互联网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大潮中,互联网上的版权在迅速扩张,与此同时,人们发现互联网上版权的扩张极大地限制了信息的自由传播,影响了包括网络远程教育、网络图书馆在内的许多事业或产业的发展。如果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同时有效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有效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提高生产力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成为一个摆在世人面前不可回避的问题。本书运用版权法的基本理论,结合经济学、社会学等,从不同角度对一系列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及非常有价值的思考与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本书根据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总结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的有效经验,从法律运用、业务指南、案例指导等角度,为各项版权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供较为系统的全面指导。本书代表了版权执法领域的成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既可以作为各级版权部门开展执法培训的参考教材,又可以作为广大版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的指导用书。
本书吸收了截至2010年6月的国内外专利立法的成果,是一部的专利法教科书。突出的特点有:,内容全面、系统,资料新颖、翔实,富有时代性。第二,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在介绍基本理论时尽量结合专利现实问题予以说明,分析、引证典型的专利实例时则尽量从理论上进行透彻地阐述。利于读者学习和领悟。 本书不仅是知识产权法专业各类学生、政法院、系师生以及其他对专利法感兴趣的读者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专利法基本内容的理想教科书,同时也是知识产权法教学科研人员、司法人员、律师、专利代理人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参考书。
这是中国知识产权法权威专家郑成思教授写给法学研究生的一部力作。其主要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 理论上主要从知识产权产生的历史、知识产权的特点、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比较几个方面,反映它在民法中的地位,以及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价值的发展中,它在民法地位的变化。 实践上主要涉及侵权、价值评估与国际保护等问题。例如分析了“侵权认定的四要件”,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是否改为“侵权损害赔偿四要件”才顺理成章。这里有许多观点可能更符合各国立法与司法的实际,却与国内一些传统看法有差异。其目的是引导读者去探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出路。但书中决不在人们已普遍认可的概念或用语上展开讨论。诸如:“将信息高速路改称知识高速路”,这类与传统看法也有差异的“新论”,本书则无由
《装备知识产权管理》重点从装备知识产权管理导论、战略管理、产权客体、权利管理、获得管理、转化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系统论述了装备知识产权的激励、归属、获取、转化、应用、信息服务和保护等内容。
本书从商标权与在先著作权冲突的基本概念出发,从立法逻辑、行政与司法的关系、法律调整范围、行政无效程序、商标权保护等方面,比较研究中日解决商标权与在先著作权冲突的法律制度。并结合实践,就如何更审慎妥当地解决商标权与在先著作权的冲突、著作权或商标权的真正权利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提出相关建议。
本书是欧洲专利局经过三年多研究的成果,围绕未来专利及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前景,通过对不同方面专家的访谈和对广泛领域的研究,试图回答诸如“知识产权制度到2025年将会怎样发展?”、“这样的制度将会有怎样的全球合理性?”等焦点问题,内容涉及从工业到文明社会,从小企业到跨国公司,从政治家到研究者等各方面,并通过对“五种体制驱动力”的分析,给出了四个规划方案,勾勒出了2025年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