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件办理小全书分法律规范、理解适用、典型案例三部分,对保险案件相关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梳理了ZUI GAO人民法院司法观点,并配以ZUI GAO 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为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提供了生动教材,也为法律工作者办理保险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速查工具。本书既是广大法律工作者学习保险相关法律知识的工具书,也是从事保险法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资料。
自动驾驶汽车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已经具备,从法学的角度,研究自动驾驶汽车保险之理论变革与制度构建,是一项十分迫切和有意义的工作。自动驾驶这一技术革新给交通领域带来的风险来源和风险类型的变化,也对既有车辆保险的规则提出了变革要求。因此,有必要在讨论自动驾驶汽车及其法律地位、自动驾驶汽车的风险类型、自动驾驶汽车侵权理论、自动驾驶汽车对传统车辆保险的冲击等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域外相关制度重构我国自动驾驶汽车的交强险法律制度以及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险法律制度。以期促进车辆保险制度在自动驾驶时代的正常运转,为确定自动驾驶汽车的保险方案奠定基础。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章 自动驾驶汽车及其法律地位;第二章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的归责理论;第三章 自动驾驶汽车对传统车辆保险的冲击;第四章 域外自动驾驶
《保险法(第三版)》秉承严谨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对保险法基础理论、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保险监管等做了全面而深入的论述,力求建立完整的保险法理论体系。同时,本书以我国《保险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参照全新司法解释,结合国际保险立法,紧扣国际、国内保险市场变化,进一步细化了总则、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及保险经营监管等内容。 《保险法(第三版)》从教学实际及实践指导出发,以达学以致用,既适用于高等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使用,同时也可作为保险法培训教材,亦可供保险从业人员及司法实务工作者使用。
相互制保险作为保险经营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国际保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我国目前的相互保险组织采取由主要发起会员筹资设立的方式,以主要发起会员为代表的组织控制者的存在使承认并遵守相互保险组织章程并向其投保的会员在组织中的权利要求很难得到重视,现代企业经营中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在相互保险组织中的体现更为明显。本书围绕我国相互保险组织会员权所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力求厘清组织会员权的内容涵义、实现困境及相应救济途径问题,以便为我国相互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全书对保险法基本理论与制度作了系统梳理,涵盖保险及保险法概述、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主体、结构、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及终止)、人身保险合同及具体类型、财产保险合同及具体类型、再保险合同、保险业法、保险组织及保险中介组织、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内容。本书以保险法学习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以我国保险立法和保险法理论为主线,适度借鉴域外法,注重结合司法实践与保险实务,设有理论拓展与典型案例栏目,在两个向度上做适度延伸,帮助学生理解。本书适于法学专业及商事相关领域本科教学使用,并可为实务界人士提供参考。
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法中具有“奠基性的地位”。其影响不止于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代位等衍生规则,还涵摄保险利益、保险价值等重要概念, 关乎保险之本质及定义、保险合同之分类、保险合同权利义务之规范、保险理赔之运作等问题,实属保险合同法理重大问题的“交汇点”。本书从损失补偿原则之基本范畴、历史流变、规范功能、适用范围以及保险理赔环节之运作等五个方面展开。在内容上,构建了损失补偿原则的动态体系结构,突破现有“上位概念隐而不现、具体制度明文列举”之局面,实现逻辑一贯性与理论完整化。阐明了损失补偿原则之规范功能不应一味强调禁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之消极功能,而应着重强调充分补偿被保险人实际损失之积极功能;提出了损失补偿原则规范性质逐渐柔软化之趋势,不再固守“一旦超额受偿即属不当得利”之旧逻
