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至(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等。 2.主要特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和服务热点,从人社服务对象需求和日常使用习惯出发,精选相关领域内实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实用性强,针对性强。 3.选题价值:系统梳理人社政策法规,提高老百姓对人社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增强运用能力,并为系统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提供抓手。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境)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 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仲裁与法律》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自2002年起,《仲裁与法律》逢双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年共6本,总定价人民币60元,每本定价人民币1O元。欢迎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以及对仲裁理论与实务 问题感兴趣的各界人士踊跃订阅并投稿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仲裁与法律》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自2002年起,《仲裁与法律》逢双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年共6本,总定价人民币60元,每本定价人民币1O元。欢迎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以及对仲裁理论与实务 问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境)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仲裁与法律》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自2002年起,《仲裁与法律》逢双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年共6本,总定价人民币60元,每本定价人民币1O元。欢迎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以及对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感兴趣的各界人士踊跃订阅并投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境)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仲裁与法律》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亨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自2002年起, 《仲裁与法律》逢双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年共6本,总定价人民币72元,每本定价人民币12元。欢迎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以及对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感兴趣的各界人士踊跃订阅并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际国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 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仲裁与法律》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自2002年起,《仲裁与法律》逢双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年共6本,总定价人民币60元,每本定价人民币1O元。欢迎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以及对仲裁理论与实务 问题感兴趣的各界人士踊跃订阅并投稿。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境)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仲裁与法律》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亨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自2002年起, 《仲裁与法律》逢双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年共6本,总定价人民币60元,每本定价人民币10元。欢迎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以及对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感兴趣的各界人士踊跃订阅并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境)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 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仲裁与法律》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自2002年起,《仲裁与法律》逢双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年共6本,总定价人民币60元,每本定价人民币1O元。欢迎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以及对仲裁理论与实务 问题感兴趣的各界人士踊跃订阅并投稿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境)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 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仲裁与法律》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自2002年起,《仲裁与法律》逢双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年共6本,总定价人民币72元,每本定价人民币12元。欢迎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以及对仲裁理论与实务 问题感兴趣的各界人士踊跃订阅
《 高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2020年12月23日 高 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 高 关于修改〈 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配合新道路交通司法解释的公布及适用,本书收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新道路交通司法解释,希望能为广大公安/交通干警、道路交通法规学习者、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查阅和学习提供便利。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64开】单行本中的刑事诉讼法分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同时,本书大字排版,便于阅读;封面使用塞尔维亚纸、加烫金工艺;并应读者需要,采用可随身携带的64开小开本,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龙宗智,1954年9月生于成都,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年从事司法工作,曾任大军区检察院大校副检察长。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后又先后返该校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自称是一位“跳跃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人物”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法学论文及研究文章140余篇,著、译著作、译作(含合著、合译)6部。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在80年代后半期着手诉讼文化研究,将价值论 引入刑为行诉法研究领域。90年代初创立了刑事诉讼的三角结构和线型结构卽“两重结构”理论。90年代后半期探讨司法合理性问题,提出了司法改革与司法操作中的“相对合理主义”。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文章。
多年来,我们就有一个心愿:通过主要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以便更加准确、严格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量,促进依法国方略的实施,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刑事审判参考》的创刊,使我们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这也是全国广大刑事审判工作者的企盼! 审判质量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刑事审判质量,关系到公民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孔子曾说过:“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关系公民生杀予夺的刑事审判工作,要做到司法公正,不能不把质量始终放在首位,不能不永远、时时慎之又慎!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这一要求,刑事审判工
多年来,我们就有一个心愿:通过主要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以便更加准确、严格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量,促进依法国方略的实施,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刑事审判参考》的创刊,使我们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这也是全国广大刑事审判工作者的企盼! 审判质量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刑事审判质量,关系到公民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孔子曾说过:“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关系公民生杀予夺的刑事审判工作,要做到司法公正,不能不把质量始终放在首位,不能不永远、时时慎之又慎!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这一要求,刑事审判工
多年来,我们就有一个心愿:通过主要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以便更加准确、严格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量,促进依法国方略的实施,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刑事审判参考》的创刊,使我们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这也是全国广大刑事审判工作者的企盼! 审判质量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刑事审判质量,关系到公民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孔子曾说过:“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关系公民生杀予夺的刑事审判工作,要做到司法公正,不能不把质量始终放在首位,不能不永远、时时慎之又慎!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这一要求,刑事审判工
多年来,我们就有一个心愿:通过主要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以便更加准确、严格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量,促进依法国方略的实施,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刑事审判参考》的创刊,使我们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这也是全国广大刑事审判工作者的企盼! 审判质量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刑事审判质量,关系到公民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孔子曾说过:“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关系公民生杀予夺的刑事审判工作,要做到司法公正,不能不把质量始终放在首位,不能不永远、时时慎之又慎!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这一要求,刑事审判工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曾对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的部分规定作了修改。从2010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着手民事诉讼法修改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有以下特点:1.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增加先行调解的规定;增加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法相衔接的规定。2.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了起诉和受理程序;完善了开庭前准备程序;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了保全制度;完善了裁判文书公开制度。3.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明确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手续;赋予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的权利。4.完善简易程序。设立小额诉讼制度;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本书是《不讼而胜》系列丛书中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篇”,它通过典型案例,告诉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自己所具有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使读者明了自己在现实中的法律地位,以及在不同的环境中自己法律角色的转换,从而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和不妨害他人的权利),防止纠纷的发生。同时,由于诉讼成本的高昂,这套丛书也告诉读者在纠纷发生时,如何通过诉讼之外的其他方式,求得问题的解决,达到不“讼”而立于不败之地。 在内容上,这套丛书共包括六部分:日常生活篇,主要涉及人们在非生产性日常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生产经营篇,主要涉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婚姻家庭篇,主要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方面的问题;特殊群体保护篇,主要涉及对老人、妇女、儿童、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是我国部正式颁行的民事诉讼法典,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法。它规定了我国民间事纠纷案件审理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程序。自1991年颁布实施以来,该法大大提升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水平,为人民法院在新时期里科学、公正、迅速和经济地解决民商事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法律渊源上看,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国家的立法常常因为过于抽象而缺乏可操作性,需要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予以补充完善,民事诉讼法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度准则,因此,规范民事诉讼制度的其他关联性法律规范,不是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是大量的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适用的不同领域,这些司法解释可分为综合、程序、证据、执行、费用等若干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