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为高等院校海商法专业 海商法导论 海商法总论 等课程编写的教科书,专门讲解海商法入门阶段的基础理论知识,涵盖海商法的概念、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特性、体系、法源、法律关系、沿革等基本问题,旨在为学生后续学习海上货物运输法、海事法、海上保险法等海商法具体制度的相关课程提供必要的法理基础。同时,本书基于中国法的立场较为详细地讲解了海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则。 本书具有较为鲜明的比较法色彩,注重与通行教材、经典著作保持有益的互动探讨、真诚的学术对话,目的是展示争议、廓清理论,尽量为读者提供经过思辨而形成的较为合理的学理观点。同时,本书强调教科书与学术专著应有的体例差异,除介绍知识点的基础内容之外,设有采用不同版式编排的 理论探讨 立法资料 司法实践 等专题版块,意在加深层次、辅助
本书开设海商法案例教程的目的在于,通过案例培养学生对海商法知识的兴趣,同时锻炼学生分析问题、提炼法律争议点的能力;在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解答的同时,进一步提出思考问题,介绍有关参考书目和参考文献。本书在每章节后还有相关法规的条文,以方便课堂讨论时学生对有关法条的掌握。本书在体例上设置了“本章知识要点”、“基础知识介绍”、“案情介绍”、“事实提炼”、“争议问题提炼”、“案件分析”、“相关评论和理论争议、分歧介绍”、“思考问题”、“阅读延伸”、“本案涉及法条”等多个栏目。这或许是本创新的地方,是否成功有待实践检验。在此,我们恳请使用本的高等院校和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修改、完善。
本书是关于海商法基本理论问题的一些研究心得。书中对海商法与民法、国际商法的关系,海商法的制度特殊性,海商法独立性将强化还是弱化等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书中引证了国内外研究资料,对我国海事法院近年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解析。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困扰大家比较多的一些问题,如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在海事案件中如何适用,如何在海事案件中援引民法一般性规定,船舶是否能作为单独的主体承担责任等进行了回答。
本书分为上、下两册,从2007年至2014年筛选了86个仲裁案例,案例类型涉及海事各个领域,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航次租赁、光船租赁、期租合同、造船合同、修船合同、拖航合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代理合同、船员合同、保险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货物买卖、船舶买卖、打捞合同等。
本书是一本侧重于我国海商法基本理论研究的专著,研究的专题涉及海商法的基础理论和航运、海上保险与海事司法实践中的理论争议问题,其中,对海商法一般理论、船舶物权法、海上货物运输法、海事法、海上侵权法、海上保险法,以及船员劳务合同中所涉及的理论问题,本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研究成果基本上涵盖我国海商法的重大理论和热点问题。同时,本书关注国际海事立法的*发展,对海商法理论进行前瞻性研究,以拓宽海商法的研究领域。本书的研究力求为我国《海商法》的修改提供理论依据和可行性论证,并且为航运、保险等实务部门和海事司法机关理解和适用海商法提供指导。 本书适合国际法(海商法)、民商法专业的研究生阅习,同时也可为海商法教学及研究人员,海事司法实践领域的法官、律师,以及航运、保险实务界人士等研究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胡正良主编的《海事法(修订本)》从海事法的基本理论出发,以我国《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国际海事条约、国际惯例、民间规则,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主线,理论联系实际,全面、系统、深入地论述了各项海事法律制度,包括船舶碰撞、海难救助、船舶残骸清除、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共同海损、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海事索赔责任限制,以及与这些法律制度有密切联系的海事调查与处理制度。作者充分考虑到海事法的专业性、实践性和国际性的特点,引用了大量中外典型海事案例,以及相关的国内法律、国际规则与国外法律,对重要条文作了透彻分析,并且结合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论述。在《海事法(修订本)》再版之际,作者针对新近生效或通过的国际国内立法,借鉴*研究成果,对各章相应内容均作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两岸海商法现状与修订论文集》主要是有关海商法方面,这也是我国航贸私法中的基本法律。海商法的研修不仅与航运、贸易、保险各方的权利义务有关,而且面对国际航运环境及海事海商国际立法的快速变动、两岸航运及贸易之交往日趋频繁,两岸海商法在多式联运责任、诉讼管辖及准据法的规定上,必须取得相当之共识与交集。如此不但能促进两岸的经贸交流,也能使两岸人民在私法领域产生一致看法,从而有利于促进两岸人民之感情,避免因立法规定之不同,增加彼此间之隔阂。《鹿特丹规则》已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国际贸易参与国签字,其力量是不能小觑的。本次会议立足于两岸海商法律制度之现状,针对目前两岸海商法中存在的差异与分歧进行研讨,并通过比较借鉴《鹿特丹规则》的相关创新制度,旨在寻求两岸海商法修订的可行之法,以推进两岸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