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企业生产经营中有可能、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出发,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由法学专家、实务人士及专业法律编辑,进行专业且通俗易懂的解答,主要涉及: ◎企业的创办与登记; ◎股东等人权利义务;◎企业事务执行 ;◎企业合法经营; ◎企业分立与合并;◎企业破产清算;◎订立与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常用合同;◎信贷担保;◎企业税务;◎知识产权;◎国际贸易; ◎企业行政办事; ◎企业公证;◎企业民事诉讼;◎企业仲裁
重点条文注解:对重点条文根据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对条文的释义和解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规定进行精炼、准确的解答,为理解、适用公司法的条文规定提供实用的解读实用问题解答:结合司法实践提炼法律实用问题,并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进行分析解答,为处理公司相关法律事务、解决公司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实用的指引实用工具文本:收录企业名称申报、公司登记(备案)等实用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参考样本等实用工具,为处理公司事务性工作提供实用的参考关联法规收录:收录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电子版免费阅读使用,并持续 新),为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提供实用的依据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条文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无论是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律师办案,还是法学院的课堂教学、学生考试、科研论文等,都离不开对法律条文的学习、理解和解释。通过对具体法律条文的学习,我们可以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也可以了解法律的精神内涵,甚至是法律的内在缺陷,因此,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系统掌握法律条文的内在关系,既是我们学习法律的基本功,也是一条有效的捷径。正是基于对法律条文在法律实践、教学科研中*重要性的认识,我们推出了“学习式法规”丛书,以帮助广大读者快速地自我学习和精通具体的法律知识。
公司、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活动。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关键在于规范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内部的组织管理活动。企业与公司法既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法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本书努力探索、分析、归纳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理论基础,从比较法角度较为系统地考察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在两大法系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适用情况,深入分析公司司法解散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在回顾和评价我国相关立法、司法实践工作的基础上对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进行重新构建和完善,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权威性:本书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威的条文注释。 示范性: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实用性: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本书的优点: 1.直面问题的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常见问题,想读者所想,急读者所急,*限度地用法律帮读者解决生活、工作中的难题。 2.权威完整的法律文本 法律出版社有五十五年的专业法律出版经验,能确保文本的权威准确。完整地给读者呈现法律文本,法条之间不穿插影响整体阅读和把握的注释、案例等附加信息。 3.易发常见的实用问题 就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碰到的难题,聘请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精心挑选,细致解答。 4.方便可查的附录资料 附录有相关的索赔流程图、常用文书、法规索引等资料,便于读者使用,也为读者进一步解决问题提供思路指引。
慈善基金会法人是一类重要的非营利民事主体,该制度对于发展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推进市民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该制度在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成为个人——社会——政府三者之间有效的沟通平台。在我国,慈善的传统和文化非常悠久,然而由于政治国家的强大,无法在市民社会层面发展出制度化的慈善法律和慈善组织。当前我国的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发展也反映着深刻的时代烙印,存在诸多亟待完善的课题。 《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力图以慈善基金会法人为研究中心,将慈善基金会法人为代表的非营利组织问题纳入民商法研究的框架。《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在研究中放弃了全面研究非营利组织的进路,而坚持以民法基本理论为基础,以基金会法人为研究中心。将结社自由的原理与私法自治的理念
章是股份公司股权变动的基础理论分析。 股权变动,指股权民事法律关系各要素的动态变化,包含了股权的取得(产生)、变更、丧失(消灭),即动态的股权民事法律关系。其中,股权变更是指股权主体、客体、内容的变更。本书的研究对象是股份公司的股权变更。 现代股份公司的股权变动,表现为四个特点。,股权变动体现出证券化倾向,股权从传统的静态经营公司的控制工具,向现代的价值化交易工具演进。股权的证券化,要求股权变动过程中更便捷的公示制度。第二,股权变动在从以经营公司为目的开始向以投资为目的的演进过程中,股权变动日益成为资本经营的枢纽。作为资本经营枢纽的股权,其股权变动的安全性、稳定性、确定性越来越被提到一个突出的位置上来,这对股权变动公示这一法律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股权变动创新不断,
本书作者善于从司法角度发现和思考社会问题,敏锐地发现了我国当前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方面的不足,使本书研究在观察和切入角度上区别于已有的同类研究成果,表现出明显的创新性。与此同时,为了尽可能拓展研究对象的广度、推进分析论证的深度、提升理论归纳和总结的精度,作者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的司法权介入状况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对我国公司治理司法权介入的不足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总结和独到的分析,使本书既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又有积极的实践价值。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之一,在于股权的多元化和股东的分散化。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公司的意思与个别股东的意思相分离。作为公司意思决定机关的股东大会,担当着公司意思的“器官”。但由于股权的多元化和股东的分散化,探讨如何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公司意思决定,就成了一个公司理论、立法和实践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事实上,在中国证券市场经历10余年的风雨和磨难之中,也引发了大量这方面的思考①。问题的产生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不容忽视的,就是我国公司立法上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无论是股东大会会议程序,还是股东大会决议 内容,都会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公司法面对这些问题应作何反应,值得进行理论上深入的研究。 虽然20世纪以来,各国公司法都经历了削弱股东大会权限,强
本书通过税务、质量、环保、安全生产等监管部门近期出台的信用监管的法律要求,全面梳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建立企业信用法律风险管理清单,帮助企业识别法律风险,强化内部管理,消除经营隐患。全书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概括介绍了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分论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劳动法》、《合同法》等40余部法律法规为依据,梳理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风险、财务管理风险,企业设立、变更、终止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公司治理风险,知识产权管理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风险,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风险,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风险,旅游管理风险等内容。
