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经济结构(中译本第二版)》是1978年以来美国法学学术著作统计的引证率较高的50本著作之一。是以经济方法研究公司法方面的著作。作者解释了为什么交易成本的节约是公司法所独有的功能,并且还在公司组织的框架内,解释了公司法这个解释视角对于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方式来说所具有的潜在含义。
本书旨在通过理清欧洲大陆法系公司法的传统与核心原则来为 站在十字路口 的欧洲公司法指明改革的方向。针对欧盟公司立法向英美法理念靠拢的实践倾向以及法学研究将效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理念作为公司法中心的现状,本书基于现实中中小型企业的主导地位,主张控制权交易、投资者保护或者其他资本市场法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非公司法的核心原则;相较于效率,法律应当首要地关注正义。公司法的核心问题并非是如何保护股东的最大利益,而是如何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本书以欧洲大陆核心的法律体系为研究重点,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同时探讨比利时、荷兰、葡萄牙以及北欧诸国具有开创性的制度贡献。内容上,涵盖资本制度、公司组织机构、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公司的外部控制等核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公司法的未来
本书主要包括2023年《公司法》,2023年《公司法》修订对照表及修订要点等内容,全景呈现本次修法内容,修改条文前后变化一目了然。本书结合相关公司法条文修改起草过程中的主要考虑以及争议焦点提炼修订导读,修订要点,并收录2023年《公司法(修订草案)》历次审议说明。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修改条文的内涵和精神。
公司法作为规范投资人设立公司、运营公司的商事组织法,与公司实践密切相关,是为解决公司运行中的问题而诞生。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公司法的大范围修订。在本次修订中,如何回应当前实践中公司法现代化的需求,又如何体现公司法现代化的走向,仍在进行深层次的探索。本书从公司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公司法的理论视角、公司法的实践面向、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以及公司法的现代化走向五个方面出发,结合公司法修改的基本动因、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和ESG兴起提出的更高标准,对如何实现公司法现代化进行了分析与研判,以进一步推动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进程。
本书集中讲解了适用于中小企业的7大类主要融资方式和渠道,包括民间借贷、非银金融机构融资、互联网金融、创投和私募股权融资、银行融资、*融资、上市融资等,并结合真实案例,逐一分析了每一种融资方式的优点和缺点以及适用的情形、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潜在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直观展现中小企业融资的方法和技巧,旨在指导中小企业在充分了解金融政策和各种融资渠道优缺点的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融资渠道和工具,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公司法是一门运用性极强的学科,公司法的理论研究始终离不开公司实践的探索。公司法与现代市场经济密切相关,是投资者进入市场必须选择的主体地位与市场载体。当代中国的公司法不断修改,进入公司的门槛越来越低,人们有了更多的机会选择公司这一主体形式投入到市场经济的博弈之中。公司无疑已成为近现代以来推动社会进步与繁荣发展zui为重要的法律工具之一。本书部分为 中国公司法概述 ,围绕中国早期商业组织与运营模式、中国近代公司制度的法律形成、新中国公司企业法律制度的废弃与重建、中国现行公司法的修订与相关司法解释等问题,对中国公司法之历史进程作了概述;随后围绕公司形态、公司设立、公司章程、公司资本、公司治理、股东权利、股权转让、公司高管、公司并购以及公司解散与清算等十个方面,对中国现行公司法制度的主要
本书着力描绘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内容涵盖了公司治理、政策走向、科技金融、竞争战略、职场圣经、文化融合等多个维度的商业秘籍。作者对产业经济、商业模式和公司运营等方面有着透彻的理解和深刻把握,是企业法务人员和律师必看的一本书。
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仅凭机遇和冲动是不够的,资本市场上的进退自如需要详细的规划,税收筹划将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由隋平、罗康等人编著的《全球并购:法律操作与税务筹划》力图详尽的介绍各国在企业并购上的税收制度,希望为我国企业的海外扩张提供参考。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游戏规则》一书的目标读者是中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国际市场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执行官的“之书”。本书作者以朴实易懂的语言描述了企业如何使用法律战术和工具,如何提升开展国际业务的竞争优势,并通过基于规则的管理创新、实践和策略为管理人员描述了如何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基本概念和技巧。本书采用的这种方法确实令人耳目一新。
本丛书旨在介绍一种分析及解决法律问题的系统性方法,即归入法和关系分析法,这些方法是德国法律职业者在法律学习初始阶段所要学习的内容,是一种可完全独立于法律条文之外的分析框架和思路。书中全部采用中国法律和中国案例,以法官亲历式的教学方式,将法律适用方法融入个案裁判过程中,希望能帮助中国的法律适用者建立起一套高效、准确的解决法律案件的思路。
本书收录的很多文书范本按需略加修改即可使用,读者可以随查随用,经济、实用、方便。此外,我们精心绘制的流程图,可以指引读者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内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单位,是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我们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读者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近年来先后推出了一大批优秀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 遇到法律问题,读者朋友一般需要求助:1.法条。遇到问题,读者首先会去查找法律条文,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2.案例。通过学习相关案例,读者能了解法律是怎样适用的,能大致预判自己遇到的问题能得到怎样的判决。3.文书。解决问题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文书。4.流程图。流程图可以指引读者按照顺序一步一步解决问题。
