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为第一章虚拟集货币概况,概述虚拟货币的诞生、发展等。第二章虚拟货币生态,包括公链、项目方、交易平台、钱包、用户、数据服务、元宇宙等。第三章虚拟货币生态实战,包括数据查询、交易所、发行项目等。第四章虚似货币犯罪研判方法,包括虚拟货币犯罪概述、犯罪类型、犯罪研判方法、实例分析、追踪工具等。第五章区块链技术,包括区块链定义、核心技术、系统构架、分类等。第六章区块链应用,包括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在非金融领域的应用、发展趋势等。第七章监管政策,包括中国监管政策、全球监管政策等。第八章相关司法判例,包括相关犯罪的认定等。全面介绍了虚拟货币及其相关规制。
创立的 反身性理论 是对传统金融投资理论的全新突破与完善,在《金融炼金术》一书中,较为完整地阐述了他的投资思想:市场参与者的思维与市场之间相互联系与影响,彼此无法独立,参与者的认知与市场永远处于变化过程之中。参与者的偏向以及认知的不完备性造成均衡点遥不可及,而趋势也只是不断地朝着目标移动,参与者的思维直接影响市场情景,往往会造成市场诸多的不确定性。这就是创立的 反身性理论 。 反身性理论 质疑有效市场理论,是对金融投资理论的重大突破。在本书中,除了精辟地论析他的投资哲学外,还有大量的投资模型可供读者参考,当然,涉及的知识而也非常广,比如证券、货币、外汇等方面。更重要的是,这不仅仅是一部投资理论著作,更是一部哲学著作,可以帮助读者建立起认识世界的思维和方法。或许,这才是本书的价值所
《金融犯罪的刑法治理 以刑法谦抑为视角》以刑法的谦抑性视角,审视当前的金融犯罪刑法控制的边界,试图为广大读者勾画出金融犯罪的整体刑法控制框架,并选取若干金融犯罪类型,讨论当前刑法控制边界的利弊得失。 《金融犯罪的刑法治理 以刑法谦抑为视角》共分六章,侧重讨论金融犯罪领域立法内容与司法动向;选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领域内较为典型的犯罪类型切入,结合当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和监管态势,探讨金融刑法在金融监管中的定位与作用。 本书的特点是把刑法谦抑性作为刑事政策性的准则,用于审视金融犯罪刑事立法与司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且,结合金融运行的逻辑与行政监管的理念,将刑法控制置于金融监管的整体框架中进行评析,借以反思刑法控制的效果,探寻刑法控制的调整路径。
本书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颁布的背景、内容及其备案登记、资金存管指引和信息披露指引,结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并追寻内容先后变化的原因、考虑监管解决的问题、关注实施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事项以及介绍域外的相关规定,对该办法条文的宗旨、基本含义和适用注意问题作出了制度安排上的说明、理论上的解答和发展方向上的解释,是一部对该办法全面理解、深刻认识和细致诠释的具有理论解说功能和实践指导价值的指南性专著。
金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它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还侵害到公私财产权益,甚至危及经济安全。研究金融犯罪防治问题应立足于 刑事一体化 的思路: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金融犯罪的现象和原因;从刑法学的角度分析金融犯罪中个罪的司法适用问题;从刑事诉讼法学的角度评析应对金融犯罪的刑事司法问题;从刑事政策学的角度探究金融但*的防治对策问题。当然,应对金融犯罪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与各个刑事法学科相互联系的视角,还应强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同时,立足于广义的刑事政策观,有效应对金融犯罪问题需要采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道德、教育等多种手段,建构富有成效的社会预防体系和刑事惩罚体系。
张秀全、李智主编的《新编金融法案例教程》共分二十章分别是:章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第二章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第三章证券机构法律制度;第四章保险机构法律制度;第五章其他金融机构法律制度;第六章货币市场业务法;第七章外汇市场法律制度;第八章信贷法律制度;第九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十章金融担保法律制度;第十一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十二章期货法律制度;第十三章信托法律制度;第十四章保险法律制度;第十五章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法律制度;第十六章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第十七章证券业监管法律制度;第十八章期货监管法律制度;第十九章信托业监管法律制度;第二十章保险业监管法律制度等内容。本书可作为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学习金融法课程的案例教材或参考读物,对司法实务界人士或法学爱好者领略金融法魅力也有参考价值
