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对学界已有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理论进行了梳理,提出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应然内涵,剖析了证明责任要素分割的危害性和不切实际,主张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均应当对其产生的法律文书承担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与法律文化传统、司法状况、执法环境、法官素质等都有联系,与诉讼目的、诉讼模式、诉讼价值等更有着密切的关联。《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还剖析了我国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主张应辩证看待西方国家的证明标准,我国应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诉讼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的导论由何家弘执笔;篇由刘晓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执笔;第二篇由黄星(云南警官学院教授)执笔;第三篇由李学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执笔;第四篇由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笔。何家弘和张晶负责本书体例的确定和初稿的审读修改。在本课题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之后,何家弘和张晶又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全部书稿进行了修改润色。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第50条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条款。有关中国是否应当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尽管《刑事诉讼法》仍然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但有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条款,本书作者还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得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讯问有权保持沉默的结论。 作者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基本立场,在这本书中几乎都已经展现的淋漓尽致。关于沉默权的价值选择,人权保障、自由优先、主体性原则,这三者之间逐一递进,层层深入,至今仍然是作者观察、理解和解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场。 《沉默的自由(修订版)》2001年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次作者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对个别章节做了调整。由于这本书侧重于对沉默权的历史
从实践中看,冤假错案频发,突出反映了我国刑事司法在精度和效率两方面存在相应的不足,预防错案机制不畅、刑事司法"产品"精度不足、个案处断时间居高不下,以上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有效运作的刑事诉讼案件过滤机制。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便是美国刑事重罪案件的平均处理时间仅为92天,这得益于该国案件过滤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本书以案件过滤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法研究中美两国案件过滤理论、制度与实践,探讨两国案件过滤机制的异同,并分析两国案件过滤机制差异的深层原因。本书为在著名刑诉法学者左卫民教授刑事诉讼实证分析指导下完成,并得到左教授的首肯并为之作序。
本书针对我国刑事法律多元化与开展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迫切需要,在概括性地提出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性质、特点、原则、主体和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就区际刑事司法管辖权的本质及其划分与协调、区际追逃追缴协助的实践与立法、区际刑事调查取证协助、区际刑事判决裁定的承认、区际被判刑人移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下的刑事司法协助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强调在尊重各法域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制度衔接与司法协助立法。
【指导案例】选择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裁量刑罚等方面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详细阐明裁判理由,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参考。 【立法、司法规范】刊登与刑事司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刑事政策】*的刑事司法政策,如人民法院院领导在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讨论的问题等。 【审判实务释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解答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 【司法理论前沿】摘要刊登近期刑事理论界、实务界*研究成果,及时跟踪研究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理论参考。 【经验交流】地方司法机关制定的刑事司法规范性文件及其背景说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