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国家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在几乎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中,中小企业都构成了企业的主体。中小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自身固有的与生俱来的缺陷——投资主体过于多元化、组织程度差、商事主体独立性不足、政府管理体制不健全、企业之间不平等、融资困难、社会责任意识薄弱——她又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弱势群体,在生存环境、政策与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众多对其不利的因素。我国已经开始采取多种措施扶植和保护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在众多的措施中,法律因其内容的稳定性、形式的规范性与权威性、效力的强制性而成为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研究我国中小企业的相关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来华的跨国公司在设立、经营以及破产退出等全过程中,可能涉及环境法律责任的承担及追究等各种环境法律问题,而现有的外资法和环境资源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此问题的规范却存在不足。本书运用文献分析法、个案研究法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剖析了这些问题,从法律防范、法律控制和法律救济多个方面提出完善在华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体系的具体构想。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部部刑事法律、民商法律、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由国家权力机关先后公布,可以说,我们现在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亦已初步形成。这对于我国人民安居乐业、市场有序竞争、政府依法行政,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无疑将起到巨大的作用。 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和法律语言的专业化,给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内容的理解造成了很多障碍,同时也给司法和执法工作者对法律的适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我国现有法律尚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问题。 为了使广大读者了解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司法适用,我们约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本书以方法论个人主义为理论立场,以将公司制度全面还原为当事方合同关系为理论线索,证成了公司制度生成的基本路径应为公司自治,诠释了公司法对于公司制度生成的有限功能,提出了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理论方案。 本书作者聚焦于反思中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践中出现的正式制度与商事生活实践样式严重背离这一问题,直面我国公司实践中存在的根本问题,以反思和批判中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为基调,总结了公司制度生成的历史逻辑,得出了公司制度从来就是人们自发行动的结果,而非国家建构的产物的结论。在此基础上,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进路,对理论上关于公司(法人)本质的承诺进行了批判性回顾,提出了公司的本质是合同网络。以公司的合同理论作为全书的理论立场,经由契约自由的正当性这一中介,论证了公司自治的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在秉承公司自治之精神基础上,拓宽与延展了司法干预公司运作的空间,《公司法》的可诉性得到了增强。但是,研究该课题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现行《公司法》在司法干预方面的规定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公司机构诉讼制度的缺失、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操作程序不明等,该课题的研究可以为紧迫需要的《公司法》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以及未来的修改提供一些理论支持。第二,公司司法干预对于我国的法官、律师、董事、股东等,都是一项非常新的制度,没有经验可以依靠,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规定,需要把制度的内涵、机理弄得清清楚楚,避免对相关制度的“误读”与“误用”。《公司司法干预机理研究(以法经济学为视角)》除导论和结语两部分外,共分为六章。
“法律掌中宝”系列是一套小型实用法规汇编,着眼于为普通百姓和法律院校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学习相关课程时便利地查找相关法律依据。 本系列选取与日常生活和教学关系密切的常用法规,以之为核心,将与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限度地突出本丛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 本系列有以下特点: (1)权威专家导读:每本书基本上都由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该主体核心法规的“导读”,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与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 (2)附加法条条旨:每本书的主体核心法规都附加条旨,且将条旨标明于目录之中,读者通过目录即可快速领会核心法规涉及的法律问题; (3)重点条文注释:每本书对主体核心法规的重点条文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4)关联法规精选:每本书的关联法规都是在某一方面
本书作为股东股权法律实务的另一个组成部分,集中分析了股东股权的内容、股权的变动、股权的转让、股权质押收购托管,以及外资股权与其他特殊形态股权、公司变更和控股股权、股权保护、股权相关税收和股权诉讼等。全书内容以股权为核心,以股权内容的准确理解、股权变动及特殊形态的正确运用、股权的保护以及受侵害时的诉讼救济为线素纵深展开,并向相应法律问题进行延伸,为股东把握股权内容,自如运作股权,谋求股权利益的*化提供一个法律平台。
本专辑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我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专业、权威。本书中的解读都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并用□标示出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如损害赔偿金额标准)等内容,帮助您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实用版法规专辑”除延续上述“实用版”系列特点外,兼从某一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出发,收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升级版)》随着《公司法》及司法解释、《合伙企业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等公司法律的密集出台,我国公司法体系基本形成。为了帮助读者从整体上把握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学习和应用公司法律,我们精心编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升级版)》。 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升级版)》的原则是:1.权威。选取的文本均为国家公布的正式文本。2.实用。按照公司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排序,相关法律文件排在基本法律后面,并且归纳了便与读者学习和理解法条的条文主旨。3.简明。收录重要、实用的公司法律文件,减少篇幅,方便携带和查找,也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升级版)》物美价廉。
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全文,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个司法解释,并就司法解释中的重点条文进行了注释加工,此外还收录了公司法领域重要的配套文件,是学习适用我国公司法领域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本书是本着“以读者为本”为宗旨,秉承“永不自满,深入、细致”的专业精神,编写而成的,旨在解决广大读者学法、找法、用法的困惑与不便。 本书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条文联系紧密、能直接对公司法条文有注释说明作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置于公司法条文之下,标明效力层级,从权威的角度对公司法条文进行了解读。除了公司法及其配套法规这两项内容,本书还收录了全国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对具体问题的请示答复。这些请示答复是对具体法律适用的问题或具体案件的处理所作出的答复,是对法律或司法解释的重要补充,反映了对某一具体问题或个案的处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