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管制放松,产融结合(即金融资本与工商业资本结合联营形成产融型企业集团)在全球范围重新兴起,并日益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本书立足后金融危机之时代背景,结合我国产融结合快速发展的实际和金融监管模式的特点,指出单纯依赖金融监管体制应对产融结合具有制度局限,进而具体探讨了在产融结合领域导入反垄断规制的有关法律问题,并提出化解产融结合领域金融风险的路径——在该领域完善金融监管并注重反垄断规制以及构建二者的互动互补机制。 本书是我国对产融结合展开系统的法律分析的学术专著。
法律制度移植的经济学研究在我国非常薄弱。本书拟从成本—收益角度分析信托制度的潜在收益,由此出发解释我国信托制度的移植诱因、模式和内在机制。 本书通过剖析信托的各个交易环节及其交易成本的变化情况,并将其与替代制度中的交易成本进行比较,研究表明信托制度提供了一套特定的备用规则和信托信号,从而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使得普通法下的信托制度蕴含内在效率机制,能够成为有效的财产管理制度并具有可移植性。 伴随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和财富管理市场形成的若干变化,本书通过分析影响信托制度需求和供给的相关因素,发现我国财产管理制度仍存在着制度非均衡状况。信托制度尽管具备潜在收益并已经以“私募基金”等形式自发出现,但由于社会环境不支持自发变迁,初级行动集团的创新尝试亦无法支付足够的成本,信托制度
后危机时代西方金融系统去杠杆化过程将会持续,金融监管将会更加严格。在这个时期,金融业不仅需要自我调整,而且还面临着来自外部的多重挑战。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创新提出了诸多新问题,其中如何处置问题金融机构就是其中的重点之一。各国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法律方法日益多元,但逐渐强调遵循成本小化的原则,处理方法的制度框架也应具备相当的弹性,使得权责机关有较多的选择空间。本书正是以此为出发点,重点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何界定金融机构问题化;二是从事前、事中及事后三角度来探讨如何处置的问题;三是探讨问题金融机构处置中,相应的制度究意是建构的,还是尊重自发规律基础上演进型的。
近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迅速发展,经过多年的磐涅,已经拥有了法律制度体系雏形,但是由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是“舶来品”且发展迅猛,以致实务中未能对不同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区分对待,并建立系统化的法律制度。 本书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入手,追溯了域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型化的发展历程,剖析其法理属性,提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系内涵统一,外延不断拓展、演化的开放性制度体系。基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形成的特殊历史路径,建议在既有的本土法律环境下针对三种类型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牌照化管理的法律制度,根据其外溢性不同将其区分为:对未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投资的创业投资股权基金、进行产业整合的并购基金、对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金融产品组合投资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针对
本书围绕欧盟金融服务市场一体化法律方法的形成、功能、作用及其内在联系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见解。 归纳起来,本书在理论观点上的创新主要有以下五点:其一,指出了欧盟金融服务市场一体化法律方法的多层次性。其二,挖掘了欧盟金融服务市场一体化法律方法的精髓。其三,分析了*限度协调、相互承认和母国控制等原则之间的关系。其四,强调欧盟金融服务法既是一种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体制,也是种跨境金融监管权力协调体制,这一点是其区别于世界贸易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多边贸易自由化体制的本质特点,欧盟金融服务法由此构建了颇具特色的一体化法律方法体系。其五,提出多边金融服务贸易体制应当借鉴欧盟金融服务市场一体化的法律方法,在推动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发挥更为有效的作用。
金融检察是服务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检察权能作为国家权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惩治严重扰乱和破坏金融秩序犯罪、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具备特有的优势,在强化金融监管、改善金融生态、服务金融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与其他机关和组织共同构建起优质的金融法治环境。从实践来看,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服务金融发展大局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因此,从金融检察的视角出发,从理论的高度加以研究,从实践的角度予以升华,加强顶层设计和微观论证,形成更富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机制和做法,必将能更加有力地促进金融体系建设,服务务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 银行业务典型案例篇 ◇ 保险业务典型案例篇 ◇ 证券、典当、票据等业务典型案例篇