审判是当事人对既存的或既已发生的社会关系发生争议以后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对争议事实做出的判断和处理,也是现代各国解决社会纠纷的主要方法。审判行为既是将死的法律进行激活的行为,也是既已制定的法律发挥其应有价值的主要方式。审判行为的做出过程既是对既发纠纷所进行的事实回复和逻辑推演过程,也是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复制过程。从理论上说,应然的审判行为除了要*限度的符合法律条文所表现出来的含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体现立法的宗旨和精神,实现法律的价值导引功能。在这种意义上说审判理念和审判思维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审判质量的好坏不但影响到社会对法律的信任程度,而且也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要求审判人员不但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条文的含义,更应当在科学的审判理念指导下做出符合社会要求的判决结果
营销关系到企业决策的成败。是企业经营业绩的直接证明。对企业而言,营销法律风险的破坏性仅次于投资风险。营销法律风险就像隐藏在企业表面繁荣下面的定时炸弹,如不重视和及时规避、化解。会给企业经营带来灾难性后果:错签一个合同.随便给人作一个担保,一个好端端的企业就会给拖得半死不活;在管理上出现一个漏洞.他人发现有机可乘,马上就会遭受巨额经济损失甚至毁灭企业。 本书以实用为主导,指出了企业营销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分析其形成原因,并结合营销实际提出解决方案。希望本书能强化企业营销及服务管理的控制、防错和纠偏能力,促进营销和服务管理的法制化与规范化。抛砖引玉,给企业营销管理人员及相关法律工作者带来有益启示。
《企业与公司法学(第九版)》是对第八版的全面修订,就修订内容细节而言,除文字方面继续进行精准性加工锻造外,淘汰或者改写了因法律发展变化而显陈旧的内容,丰富了一些学术视野,本次新增了两位续著作者周淳和周游。他们从三个方面着手对教材进行了修订:一,通读全稿,修理任何不适当的文字和标点,特别是把中央政府部门的相关制度规范变化做到细致搜集、关键梳理、谨慎吸收、读解有据;第二,检讨体系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重新结构框架设计;第三,该删的就删,该添加的就添加,增添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总的目标就是打造经典,冲刺个人学术眼光和观察、分析能力的极限,但又要谨言慎行,不刻意追求"华而不实"的"深度",努力保持教材的本真与简约。
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现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已经逐渐从沿海发达地区向内陆地区延伸,整个行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但由于该行业的起步较为落后,市场化程度较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一直以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活动价高质劣,且服务活动中常有违约或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些现象在现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中屡见不鲜。对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而言,法律风险并非是难以规避和防治的,如果企业能够及时地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认识到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立足于实际采取切而有效的措施,即可*大限度的降低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公司首席法务官(企业的守夜人)》以开阔的优选视野和独到的管理及商业视角,结合作者健君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围绕企业法务管理者的定位、价值,对法务管理职责范围、素质要求及制度构建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思考和系统详尽的阐述。诙谐有趣的语言、引人入胜的故事,字里行间体现和流露的是作者对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现状和未来的真知灼见,以及对企业法律人和企业法治终关怀的情怀。本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引发企业法律人的共鸣和深入思考,还以其理论的系统性和实务的“接地气”,可以作为企业法务管理工作手册性指引。
《公司首席法务官(企业的守夜人)》以开阔的优选视野和独到的管理及商业视角,结合作者健君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围绕企业法务管理者的定位、价值,对法务管理职责范围、素质要求及制度构建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思考和系统详尽的阐述。诙谐有趣的语言、引人入胜的故事,字里行间体现和流露的是作者对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现状和未来的真知灼见,以及对企业法律人和企业法治终关怀的情怀。本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引发企业法律人的共鸣和深入思考,还以其理论的系统性和实务的“接地气”,可以作为企业法务管理工作手册性指引。
重整计划是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核心内容,其本质是对债务人持续经营价值的重新分配。本书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反思实务问题,剖析因果、利弊,以利益平衡为目标,以制定、表决、批准、执行重整计划为主线,完成了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法律制度和规制理念的展开与评判。主要观点如下:一,在制定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时,应慎重引入自由竞争机制;重整计划的内容设计应平衡协调诸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二,为保护表决权人的权益,应完善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表决前的信息披露制度、分组、表决方式与表决规则。三,法院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审查批准时,应遵循*限度接受原则、可行性原则、*利益原则和*优先原则。四,应规定特定情况下由管理人替换债务人执行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同时应效仿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设置专业
公司重整制度发轫于美国十九世纪末的那场铁路扩张。当时美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推动了对铁路交通运输的强烈需求,精明的投资者纷纷 转向铁路投资,船王范德比尔特以六十多岁的高龄转行投资铁路,遂成铁路大王,就是一个经典的案例。修建铁路耗资巨大,非一两个投资人之力所能完成,所以投资又带动了大规模的*发行。当时美国铁路公司发行的*不仅覆盖美国本土,更远销欧洲大陆。
胡田坚编著的《公司法任意性与强行性规范研究》是一本沉睡多年的著作。本书共五章节,内容包括任意性和强行性规范基本理论与公司法、任意性和强行性规范在公司法上的宏观考察、任意性和强行性规范在公司法上的微观考察、公司法中强行性规范淡化之基础、我国公司法任意性与强行性规范问题解决之方案。本书给供相关人员参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