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一直受到理论研究的关注。但是,现有文献对我国资本制度的实践情况尚缺少比较全面客观的 画像 ,对我国资本制度的历史演进和观念基础也未进行系统的批判研究。 《公司资本制度》旨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的公司资本制度进行全面检讨:通过大量实例分析,评估现行规则的实际效果,讨论实践中的创新和探索,揭示现行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问题。作者基于利益冲突视角,尝试提出一个分析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框架。通过对法律实践和理论观念的深入探讨,进一步提出改进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设想。
《公司法的经济结构(中译本第二版)》是1978年以来美国法学学术著作统计的引证率较高的50本著作之一。是以经济方法研究公司法方面的著作。作者解释了为什么交易成本的节约是公司法所独有的功能,并且还在公司组织的框架内,解释了公司法这个解释视角对于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方式来说所具有的潜在含义。
本书旨在通过理清欧洲大陆法系公司法的传统与核心原则来为 站在十字路口 的欧洲公司法指明改革的方向。针对欧盟公司立法向英美法理念靠拢的实践倾向以及法学研究将效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理念作为公司法中心的现状,本书基于现实中中小型企业的主导地位,主张控制权交易、投资者保护或者其他资本市场法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非公司法的核心原则;相较于效率,法律应当首要地关注正义。公司法的核心问题并非是如何保护股东的最大利益,而是如何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本书以欧洲大陆核心的法律体系为研究重点,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同时探讨比利时、荷兰、葡萄牙以及北欧诸国具有开创性的制度贡献。内容上,涵盖资本制度、公司组织机构、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公司的外部控制等核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公司法的未来
公司章程,是公司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其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又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公司章程就是公司的 宪章 。 《完美的章程:公司章程的快速起草与完美设计(第二版)》对公司章程的快速起草与完美设计大有裨益: 1.条款详备。以示范章程为主线,主文示范条款约四百条。对重要章节设有更详细的细则示范,如:公司印章管理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 2.内容务实。结合业务实务整理。如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冲突的处理,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职务(严重疾病、受司法羁押等)的替补,股东账簿查阅权的细节,召开股东会如何通知股东等。 3.详细的条款解读。每一小节均有条款解读,详述条款的背景、理由和变化
公司法作为规范投资人设立公司、运营公司的商事组织法,与公司实践密切相关,是为解决公司运行中的问题而诞生。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公司法的大范围修订。在本次修订中,如何回应当前实践中公司法现代化的需求,又如何体现公司法现代化的走向,仍在进行深层次的探索。本书从公司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公司法的理论视角、公司法的实践面向、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以及公司法的现代化走向五个方面出发,结合公司法修改的基本动因、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和ESG兴起提出的更高标准,对如何实现公司法现代化进行了分析与研判,以进一步推动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进程。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与之前的法律相比,变动较大、亮点不少,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贯彻落实责任主体。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国务院和地方两个层面明确了法律贯彻落实的责任主体。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规范了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融资促进的相关举措。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等层面多措并举,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四是更加重视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增设了"权益保护"专章,在收款权益、涉企收费、现场检查等方面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了中小企业管理
《企业家的法律高参——投资经营的法律操作与风险提示》是一本有关企业经营的经典法律案例集。书中每个案例由案情介绍、法律问题、法理分析、延伸问题、相关规定等部分组成,通过简单介绍案例,提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再将案例与法理结合分析解决问题,后从一个微观的案例跳到宏观商业问题需注意的问题层面,给投资经营者提供详实的法律解释以及法律参考。同时,此书也是段逸超律师办案思路与方法的一个呈现,他将多年办案经验总结、法律思维方式一一呈现在此书中,对广大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学习者来说,这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北京大学法学专家、博士生导师蒋大兴先生称该书是一种“策略法学”产品,直击了民众为关心的法律问题;宁波市副市长张明华、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吕强、宁波市甬商发展研究会秘书长曹云一致认为该书
本文旨在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构建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框架,提出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基本模式——共同治理的设想。 公司治理之所以受到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自80年代以后,整个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改变,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的变革,使构成公司成员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变化,人力资本的作用得到了提升,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冲突变得愈加明显,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从世界各国来看,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重视越来越普遍。 国内有不少专家学者对公司治理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但有些领域还没有触及,甚至还存在不少误区。比如对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意义认识不足。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作为当前中国公司进行治理的规范性
本书涵盖上市公司领域相关的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司法解释、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和*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及文书范本。主要内容分类如下:境内上市发行(发行、上市保荐、承销、资金管理、退市等)、境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权变动(增持与减持、国有股转让、并购重组、股权分置改革等)、上市公司治理(股东与股东大会,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等)、上市公司监管、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等。附录收录了常见问答、相关规则、指引,方便读者查询、应用。 本书还收录了*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如周可添、魏达志、陈凤娇、何祥增诉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行政处罚案,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苏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蔡某集资诈骗案,李某等三人内幕交易案、刘玉珊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
一人公司是什么?六千元就可办公司?股东资格能不能继承?注册资金也可分期缴付?中小股东利益如何保障?公司被兼并后可以退股吗?小股东有罢免董事长的可能吗?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的活动是否一定无效?……翻开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刚出版的《图解新公司法》一书,以上这些疑惑都迎刃而解。该书用讲故事的方式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告诉大家新公司法的变化,并配以新旧法条对比分析和生动的漫画,既通俗直白,又简单适用。此外,书末附录“新旧公司法关联条文比较”以图表的形式把新旧法条的区别做了全面系统的归纳,非常实用。有了这本书,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的普通读者,也能“18小时轻松掌握新公司法”!