伍浩鹏编著的《刑事诉讼中权力与权利的冲突与平衡--以当事人诉讼权利保护为分析视角》以我国近年来出现的诸多典型冤案为切人点,指出冤案的产生,其根源在于我国当前刑事诉讼中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明显失衡,权力相互制约力度不够,权利难以有效地监督权力,这在侦控机关的侦诉权与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之间的矛盾冲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理想的刑事诉讼构造应为控辩平衡、审判中立的“等腰三角形”构造,但我国当前刑事诉讼的实际运行过于强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等权力主体之间的“合作”。这样不仅使刑事诉讼中权力主体缺乏有效的相互监督与制约,即检察官的法律监督义务受到影响,法院的审判也难以独善其身,更导致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缺乏有效的权利保障。为了解决上述难题,促进刑事诉讼法治化进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审判参考》系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自1999年4月创办以来,秉承立足实践、突出实用、重在指导、体现权威的编辑宗旨,在编辑委员会成员、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下,密切联系刑事司法实践,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权威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受到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和刑事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广泛肯定和欢迎。 《刑事审判参考》作为人民法院用以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刊物,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三、四、五庭共同主办,人民法院南英副院长担任编辑委员会主任,黄尔梅副院长、刘学文专委和高憬宏专委担任副主任。南英副院长任主编,五个刑庭庭长任副主编。
当今时代的刑事司法制度与l9世纪时通行体系之间显著的区别是什么?回答之一是,未成年人法制的存在。自1899年美国伊利诺伊州少年法庭成立以来,一百余年已逝,曾经雄心勃勃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其目标达到与否、实现多少、前景如何?现今,这些问题都未有定论,正处于激烈的论辩中。 中国的未成年人法制正处于建设和发展时期。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加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在未成年人司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设计上均有所创新,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改革,提高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但毋庸否认,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程序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相比仍存在差距,理想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是刑事诉讼立法和刑事司法永恒的追求。本书力图通过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理论和实践
本书以图表解析章、节重点,修法要点一目了然。法条下设【条文主旨】、【修改情况】、【条文解读】,准确解读法条原意。将新旧法条逐条同序对照,既能方便查找,又能将黑体醒目标识(即修改之处)尽收眼底。
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通过一系列标志性判例,美国联邦法院对警察程序进行了革命,即对警察程序施加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今天,沃伦法院的法学原理虽然存活了下来,但参与刑事司法制度的每一个人--警察、检察官、被害人、学者以及包括法院大法官在内的法官--都认为法院在这个领域颁布的规则是一个失败。本书作者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美国的宪法体制导致其刑事诉讼规则以零碎的、一案一判的方式发展起来,而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以一部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的方式制定出来。只有美国期望其警察遵循如此累赘、如此复杂的规则,仅仅刑事诉讼的一个领域--搜查和扣押--就需要一部四卷本的专著来予以论述。作者建议,美国应当与国际潮流一道,用一部综合的、全国适用的法典来规范警察程序。他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刑事诉讼规则的制定制
本书的研究和写作得到了*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刑事审判实证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事错案风险分配研究”的支持。 本书共分为十章。前三章是对审判程序基础理论的实证研究,第四章至第六章是对审判中的口供问题的研究,第七章至第十章是对审判中的证据分析和事实认定问题的研究。本书对刑事审判制度的研究,强调以问题为中心,在研究方法上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尤其重视借鉴社科科学的观点、视角和方法对刑事审判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作者认为,从刑事审判的性质和特征来看,裁判者在认定案件事实时肩负着信念形成过程的伦理责任。其认知伦理义务可以概括为:裁判者的有罪信念,不仅应当源自于所有可采性的证据并不得违反法定的证据评价规范且达到特定案件的认知标准,而且裁判者应当像一个具备伦理和理智美德的裁判者那样形成
