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这个术语,我国是实行改革开放的1978年之后才在正式出版物中使用的。中美在1979年1月及4月签署的“高能物理协定”与“贸易协定”中,才以官方文件形式提及“知识产权”。也只是从这两项协定的谈判开始,知识产权才在我国的有关部门引起了初步的重视。“知识产权”在中国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则主要是由于1991年初到1992年初及1994年到1995年初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以及几乎同时的中国恢复在关贸总协定中缔约国地位的谈判这几个大事件而造成的。从这段历史的回顾,可以看到,“知识产权”与“国际关系”之间存在着多么密切的联系。
本书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的各个修改点作了简要说明,方便人们学习、理解和正确执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 读者对象:法律及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工作人员。
知识产权的普及是一个长期过程。在知识产权普法教育中,使用案例学习是一个良好的途径,这是本书编写的初衷。《以案说法(教你打知识产权官司)》(作者王璟、刘政、范晓宇、陈小良)大多取材于近年来比较经典的知识产权案例,特别注重浙江省本地案件。读者可以在了解基本原理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案例进行分析,并对照现实的生产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思考对策。使读者能够运用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争取市场竞争的先机,是出版本书的良好愿望。
《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的颁布,标志着菲律宾知识产权法的发展进入成熟期。法典所调整的知识产权的范围与Trips完全一致,包括版权和相关权、商标和服务商标、工业外观设计、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法典分为五个部分,包括知识产权局、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后规定。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的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 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 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 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 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 定价统一为10元。
鉴于专利代理在专利制度正常运转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专利代理条例(2018年 修订)》公布。为了提升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专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增强其荣誉感。并且参考了国内其他需经行政许可才能执业的专业人员的称谓,如律师、医师、注册会计师等,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专利代理执业人员称谓,《草案》将“专利代理人”称谓变 为“专利代理师”,并从资格证的获得、执业证的颁发等方面予以了全面规定。对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了修改,《草案》取消了“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条件,将“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修改为“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针对采用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参加考试和在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但在审核或者考试过程中未被发现,而在事后被查证属
本书借鉴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根据高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安排知识产权教学内容,设计相关教学体例,通过小学生的各种自主活动,尤其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学习和感受有关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从而达到从小树立尊重知识意识的目的。 本书在第3版基础上,根据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适应性修改。本书适用于高中阶段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可供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使用,开展相关专题活动。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的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 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 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 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 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 定价统一为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本书借鉴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安排知识产权教学内容,设计相关教学体例,通过小学生的各种自主活动,尤其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感受有关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从而达到从小树立尊重知识意识的目的。本书适合小学阶段开展知识教育,可供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学生使用,开展相关专题活动。
本书在对专利维持制度、专利维持时间和专利维持年费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探索的基础上,对我国授权专利从不同角度进行实证分析。这一研究对提高专利制度运行绩效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可供知识产权学习者、研究者参考使用。
专利权、商标权与著权等一般结合在一起称为知识产权。由于技术发展、国际贸易的强化,工业产权法,即专利权、专有技术与商标权等法律在工商业企业业务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著作权的适用范围更广,涉及很多专业和行业。近年来,崭外的法律字校开始重视这一门法律,并在本科开设这一门课程。 本书试图从比较法角度介绍英、美、德、法4国的法律,指出这些法系的特点,例如英国法系同时使用侵权行为与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权,4个国家的法律授用不同的法律原则保护专有技术。 本书的引论分别介绍德国学理论知识产权法在德国法上的地位、英国学理论保护知识产权可以使用的4种方法、法国学理论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本书可作为本科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参考书、硕士生班的比较知识产权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