本书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全书共分为综合、保险公司及专业人员管理规定、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保险纠纷》一书选取了 的保险纠纷典型案例,针对保险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了 的解读,并提炼出司法实践中特别需要注意的审判实务要点,以裁判规则为主线,关注案例所形成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侧重于弥补法律漏洞以及实务中的正确理解与适用,为读者迅速查找案例和准确把握裁判规则提供 为便捷有效的途径。 《保险纠纷》由江必新主编。
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法中具有“奠基性的地位”。其影响不止于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代位等衍生规则,还涵摄保险利益、保险价值等重要概念, 关乎保险之本质及定义、保险合同之分类、保险合同权利义务之规范、保险理赔之运作等问题,实属保险合同法理重大问题的“交汇点”。本书从损失补偿原则之基本范畴、历史流变、规范功能、适用范围以及保险理赔环节之运作等五个方面展开。在内容上,构建了损失补偿原则的动态体系结构,突破现有“上位概念隐而不现、具体制度明文列举”之局面,实现逻辑一贯性与理论完整化。阐明了损失补偿原则之规范功能不应一味强调禁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之消极功能,而应着重强调充分补偿被保险人实际损失之积极功能;提出了损失补偿原则规范性质逐渐柔软化之趋势,不再固守“一旦超额受偿即属不当得利”之旧逻
作为在现代风险社会协助政府管控风险的金融工具,责任保险的扩张程度彰显了其发挥公共职能的水平。《责任保险的扩张与应用》通过构建社会需求、伦理基础、经营技术、支持政策等影响责任保险运行的关键要素框架体系,主张以弱者保护与技术维护的衡平为基点,依赖完善立法、市场的路径形式,科学设计保险条款,理性生成保险惯例,增加强制责任保险险种,有效地阐释了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
作为在现代风险社会协助政府管控风险的金融工具,责任保险的扩张程度彰显了其发挥公共职能的水平。《责任保险的扩张与应用》通过构建社会需求、伦理基础、经营技术、支持政策等影响责任保险运行的关键要素框架体系,主张以弱者保护与技术维护的衡平为基点,依赖完善立法、市场的路径形式,科学设计保险条款,理性生成保险惯例,增加强制责任保险险种,有效地阐释了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
作为在现代风险社会协助政府管控风险的金融工具,责任保险的扩张程度彰显了其发挥公共职能的水平。《责任保险的扩张与应用》通过构建社会需求、伦理基础、经营技术、支持政策等影响责任保险运行的关键要素框架体系,主张以弱者保护与技术维护的衡平为基点,依赖完善立法、市场的路径形式,科学设计保险条款,理性生成保险惯例,增加强制责任保险险种,有效地阐释了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
《最新保险法适用与案例精解》以新修订的《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大量参考和借鉴国外的保险立法,分总论、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监督管理法三编,全面阐述了保险法的基本理论及其具体适用,提出了与传统保险法理论不同的观点,突出理论深度,基本上解答了保险合同和监管各个环节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力争构建和完善我国保险法的理论体系。《最新保险法适用与案例精解》还针对保险实践中出现的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评析,突出其实用性。对广大公民、法人来说,可以从中学习和了解新保险法,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保险从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来说,可以把《最新保险法适用与案例精解》作为学习、研究和培训的教材;对于律师、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来说,可以为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提供理论指导;对于保险
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法中具有“奠基性的地位”。其影响不止于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代位等衍生规则,还涵摄保险利益、保险价值等重要概念, 关乎保险之本质及定义、保险合同之分类、保险合同权利义务之规范、保险理赔之运作等问题,实属保险合同法理重大问题的“交汇点”。本书从损失补偿原则之基本范畴、历史流变、规范功能、适用范围以及保险理赔环节之运作等五个方面展开。在内容上,构建了损失补偿原则的动态体系结构,突破现有“上位概念隐而不现、具体制度明文列举”之局面,实现逻辑一贯性与理论完整化。阐明了损失补偿原则之规范功能不应一味强调禁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之消极功能,而应着重强调充分补偿被保险人实际损失之积极功能;提出了损失补偿原则规范性质逐渐柔软化之趋势,不再固守“一旦超额受偿即属不当得利”之旧逻