学术界一般认为,中国近代公司制源于合伙制。明清时期,合伙制在原有的形式上,还萌生了股份合伙。股份合伙可以说是嫁接西方公司因子的 砧木 。公司传入中国后,由于其具有筹资快、竞争优势强、获取经济效益高等优点,很快为国人所效仿。中国人*早创建的公司是 官督商办 ,其次是 绅领商办 式的民营公司。从中国近代公司制发展的历程来看,无论是 官督商办 的腐败还是 绅领商办 的终结,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司法的匮乏。所以,在中国近代公司制发展的同时,公司立法的呼声始终不断。在时代的呼声下,中国近代*部《公司律》终于出台了。《公司律》的颁布不仅使公司的发展得以规范化及法律化,同时也促进了传统官商关系的改善。本书以制度变迁理论为指导、以本土资源为中心对近代公司制的发展变迁进行了粗略地勾画,同时就《公司律》对公司
本书以公司治理与小股东法律保护的关系为起点,以公司治理作为贯穿全书的逻辑线索,阐述了目前我国小股东利益受到侵害的现状、原因井提出了对小股东法律保护的对策。作者通过对不同法系的几个主要国家小股东法律保护的比较,让我们从世界的角度审视了我国小股东法律保护的现状,从而使得我们从中得到更多的关于小股东利益保护的经验做法。
本书概述了监事会的产生与发展,归纳了国内外公司监事会的特点,对国内外监事会的职能进行了比较,并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运作情况,对如何在新《公司法》背景下改进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探索。
从公司企业这一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出发,收录、解读该领域所涉重要法律制度,为解决该领域法律纠纷提供支持。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我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3.条文注释专业、权威。本书中的注释都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民法院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4.案例典型指引。本书收录数件典型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5.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
《公司法与证券法论丛》(以下简称“《论丛》”)的各位编委终于完成了新一卷的编辑工作,也移去了一直横亘在我们心头的一块石头。虽然编辑文章、出版图书已经成为我们各位同仁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我们也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但望着厚厚一摞文稿、想着即将出版的新一卷《论丛》,所有编者的心中还是有着不可抑止的欣喜。本卷《论丛》与上一卷的出版相隔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我们认真地琢磨和打造新的一卷,想带给大家更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本卷《论丛》的版面设计没有太大变化,仍然分成基础理论研究、制度创新、法律与实务、学科交叉、外国法与比较法、文献资料等几个栏目。 编写本《论丛》的目的主要是关注公司法与证券法领域的理论和实务前沿问题,所以我们一直在《论丛》的开头部分设置“基础理论研究’’的版块
本书依照《民事案由规定》中 与公司有关纠纷 的诉讼25个案由进行编排,以股东纠纷法律问题为核心,与公司运营涉税问题紧密结合,囊括了公司治理中*为常见、核心的内容。全书300万字,1763问题,593个案例。包罗了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司法实践及上下游、交叉、平行领域中所有的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并延伸至税法和婚姻法。本书突破性地将公司法与婚姻法、继承法、税法交叉问题、类似问题进行了一并的、全面的讲解,以实务操作指引的方式为企业家指点迷津。本次再版,除了订正疏漏之外,撷取和提炼*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尤其是来自*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修正原书中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判例中或冲突或遗漏的内容,将*前沿的、*实务价值的司法观点(如《*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持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工具书。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实用工具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纠纷处理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读者大大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效率。专业注释,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案例指导收录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及其他权威出版物、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布的典型案例,全面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检索便捷文件效力层级清晰;正文提供相关且有效的条文援引;特设【典型案例
当今社会,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晦涩的专业术语,艰深的法律理论,庞杂的立法体系,这些法律与生俱来的特点,却都成为了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碍。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注释本系列丛书。除了法律文本为权威标准文本外,还*限度地突出了本套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本套书有以下特点: (1)权威部门审定。本丛书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相关立法同志进行审定,内容准确权威; (2)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都由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和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 (3)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4)相关配套规定。书末附录一些较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版)》由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和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法规案例索引。条文下附录关联法规索引和关联案例索引,帮助读者全面掌握法律规范体系,并将法律理论结全到实际案例中;相关配套规定。书末附录一些较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读者在使用中更为方便、实用。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国家工商总局称,此次公司法的修改对于充分利用现代公司制度的优势,激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特别是对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拉动内需,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
本丛书共30个分册,2017年新增9个分册。独具以下三重价值: 1.文本权威,内容全面。涵盖业务相关的所有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法律文件。 2.查找方便,附录实用。全书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方便读者对某一类问题的集中查找;重点法律附加条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附录相关典型案例、文书范本,其中案例具有指引 同案同判 的作用。 3.免费增补,动态更新。
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颁布、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此后分别于1999年、2004年作了别条款的修改。它的颁布施行,对于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有必要对公司法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法,共13章、219条,对公司的种类、设立条件、设立登记、内部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了全面的规定。特别是根据十多年来的实践,对规范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作了新的、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公司制度的良性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