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世界,正当法律程序已经成为一项普遍的司法原则。本书尝试呈现一幅有关其早期发展的复杂图景,指出它与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欧洲社会及思想的重大变动的内在关联,尤其是在宗教方面的根源。本书试图说明,除了从权利角度理解这项原则及相关操作,我们还有理由把它理解为一种试图控制或隐藏不可克服的敌意的机制,并进一步从这个角度观察和理解现代世界的某些困境。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权益,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29日公布了《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共公布文书样式132个,包括人民法院制作并发给当事人的判决(调解)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通知类文书等共96个,法院内部用报告、函件类文书14个和指导当事人诉讼行为用的文书22个。 本书在全面收录行政诉讼文书样式132个的基础上,根据2020年公布的《公益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新增行政公益诉讼文书样式2个。以期进一步统一行政诉讼文书制作,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审判工作水平。文书样式均配以制作规范和法律依据,有助于规范和统一写作标准,方便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与行政诉讼的参考用书。
本书阐述了民行交叉案件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民行交叉案件审判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制度,强调建立 附带审理 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先决问题个案处理原则、公共利益小损害原则、司法终解决原则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完善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模式的具体建议,即以 诉的声明 确定案件性质、以 指定管辖 突破管辖限制、以 行使释明权 合并新的诉、以 文书间渗透 关联相关裁判等。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如何实现民行交叉案件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诉讼证明标准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问题。在21世纪初,我国学术界对诉讼证明标准的讨论呈现出争鸣之势,出现了不同的观点乃至流派。这充分反映了在社会和法律的转型期人们理念的改变。理论上的争论也影响到了司法实践,在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解与运用上,司法人员也出现了不同的认识。因此,对诉讼证明标准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进行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 我本人非常关注中外证明标准的研究,本世纪以来也陆续发表过一些文章,参与证明标准的讨论。李玉华是我指导毕业的博士,她自硕士论文《论诉讼证明标准》(2001年通过答辩)的写作开始就一直在关注和研究诉讼证明标准,发表过多篇相关文章并写成了博士论文《刑事证明标准研究》(2005年通过答辩),在此基础之上又主持完成
本书以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法律规范体系实施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适用条款具体实施问题的系统梳理,聚焦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则适用的相关理论及制度建设,并提出刑事规范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制的意义,在动态中推进规则和机制发展创新,目的在于增强我国在有关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这是一本融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多重原理,以中国学人视角解析诉讼制度的经典著作。作者以严谨的态度、客观的思考与恳挚的期望,尽全力于本书,兼述诉讼制度一般内容与应然构设,同纳诉讼制度社会意义与价值目标,对系统、真实地认识诉讼这一理论对象与实践活动,将大有助益。
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的关系,是检察理论研究中的基础性核心问题。作者采取辩证的方法,通过论证检察权的重要属性——控权性与诉讼性,来分析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的关系。一方面阐述了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共存于检察权之中的合理性,同时也指出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具有不同的控权性和诉讼性,二者互不包含而是有着职能交叉。本书对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意义。
本书是李双元法学文丛之国际民商事诉讼研究(第2版),内容涉及国际民事管辖权、诉讼的开始、审前获取信息、临时或预防措施、即决审判和其他特别程序、审理、判决和救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及附录,等等。
《诉讼文书一本通》内容分为基础理论与具体文书制作两部分。基础理论部分就各类诉讼文书制作应掌握的基本概念、术语、结构框架、制作的总体规律与要求等进行论述,让读者对诉讼文书有一个宏观的认识。具体文书制作部分则按照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进行分类编写,并在每编之下选择*主要、*常用的几种具体文书,先汇总该文书所涉及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然后跟踪*立法动态之下各种文书格式的变化,并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权威网站上与*文书格式相匹配的实例来讲解文书制作的方法,*后指出每种文书制作中不规范、容易忽略或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以方便读者进行学习和修改。
本书以公诉环节诉讼监督工作为切入点,既深入探究法律监督的原理和规律,解决『为什么要坚持法律监督制度』的理论之惑;又全面总结监督工作的具体方法与技巧,回答『如何开展监督工作』的实践之问,让公诉人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书中聚焦公诉环节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的工作任务,将实证分析与思考,案例讨论贯穿始终,从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纠正漏诉到纠正违法审判活动、刑事抗诉实务,从审查起诉环节的监督工作,到二审诉讼监督、特别程序监督,为解决监督实践难题提供全面参考。 严守诉讼监督的法治原则,杜绝『离开法条谈法律』、『离开法律谈监督』的错误倾向,从公诉人的角度,紧贴法律规定实际,对正确行使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推动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出具有理论依托、操作性强、切
