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领域都不是什么私人园地,研究者能够形成并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实际上乃是公意。研究者表达通过研究而形成的意思,实际上只是把略显凌乱和模糊低沉的社会公意声音加以整理和放大并传输出去而已。但为了确保这种表达的真理性,表达者必须确信自己所传达的确实是公意的声音。法学是人的生存样式,从事法学就是以追寻法学真理的样式去生活,而人的生存是极其复杂的事情,其真理必然受各种各样因素的遮蔽。如果说自然科学的真理是要去揭示,则法学的真理则是要去说明。说明之为说明,必含有说服的意味。人们往往容易接受自然科学的真理,然而当一个法学理论认识摆在人们面前时,对其真理性的考量就不会是简单的,争论在所难免。所以,在法学园地中进行劳作,就特别需要追求真理、献身于真理的精神。真理乃是某种神圣的东西,所以人
本书由“上篇”和“下篇”组成。 上篇为总论,主要包括5章:一是“排污权交易机制的理论与实践”,着力回答“是什么”和“怎么样”;二是“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必要性分析”,着回答“为什么”;三是“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可行性分析”,着力回答“行不行”;四是“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总体框架构建”,着力回答“应该是什么”;五是“实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保障措施”,着力回答“如何可行”。 下篇为专论,主要包括5章:一是“排污权初始分配与有偿使用研究”,着力研究排污权交易的“前提”问题;二是“污染源排污核算与监管体系研究”,着力研究排污权交易的“监管”问题;三是“排污权交易模式的比较研究”,着力研究排污权交易的“模式”问题;四是“排污权交易平台构建”,着力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必不可少的“平台”;五
本书以环境法学基本理论涉及的各个问题作为论述对象,提出一整套全新的符合21世纪环境时代要求的环境法学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架构环境法理论体系,系统地论述了这一领域的发展和前沿理论问题。全书分上、中、下三篇,共十八章。上篇环境法的基本问题,依次论述了环境危机与环境保护、环境法的历史发展、环境法的概念及其特征、环境法的体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学的基本问题等。中篇环境法的基本理念,分别对环境法的基本理念、环境法的指导思想、环境法律观念、环境法的价值取向等进行了专题研究。下篇环境法理论体系,依次探讨了环境侵害与环境法理论的发展、宪法理论的拓展、环境法理论的完善、民法理论的补充、刑法理论的深化、诉讼法理论的更新、科技法理论的调整等问题。
《能源法导论》结合我国能源法立法进程及法治实践,模拟了能源法章节编制,重点阐述了能源法总则、能源行政管理体制与主管机关、能源监管、能源企业、能源开发建设法律制度、能源生产法律制度、能源供应与服务法律制度、能源节约法律制度、农村能源法律制度、能源特别法律制度、能源国际合作、监督与保障、能源行政执法、能源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并提出建议。同时,简要介绍了我国能源法起草过程与研讨的主要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简述。 本书可供能源法立法人员、能源法律专家、相关法律工作者及研究人员等参考使用。
环境法的人文精神,是人文精神所蕴涵的“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在环境法上的法律表达。环境法的人文精神,不仅体现在环境法应确立人本法律观以及承认并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的人本要求上,而且还内在地包含着对自然生态的人文关怀,即在展示其人文立场的同时,也内在地隐含着消除偏狭的人本主义缺陷所导致的人与自然对立的负面影响、以重建人文精神的要求。把人文精神作为环境法的精神要素加以弘扬其理论意图在于,通过对环境法的人文主义阐释,试图从理念和制度上为环境法确立和展现一种新的生态人文主义的世界观,以期为全面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人类在自然中的尊严生存提供一个法律运作上的绿色航标。
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
刘年夫、李挚萍主编的《正义与平衡——环境公益诉讼的深度探索》是“水域污染公益诉讼国际研讨会”的论文汇编。这些论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学术界、法律界的研究成果,既有法律实践工作部门的翔实资料,更有学者、法律工作者对相关问题的独到见解,书中还附上法院审理的鲜活案例材料,内容可谓丰富多彩。
本书共包括“我国自然保护区现状”、“我国自然保护区现行相关立法及存在的问题”、“我国自然保护区分类及国际比较”、“自然保护区立法基本原则的界定”、“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自然保护区设立、功能区划和规划的审批管理”、“自然保护区分级、分区管理制度”、“自然保护区机构与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资金保障”、“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管理”、“自然保护区资源利用”、“自然保护区及其相关社区权益保护与公众参与”等十二章和“主要名词术语”、“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两个附录。 本书是在一系列研究报告的基础上修改编写而成的,具有很高的客观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对于规范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高我国自然保护区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环境法治原理与实务》在梳理中国环境法理念历史变迁的基础上,阐述了转型时期中国环境法治的基本理念及其对环境立法的影响,并从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权利视角出发,探讨了环境权的产生、发展及其权利属性.另外,《环境法治原理与实务》从功能、政策和体系等几方面分析了决定我国环境法治发展的基础性因素———环境立法,对环境立法中确立的环境法基本原则和制度进行理论研究、规范分析和实例点评.围绕环境执法的理论与法律适用以及环境纠纷的解决机制,《环境法治原理与实务》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探讨我国环境法治实践的现状及其改革与完善环境法治的制度和机制.
环境法的人文精神,是人文精神所蕴涵的“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在环境法上的法律表达。环境法的人文精神,不仅体现在环境法应确立人本法律观以及承认并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的人本要求上,而且还内在地包含着对自然生态的人文关怀,即在展示其人文立场的同时,也内在地隐含着消除偏狭的人本主义缺陷所导致的人与自然对立的负面影响、以重建人文精神的要求。把人文精神作为环境法的精神要素加以弘扬其理论意图在于,通过对环境法的人文主义阐释,试图从理念和制度上为环境法确立和展现一种新的生态人文主义的世界观,以期为全面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人类在自然中的尊严生存提供一个法律运作上的绿色航标。
本书在对全面阐述环保产业PPP相关理论、精准适用中国现行法律和政策,对PPP项目成功落地具有指导意义。PPP环保产业在中国尚处于初级阶段,PPP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借鉴国际PPP经验与教训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