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根据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体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并辅以相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是学习适用我国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实用版系列 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 典型案例指引 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
深圳国际仲裁院长期身处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前沿,迄今为止已经处理了大量对赌协议纠纷案件。为帮助业界了解对赌协议纠纷在仲裁领域的裁判动向,弥补现有讨论的不足,深圳国际仲裁院系统梳理和筛选了近年来有代表性的案例,在脱密处理的前提下,组织学者和实务专家结合《民法典》《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评析。希冀通过这本典型仲裁案例选编,勾画出对赌协议纠纷在仲裁领域的裁判全景,为业界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第四分册主要囊括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的所有罪名,共计137个罪名。具体包括:妨害公务案、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招摇撞骗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侮辱国歌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 软暴力 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修订。
本书以犯罪控制作为视角,研究宏观的刑事诉讼问题。也就是从犯罪学的语境出发使用犯罪控制一词,并用以观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种程序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度”是控制一词的基本内涵,作者认为,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就国家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惩罚犯罪是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
《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第二版)》包含了论及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之关系的两篇中文译作。这两篇作品在产生时间上跨越了四十年。篇作品以纲领性的方式,努力将刑法总论的体系建立在刑事政策的指导思路上:构成要件所遵循的是法的明确性原则;违法性则依照各种特定的秩序原则,利用正当化事由来解决社会冲突;而答责性所考虑的是可罚性,它要接受罪责和为预防所需的刑罚幅度的双重限制。第二篇作品描摹和批判性地点评了20世纪刑法体系思想的演变,并以刑事政策为基础讨论了法益保护、客观归属、不法和罪责及答责性等内容。
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在本文中,次综合性地对证据法进行了经济分析。本文包括三部分。首先,波斯纳法官提出并描述了两个可能的经济学模型:搜寻模型和成本化模型,以描述让据如何获取、提出和评价。在两个模型中,波斯纳皆引进了贝叶斯定理对理性决策进行考察。其次,他分析了证据的收集过程,以经济学术语就“纠问式”和“对抗式”司法制度进行比较和对照。初看起来,纠问制显得似乎更富于经济效率。然而,这可能只不过是一种虚幻,是对抗制具有更大的公众可见性以及对辩诉交易的广泛,接受所产生的结果。最后,该论文及了证明责任问题,以及《联邦证据规则》的具体规定,包括:无害之错、限制性指示、关联性、品格证据、传闻证据、专家证人以及各种证 拓特权和排除规则。他得出结论,症状斩的证据法并非为保障非经济的价值目标而简单
本书由姜礼增著:毋庸讳言,不论法官如何具有高尚品格、专业知识,终究也只是个圆颅方趾的凡人,不是神,要借用诉讼审判的方法,发现客观的真实,不论是实行自由心证或法定证据法制,都是极为困难的。因此,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机制,如调解、和解、仲裁等制度,在现代复杂的工商业社会,显得尤其重要。笔者从事数十年的司法实务,更深深地体会到,在这些解决纠纷的机制中,法院的调解,是发现客观真实,解决纠纷,最为有效且重要的机制,若能大力地推广和落实,当能有效弥补诉讼审判的不足。他山之石可以攻错,此参诸美国的《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发现程序,借由证据的开示,真实的发现,促成大部分案件和解的达成,同其趣旨。 本书适合民事诉讼审判工作者、研究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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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理论创新引领工作创新。当前,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正处于创新提高、规范发展的重要时期,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定要重视加强理论和实务研究,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本书为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刑事申诉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并对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进行剖析研究,总结交流了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经验,为进一步提高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理论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供了理论与实践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历数古代酷刑,讲述刑罚从残酷走向人道的过程。 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实现“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直到20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 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
本书采用问答的方式,由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求法律解决,然后予以解答。在解答中尽量引用有关法律规定,加深读者对法律的理解,使自己的行为有法律依据。 该书独特新颖,可操作性强。以问答的形式,分析事例,知法用法,纠正谬误,指出正确判断和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内容丰富、选材实用。书中条目包括程序、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文字朴实、深入浅出。凡是比较冷僻的法律术语,一律采用浅显生动的文字加以表达,易为普通读者所接受。 总之,阅完本书,将使你的法律知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为了便于读者在生活实际中结合自己所遇到的问题进行阅读和查找,本书共分为六个部分:一、打官司的共同诉讼原则和程序;二、打刑事官司;三、打民事官司;四、打行政官司;五。其他;六、常用官
禁止双重危险规则是一国际性的刑事司法准则。本书以翔实的资料,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这一规则的概念、历史源流、价值理念、适用要件、程序功能、该规则的例外、该规则在我国的境遇、我国引入该规则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引入该规则的基本方式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作为我国关于禁止双重危险规则的本专著,本书对我国加入联合国相关人权公约、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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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作为以国家公权力解决社会民事主体间纠纷的一种程序机制,是诉讼主体(法院和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所实施的系统性、连续性的诉讼行为的外在表现。正如著者所言:无论民事诉讼价值目标的实现,还是法院工作主题的践行,抑或是司法理念的铸就,都与当事人诉讼行为紧密相连。按照传统民事诉讼的构造理论,当事人诉讼行为理论应当成为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重点和核心,但直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关于该问题的系统著述。 正因为如此,六年以前,张家慧同志便选择了该论题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选择开拓性领域进行研究,无疑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和甘于坚守学术孤寂的精神的,当然也少不了研究过程中难以收集资料的苦恼和奔波调查的艰辛。但是她凭借一种孜孜以求的执著精神,在2000年即以《当事人诉讼行为研究》为题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博士
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真实且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行政处罚。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 相关案例索引 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德固政之本,刑亦礼之平。政非德不立,礼非刑无以峻其防。虽然,有难言者。律法虽周,无成案每虞出入;五听具备,而实缓犹待称量。 本书是清代乾嘉时期的成案编集,是中国法制为的驳案集。通过本书,可以对我国清代中期判例运作的历史状况作一些考察,从中可以看到新例的制定过程和立法依据,有助于对制定法与判例法互补作用的认识与借鉴,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注释律学的历史认识。
分册主要囊括了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的所有罪名,共计66个罪名。具体包括:背叛国家安全案、分裂国家安全案、反动分裂国家案、武装叛乱、暴乱案、颠覆国家政权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放火案、爆炸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法》《民用航空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修订。
本书主要是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中的各具体罪名的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等六个方面根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全面的解析和阐释,从而为公安部门立案提供参考,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力度,相继修正或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70余部法律,为便于读者准确掌握修改过程,更好地学习理解法律的内容,我社特编辑出版了法律新旧对照本系列丛书。 丛书对所有修正或修订的法律,均在权威文本的基础上,根据修改的内容,列出新旧对照表,使读者对该部法律的修改变动情况一目了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7月1日公布,1996年进行了修正,对部分条款做了修改。本书在修正文本的基础上,对有修改的条款列出新旧对照表,并对修改的细节用黑体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