现代责任保险显示出诸多不同于传统财产保险的特质,但是我国责任保险的规定并未体认其“异质性”特征,致使实务争议不断。研究现代责任保险法的基本理论及其制度构成,对于进一步推动责任保险法之现代化、健全保险法之体系、规范责任保险实务之经营,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本书从责任保险之源流及现代法本质、权义结构、给付义务启动、防御义务履行以及我国责任保险法之审思与前瞻五个方面展开。一是系统阐述责任保险目的及性质之三阶段历史嬗变,责任保险逐渐演变成“诉讼保险”。二是从现代责任保险发展趋势、责任保险缔约目的、损失补偿原则等角度,论证“不利益豁免请求权”理论之正当性,指出现代责任保险的权义结构已从“一元论”演变成“二元论”,保险人的给付义务扩张至防御义务。三是从责任保险事故之特殊性、保险事故
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法中具有“奠基性的地位”。其影响不止于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代位等衍生规则,还涵摄保险利益、保险价值等重要概念, 关乎保险之本质及定义、保险合同之分类、保险合同权利义务之规范、保险理赔之运作等问题,实属保险合同法理重大问题的“交汇点”。本书从损失补偿原则之基本范畴、历史流变、规范功能、适用范围以及保险理赔环节之运作等五个方面展开。在内容上,构建了损失补偿原则的动态体系结构,突破现有“上位概念隐而不现、具体制度明文列举”之局面,实现逻辑一贯性与理论完整化。阐明了损失补偿原则之规范功能不应一味强调禁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之消极功能,而应着重强调充分补偿被保险人实际损失之积极功能;提出了损失补偿原则规范性质逐渐柔软化之趋势,不再固守“一旦超额受偿即属不当得利”之旧逻
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法中具有“奠基性的地位”。其影响不止于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代位等衍生规则,还涵摄保险利益、保险价值等重要概念, 关乎保险之本质及定义、保险合同之分类、保险合同权利义务之规范、保险理赔之运作等问题,实属保险合同法理重大问题的“交汇点”。本书从损失补偿原则之基本范畴、历史流变、规范功能、适用范围以及保险理赔环节之运作等五个方面展开。在内容上,构建了损失补偿原则的动态体系结构,突破现有“上位概念隐而不现、具体制度明文列举”之局面,实现逻辑一贯性与理论完整化。阐明了损失补偿原则之规范功能不应一味强调禁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之消极功能,而应着重强调充分补偿被保险人实际损失之积极功能;提出了损失补偿原则规范性质逐渐柔软化之趋势,不再固守“一旦超额受偿即属不当得利”之旧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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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一书选取了 的保险纠纷典型案例,针对保险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了 的解读,并提炼出司法实践中特别需要注意的审判实务要点,以裁判规则为主线,关注案例所形成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侧重于弥补法律漏洞以及实务中的正确理解与适用,为读者迅速查找案例和准确把握裁判规则提供 为便捷有效的途径。 《保险纠纷》由江必新主编。
本书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全书共分为综合、保险公司及专业人员管理规定、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本书由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组织编写。由施文森、江朝国、王利明、张新宝等著名学者或专家担任顾问,由江平先生担任编委会主任,由尹田、担任主编。本书立足于保险法学、兼及侵权法、保险学等其它相关学科,旨在对保险法学领域的重大理论、实务前沿问题展开深入、及时、敏锐、多角度的分析,全面推进中国保险法制研究工作。其书分为以下几部分:年度法制报告、名家专论、专题研究、审判前沿聚焦、域外保险法、研究综述、保险法史话、保险法人物、公司聚焦等。
《保险法(第三版)》秉承严谨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对保险法基础理论、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保险监管等做了全面而深入的论述,力求建立完整的保险法理论体系。同时,本书以我国《保险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参照全新司法解释,结合 保险立法,紧扣 、 保险市场变化,进一步细化了总则、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及保险经营监管等内容。 《保险法(第三版)》从教学实际及实践指导出发,以达学以致用,既适用于高等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使用,同时也可作为保险法培训教材,亦可供保险从业人员及司法实务工作者使用。
《人身保险法律实务解析》从保险公司经营实践和司法审判两个角度对人身保险法律操作实务活动进行了论述,书各章节的编排以保险活动的内在逻辑为依据,将具体的保险问题、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科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体例比较新颖,论述深入浅出,既有益于保险业从业人员深入理解保险业务,也能够为处理保险案件的司法人员提供一种新的判案角度,还能为普通民众初步了解保险领域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