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专题的形式,对西方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在基本理论和制度层蕊上,对西方国家法院制度、法官制度,律师制度、陪审制度,权利救济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都作出了简要但尽量系统的比较分析;运用比较法学的方法,对诉讼行为无效,诉讼终止,未决羁押,侦查构造、证据展示。变更起诉,审判模式,定罪与量刑关系。简易程序、程序性上诉,刑事再审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比较考察;在法律移植的角度上,还对法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国的司法改革作出了比较法层面的分析和评价。本书适合那些对西方国家法律制度已有初步了解的读者阅读,可用作法学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研究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教学参考书。
DNA免罪案件揭露了过去美国是多么频繁地误判无辜者并使真凶逍遥法外。这已粉碎了人们对当前刑事司法体系的信心。作者布兰登·L.加勒特令人不安的深入分析,仔细探究了250名通过DNA检测而获得无罪释放的无辜者案件中,刑事指控的错误究竟出在哪了。 “本书在有关不公正的法律著作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并伴随着强烈的改革呼声……书中的每一个案例都令人印象深刻。人们只能希望他们能够发动广泛的公民,自由派以及保守派人士,要求立法和司法进行改革,不论警察是否已经铸成大错,都要确保无辜者能够获得自由。” “本书具有独值的部分是使用了统计学方法的附录,此部分对于误判,判决结果以及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的因素,提供了一种定量分析的视角……很难想象,这短短的七页纸对我们刑事司法体系中的申诉产生了多么强烈的冲击。”
本书首先探讨了在现代社会中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建构的价值基础——以人为本的主体性理念,从主体性原则、人文主义、市民社会、自然法理论等角度进行了阐释和论证。其次,分析了现代社会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建构的基本原理:程序主体性原理、分权制衡原理以及诉讼民主原理。然后,以前述原理为基础,针对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制度现代提出了渐进性的改革和完善方案。最后,运用主体性理论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进一步改革中的几个具体问题:辩诉交易的确立、刑事公诉案件的调解、减刑假释程序的司法化。
本博士论文由绪论和四章构成,其中,每一章都由引言、正文和本章小结三部分组成。 绪论部分采取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沉默权的基本含义作了解释,指出沉默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理解既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拒绝回答权、指控手不被讯问的权利以及被告人在庭审中不作证的权利,也包括知情人的拒绝回答权和证人不自陷于罪的权利;狭义理解公指受到特定犯罪嫌疑的人和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来自官方的提问拒绝回答或者完全保持沉默的权利。英美法采广义理解,大陆法及日本法采狭义理解,两者的区别导源于刑事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不同以及沉默权与自由任意性法则之间的关系不同。另外,沉默权与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本文的研究侧重于狭义的沉默权。 章对沉默权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进行了粗线条式的描述,揭
本书对刑事诉讼证据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详细的研究。的事实基础是司法裁决获取其正当性的前提,换言之,没有事实依据作支撑的裁判必然失去其性根基。渗透着生活经验、逻辑法则、伦理规则的法律规范使得诉讼意义上的证据及证据运用比照一般意义上的证据有着各种相异之处。通过诉讼认定案件事实这种形式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已经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将法官的主观认识法律化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