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 书证提出命令 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 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 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实用版系列 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 典型案例指引 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
《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属于《学说汇纂》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永久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
司法鉴定是诉讼活动中一项重要的调查取证活动。改革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给司法鉴定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努力提高司法鉴定活动的水平和质量势在必行。本书紧密联系司法鉴定活动的实际,按照司法鉴定活动的顺序,对司法鉴定思维活动中常用的逻辑规则和逻辑方法,以及思维形式的结构、作用及其逻辑要求等,进行了较系统的分析与概括,期望能为广大司法鉴定工作者提供有助于提高思维效率,保持思维严谨、清晰、正确的逻辑工具。本书既可供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执业人使用,也可作为政法类院校司法鉴定专业学生的参考读本。
我国狭义的法律中尚未规定刑事听证,但是实践中已有很多试点,司法解释中也逐渐出现了部分种类的刑事听证。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改革、完善刑事听证制度,进而在狭义的法律中确立。现阶段,正需要对刑事听证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从而为听证的立法确立奠定基础。 《法大诉讼法学博士文库:刑事听证研究》分析了刑事听证的概念、结构、效力、价值等基本问题,并就羁押必要性听证、不起诉听证、申诉复查听证、减刑假释听证、死刑复核听证作了专门的研究。
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在本文中,次综合性地对证据法进行了经济分析。本文包括三部分。首先,波斯纳法官提出并描述了两个可能的经济学模型:搜寻模型和成本化模型,以描述让据如何获取、提出和评价。在两个模型中,波斯纳皆引进了贝叶斯定理对理性决策进行考察。其次,他分析了证据的收集过程,以经济学术语就“纠问式”和“对抗式”司法制度进行比较和对照。初看起来,纠问制显得似乎更富于经济效率。然而,这可能只不过是一种虚幻,是对抗制具有更大的公众可见性以及对辩诉交易的广泛,接受所产生的结果。最后,该论文及了证明责任问题,以及《联邦证据规则》的具体规定,包括:无害之错、限制性指示、关联性、品格证据、传闻证据、专家证人以及各种证 拓特权和排除规则。他得出结论,症状斩的证据法并非为保障非经济的价值目标而简单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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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辉博士所著《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问题研究》一书,是在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作为一名司法实务界的法官,其选题紧扣审判实践,以丰富的案例阐明法理并推动制度创新成为本书的一大特色,也体现了作者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创作初衷。作者以问题为导向,将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中普遍存在的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主要行政争议进行类型化研究,对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作了认真梳理和深入探讨,提出程序整合诉讼模式的三大构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以及当事人诉讼。同时还从审判实践出发,以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为基础,对行民事争议关联案件的程序应用进行了操作性极强的实务分析。就理论层面而言,作者为我们全面理解整个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
寒来暑往,秋去春来,回首往事,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已经蹒跚地走过了五十五载历程。掩卷沉思,民事诉讼法学的一串串足迹令人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在一个重人治而不重法治的国度,在一个重刑事而轻民事、重实体而轻程序的现实社会里,民事诉讼法学的萌芽、破土、生长与含苞及至成为法学园地中的一枝稚嫩的小花是多么的不易啊。 众所周知,建国以来,我国先后颁行过两部民事诉讼法典,即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稿和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稿的公布昭示着带有浓厚注释性色彩的民事诉讼法学呱 呱坠地,民事诉讼法的施行迎来了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和民事诉讼理论框架的大体搭建。 伴随着新世纪的来临,受制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形势巨变的大背景,民事诉讼法学面临着新的挑战。认真地总结过去,仔细梳理历史的教训;冷静地
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历数古代酷刑,讲述刑罚从残酷走向人道的过程。 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实现“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直到20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 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