法治不仅要有观念的支撑,精心的制度安排,而且要有使法治观念和制度发挥自己作用的技术基础。本书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贯串行政诉讼与判决的案例中,从技术层面破解立案、审理、执行的困境,力争为行政立法、执法,尤其是行政争议的实践难点提供具体操作层面的技术支持。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金钱出借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的行为。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一样是以金钱为内容的社会融资形态,但两者之间也有区别,民间借贷是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贷,而银行贷款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本书围绕合同相关法律实际纠纷,依据主题内容划分为合同的效力纠纷,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服务合同,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技术合同,纠纷处理程序相关规定十二大部分。选取纠纷实例,收录与合同法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法律文件,并按照法律效力等级进行合理编排,基本涵盖了合同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配以重点法律条文解读、文书范本、实用图表等实用内容,便于读者更好的参与法律实践活动。
徐建新*的《金融借贷合同纠纷诉讼实务指引》的内容主要来自对温州法院司法实务知识的提炼与总结,来自对温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提问题的汇总与解答,来自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与思考。书中凝结了作者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问题的深入思考研究的成果和丰富而缜密的司法智慧,相信能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者和法务人员、金融审判工作者、研究者提供颇有价值的参考和借答。
为适应行政诉讼审判发展的需要,*人民法院于2018年公布了《*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9年公布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公布了《*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些内容对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为此,需要对行政诉讼法教材进行及时更新。本书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应一些行政法律规范进行了及时的补充与修订。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事诉讼系列:能动司法与公诉制度改革》也吸纳了一批介绍国外先进经验,探讨新时期程序法运行中的新问题的具有开创性的作品。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事诉讼系列:能动司法与公诉制度改革》的出发点是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基础上,深入探寻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和价值取向,以期对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起到参考作用,帮助广大司法工作者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在办案过程中准确解释法律。为此,《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事诉讼系列:能动司法与公诉制度改革》选择了一批对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进而研究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著作。希望这些研究成果能直接服务于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工作,尤其是对公检法机关的司法工作人员
本著作是中国法学会科研项目的终研究成果形式。伴随着中国司法改革的发展新趋势,从本体论意义出发,对司法权进行反思与阐释,而方法论意义上的科学分析则是沟通司法本质与司法现象、司法内容与司法形式的必由之路。基于这一思路,进行了反复的研究和探索,对当代中国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无罪辩护(当庭释放)本身就具有社会影响力和话题性,张志勇主编的《当庭释放:无罪辩护成功案例精选》精选大成律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剖析办案思路,详述辩护技巧。本书可读性极强,对案件当事人和辩护律师都具有借鉴价值。可供刑事辩护团队参考。
传统诉权理论在推动诉讼法基本理论的发展和建构后,已经逐渐从纯粹的理论文本转向具体的诉权保障。在接近正义运动的影响下,诉权揭下了神秘的面纱,逐渐从理念转向制度、从理论走向规则、从文本走向行动。现代诉权理论以接近正义为理想和使命,以诉权保障为行动指南,以制度建设为基本内容,在促进诉权理论研究不断深化的同时,促进了接近正义事业的不断发展。现代诉权理论也推动着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不断改革和发展,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在理念上突出强调诉权保障的意义,并将这种理念体现到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和程序建构中,在增强民事诉讼的权利保护功能和纠纷化解功能的同时,强化了的当事人的诉权保障机制。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实行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在地方设立巡回法庭、设
本卷所列的11个专题,应当是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在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三大领域内较具代表性的论争。这些论争除了反映相关学科自身的理论发展与制度演进外,还从某些层面或侧面见证了新中国法治事业的起步与成长。具体而言,这些论争主要包括:关于司法独立的论争,关于检察机关定位的论争,关于无罪推定的论争,关于刑事诉讼目的与构造的论争,关于免予起诉制度的论争,关于死刑核准权的论争,关于民事诉讼模式的论争,关于民事诉权理论的论争,关于民事裁判既判力的论争,关于证据概念和属性的论争,关于证明标准的论争。以上各个论争专题都力图通过历史画面的回顾、争鸣观点的梳理、基本学理的阐释,来总结我国当代诉讼法学的发展脉络,展现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反思和进步。
本书阐释了纠纷解决及其机制的基本原理;通过比较法的研究,展现了当代法治国家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发展模式及其与司法的关系,说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和谐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针对我国法治发展中的问题,系统地论证了由司法、行政和民间解纷机制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意义及合理的制度架构,对当下基层司法、诉讼调解、信访与行政解纷机制、人民调解与“大调解”以及习惯等民间社会规范的作用等问题,展开了实证研究和分析。本书的宗旨在于阐明纠纷解决研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提倡多元价值观及制度设计理念,避免以单一化的法律中心主义作为法治和社会治理的选择和进路,主张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法治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协商自治以及与公共社会的健康发展,并对我国当代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