《信托财产独立性及其担保功能》主要内容包括:引言、信托制度概述、信托的本质、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独立之法律构造、信托财产与责任客体的财产等。担保在本质上是改变其责任财产的法律地位,把担保物排除在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之外,为所担保的特定债务负责。通过信托财产独立性原理,把担保物设定为信托财产,使其作为受托人的责任财产,从而可以实现有效担保。
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司法环境是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金融检察正是在法治的恢弘背景下,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针对金融兼具广泛公共性与极强专业性的特征,以专业化优势服务和保障金融发展的探索。随着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的不断深入,金融检察在优化金融法治环境、保障金融体系建设、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等方面的意义和价值正在逐步凸显,日益成为法学、金融学界和实务界的共识。本次年刊聚焦金融创新,涵盖互联网金融犯罪等社会热点领域,具有极强的理论价值、社会价值,和一定的市场价值。
中国货币法制史的研究,可以让我们深入了解货币起源、货币本质和货币演变的来龙去脉,并通过对中国古代各王朝货币法制状况的分析,总结各王朝采取的货币法规和货币政策所产生的政治、经济影响,探讨各王朝盛衰兴替的经济原因。 中国货币法制史相关的论著,涉及金融理论,古代法律和历史考证等多方面的内容,并援引大量文献典籍中的文字,阅读起来十分艰涩。为了使读者轻松地了解中国古代货币法制状况,《中国货币法制史话》以通俗易懂的文字,优雅朴素的插图,向大家介绍了三十个历史小故事,希望大家从中可以发现中国古代货币法制演化过程的基本脉络。
本书作者曾为试点以来*以及上海首家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在大量参与小额贷款公司立法、设立、运行等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作者做了一些归纳和思考。本书主要立足于上海市、四川省、浙江省、重庆市等地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市已经开业的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运菅实践,全面解读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流程和需要关注的事项,细致梳理了小额贷款公司运营中将会面临的诸多问题和建议,深入探讨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问题,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趋势做出了展望,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女士对该书的出版给予了支持和鼓励,并为该书作序。
长久以来,关于公司制度核心特征的学术声讨从未停歇,法律人格有限责任股份自由转让、董事会结构下的授权管理投资者所有权等概念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地经受考验并演化出新的理论内涵与外向特征,诸如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人公司、优先股制度、董事会与股东会的权力冲突,所有权配置的异化等看似非常规的公司概念日益改变着公司制度的发展进程,也深刻影响着当今公司法领域的研究方向;此外,在热点事件的催生下,包括双层股权结构资本制度变迁等新的公司制度研究领域的异军突起往往能够在特定的时期内引发学术界的激烈争鸣,并悄无声息地改变着社会对公司基础观念的潜在认识;而尤其在此类学术争鸣愈发激烈的研究领域,作为与规范分析相对应的实证分析方法也就愈能获取更具有说服力的学术拥簇但其也常常因为数据样本或分析方法的选择而
栏目的设置、每一期刊载论文的数量、刊物的总页数、每篇论文页数以及编辑规范,都是编者在《法律与金融》前期筹备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李诗鸿老师的指导下,编者搜集、梳理并整合了《金融法苑》(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服务法律评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公司法评论》(中国政法大学)等富有代表性专业期刊上的相关数据,并且参考《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和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的编辑手册,制定了《〈法律与金融〉写作与编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