丛书2014-2015版既保持以往优点,又有新的突破。概言之,有以下突出特点: 1. 方便使用。采64开开本,便于携带;设置了关键知识点速查表、要点提示、关联精选·对比记忆、司考真题等栏目,便于法科学生全面掌握重点、难点和考点。 2. 适合学生。价位适合学生购买;选法紧扣“学生常用”; “要点提示”“关联精选”“司考真题”“考研前瞻”等栏目设置契合学生日常学法用法之所需。 3. 信息量大。丛书在收录大量法规文件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了常用法律网址、核心期刊信息、名校历年考研真题等大量辅助学习信息。 4. 修订及时。相关分册根据新法、司考新题和考研真题,及时修订。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共552条,主要在关于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司法公开,规范证据的审查与运用,切实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作出了规定。
法学界对程序正义的问题研究的并不少,但主要关注个别领域或个别情况下,是否实现了正义。真正从更普遍的意义上,研究一般的程序正义问题,还是很少的。该书可以说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作者主要关注程序的道德方面。 一般来说,在三种语境下使用程序一词:做出集体决定或选举代表的程序,典型的是议会程序;对两造争端进行裁决的程序,典型的是民事诉讼;对相对方做出负担或利益行为的程序,典型的是行政行为和刑事追诉行为。作者主要研究的是后一种程序。 该书对程序理论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分析,被公认为是这一领域的的一部经典之作。
本书采用问答的方式,由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求法律解决,然后予以解答。在解答中尽量引用有关法律规定,加深读者对法律的理解,使自己的行为有法律依据。 该书独特新颖,可操作性强。以问答的形式,分析事例,知法用法,纠正谬误,指出正确判断和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内容丰富、选材实用。书中条目包括程序、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文字朴实、深入浅出。凡是比较冷僻的法律术语,一律采用浅显生动的文字加以表达,易为普通读者所接受。 总之,阅完本书,将使你的法律知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为了便于读者在生活实际中结合自己所遇到的问题进行阅读和查找,本书共分为六个部分:一、打官司的共同诉讼原则和程序;二、打刑事官司;三、打民事官司;四、打行政官司;五。其他;六、常用官
本书基于我国正在进行的建立现代诉讼,审判改革这一历史背景,从基本的证据理念、证据制度和程序操作出发,结合人民法院近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把立案、庭前证据和证据调查,与审判庭进行的质证、审查判断证据活动区别开来,并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归纳。 本书的主要内容为:民事诉讼证据的常见术语解析、民事淮责任分配、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审前准备程序阶段的证据、法庭审理阶段的证据和证据的审查判断等。 本书通俗易懂,内容丰富,体例合理,是法官、律师、法学研究人员以及政法院校师生权威的参考书。
本书是我国部系统研究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的学术专著。作者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多学科相结合的角度,运用系统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深入探讨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及界限划分的基本原理与实践,全书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民事诉讼主管及其理念批判、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及其界限的域外考察、我国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之思考、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之扩张与案件分流等。
本书从两岸交流所引发的准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的特殊性着手,探讨了两岸利用仲裁解决商务纠纷的作用及对其的完善。对两岸仲裁法律制度冲突问题加以研究,对两岸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条文逐一解释与评价。后提出了两岸签订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协议的构想。
本书是作者主持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保险合同法律的改革与完善》的终成果。该项目的任务是对我国保险法的“保险合同”部分提出修改建议。 本书以变革保险立法目的和宗旨,进一步明确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整合和完善保险法的原则,并为通过地方立法设定强制保险预留空间,书中增加合理期待规则,增加了弃权和禁止反悔规则,完善并提升不利解释规则。
本书是作者主持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保险合同法律的改革与完善》的最终成果。该项目的任务是对我国保险法的“保险合同”部分提出修改建议。 本书以变革保险立法目的和宗旨,进一步明确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整合和完善保险法的原则,并为通过地方立法设定强制保险预留空间,书中增加合理期待规则,增加了弃权和禁止反悔规则,完善并提升不利解释规则。 作者简介 赵旭东,1957年生,祖籍山西垣曲,中共党员,法学硕士。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曾长期在深圳经济特区从事律师职业,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主要兼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顾问、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已出版专著二部,参编教材四部,在《法律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