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 书证提出命令 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 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 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本书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的原则,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具体在设置时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一是省、自治区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是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是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书以根据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体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并辅以相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是学习适用我国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讲述了: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不同于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也不同于一般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1.主要内容: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至(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等。 2.主要特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和服务热点,从人社服务对象需求和日常使用习惯出发,精选相关领域内实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实用性强,针对性强。 3.选题价值:系统梳理人社政策法规,提高老百姓对人社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增强运用能力,并为系统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提供抓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的亮点如下: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形成司法机关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内容简介 书号:9787521637465 书名:【64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定价:8 注:预售品种请单独下单,与预售品种一起拍的品种默认和预售品种一起发货!
“实用版系列”独具四重法律价值: 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专业、权威。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 [典型案例指]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如损害赔偿金额标准)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刑事侦查学》是根据我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编写的教科书。本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从事政法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为向国家输送应用型人才奠定基础。该书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实践的基本状况和基本经验,具有中国刑事侦查工作的特色。 本书按照刑事侦查的基础理论、一般侦查措施、专案侦查的科学体系编写的。专案侦查包括公安机关管辖的几类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几种经济犯罪案件及法纪案件的侦查。力求使刑事侦查学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通过侦查破案打击犯罪,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创造安定的环境,为经济腾飞保驾护航。 该书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从我国侦查工作实际出发,又吸收和借鉴现代科学的新思想和新方法
《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属于《学说汇纂》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永久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
证据问题,是进行诉讼的核心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比较原则 ,长期以来缺乏可供遵循的具体的证据规则,这种情况不利于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保护,不利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相关审判方式改革及至司法改革的有序推进。为此,人民法院广泛征求法律理论界、实务界意见的基础上,历经反复修改,在2001年和2002年先后颁布了《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真实且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行政处罚。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 相关案例索引 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民法总则分为11章,包括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附则,共206条。主要内容是: (一)关于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规则 民法总则*章以确立基本原则为核心,并就立法宗旨、法律适用规则作出规定。民法总则进一步明确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并确立了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原则、绿色原则等基本原则。 关于民事法律的适用规则,民法总则规定:一是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
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获广大读者的认同和喜爱,业界人士誉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出版种类达到150种左右。2004年8月,我社精选出发行量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规,推出了“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系列。 本着“以读者为本”的宗旨,我们对原配套规定丛书进行了全新改版,推出此套《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旨在使其成为广大读者学法用法的好帮手。新版丛书的特点如下: 1?法规分类细化,读者可按类寻找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定; 2?注释法条中的重难点,帮助读者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3?标注相关法条,方便读者以主体法为核心查找配套规定; 4?随附未收录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目录和失效法规索引,为读者提供更多的立法信息; 5?总结相关法律图表和计算公式,增强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是我国部正式颁行的民事诉讼法典,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法。它规定了我国民间事纠纷案件审理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程序。自1991年颁布实施以来,该法大大提升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水平,为人民法院在新时期里科学、公正、迅速和经济地解决民商事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法律渊源上看,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国家的立法常常因为过于抽象而缺乏可操作性,需要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予以补充完善,民事诉讼法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度准则,因此,规范民事诉讼制度的其他关联性法律规范,不是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是大量的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适用的不同领域,这些司法解释可分为综合、程序、证据、执行、费用等若干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用版)》,本书以行政诉讼法法条为基础,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注释,保证了本书的权威性和便捷性,并配以指导案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公布并施行,共23章,552条。该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继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民事诉讼领域重要的法律文件。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及《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用便捷。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它是公民同行政机关打官司的一种方法,只是打官司的场所不在法院,而在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复议的人,必须是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当事人。(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或者超过一定期限行政机关仍不作出决定的情形,否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不需当事人到场,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或对原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