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 本书全面、系统、科学地介绍和阐释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规定(含司法解释)。全书内容由五个知识板块构成:总则(刑事诉讼法概述、受案范围与立案分工、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管辖、辩护与代理、诉讼保障、证据),刑事审判前程序(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刑事审判程序(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和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本书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结合,采用了案例引导式编写体例,体现案例教学的特点;每章的“同步练习”汇集了典型的实务性习题,进一步强化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本书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成人高等教育法
本书阐述的诉讼主张丰富而生动,它涵盖了刑事诉讼中控、辩、审三方的各种请求、意见、声明和见解等,是刑事诉讼主体进行证明的核心。该书对刑事证明对象本身给予置换,将诉讼主张列为诉讼证明对象,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一套新的刑事证明体系。它在刑事诉讼法学领域中次对刑事诉讼主张做出全面、系统的阐述,并全面提示了诉讼主张对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重要意义,促使刑事诉讼程序正值正培育起独立的品格,走向科学与完善。
为了使广大读者了解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司法适用,我们约请全国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这套《新世纪常用法律新编系列》,地我国常用的近50部法律依循法条的顺序,分关键词解释、理解与适用、案例与评析等三大部分对各个法条的立法原意和具体适用作了全面的说明,以防杜适用中的分歧;在理解与适用部分,对本条的内容及其运用作具体阐述;在案例与评析部分,精选与本条有关的具体案例评点,以加深理解。 本套丛书着力反映我国新近的成熟理论和司法实践。全部内容均结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相关法律的修改也在文中相应部分作出明确说明,并且,我们将根据新颁布的法律规定随时进行修订,以使本套丛
《刑事诉讼法》的每章由三个部分组成,包括“本章导读”、“内容”、“本章复习要点提示”。“本章导读”部分简要阐明本章的基本内容和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内容”系统介绍相关知识点;“本章复习要点提示”包括“重要知识点”、“实例解析”(典型的历年真题)和“重点法条”。设计本书时,我们有以下定位: ,减负。传统的教材强调系统性,对于概念、原理、原则、作用或意义均作详细介绍。这对于初次学习或者想比较系统研习刑事诉讼法的学者,无疑有其必要性。但是,对于司法考试而言,由于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考题极少涉及一些纯粹学术探讨型的理念或者相关争论,某一制度的作用、意义。对此,本书顾及知识的完整性和体系性,对有些制度的作用或意义也有所提及,但往往是点到为止,除非详细阐述对理解
本书以法条本身的条文顺序编排,将与法律条文相关的案例作为案例解读部分放到条文后。另外新增加应用要点部分。该部分内容为此次修订*的特色。思路主要以从诉讼发生至结束流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为主线,供发生纠纷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法律专业人士使用。根据主体法条文的内容及特点,该部分分设【案由选择】、【管辖法院】、【立案标准】、【证据规则】、【裁判规范】等条目。
本书通过对刑事诉讼基本问题和制度现状的分析和研究,对刑事正当程序构建进行了设想和论证。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把握《刑事诉讼法》及其立 法、司法解释,由杨雄编著的这本《刑事诉讼法教学 法条》以专题形式对法律条文加以分析比较、总结归 纳,又通过突出重点法条、提示关联法条、标注核心 语句、活练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等方式,将其中的重点 内容直观地传递给广大读者朋友,从而形成对法条的 灵活记忆与深刻理解,帮助广大读者朋友们便捷、全 面、深入地掌握法律法规的真谛,提高各类考试的应 试水平,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得分能力。
作为一项在传统国家主义刑法体系外生根发芽的犯罪处置模式,刑事和解的适用意味着国家刑罚权的让渡,并使传统的刑法原理和原则受到了冲击与挑战。因此,刑事和解的刑法制度化,只能是在夹缝中求生存。然而,尽管传统的、封闭的刑法理论与刑法体系看起来极力排斥刑事和解的存在,但实际上二者之间并非格格不入——前者存在着接纳后者的缺口和空间。刑事和解不仅可以融人现有的刑法体系之内,而且完全可以在刑法体系内部实现制度化。
《警官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内容包括: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法律监督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未经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原则;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等。
关于刑事诉讼法,多数学者都倾向于西方国家的价值引入和制度移植,而鲜有对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历史的纵向挖掘和深度剖析;例如,西方的证人作证豁免权制度与中国古代的“亲亲得相首匿”均蕴含着对人权、伦理等价值的尊重和保护。 本书上溯至夏商周时期,遵循历史发展脉络,梳理了秦汉、唐宋、明清朝代的中国古代刑事诉讼的流程与特点,并与西方国家、中国现代的刑事诉讼法作出比较分析和论证;是一部融工具性、资料性、研究性、学术性于一体的较全面的研究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专著。
本书内容是作者将执业经验、授课实践、《操作指引》三耆进行总结、提炼而成的,是作者长期刑事辩护实践的智慧结晶,融合了刑事辩护各个环节的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特色表现为:一是观点明确,高度提炼。作者将多年实践的经验进行浓缩提炼,简明扼要地阐述,让读者可以一目了然。二是作者对律师工作基本原则的提炼和总结,这是对律师职业深层次的思考和对原则问题的总结,需要长期实践工作的经验积累和总结,对指导实践甚至对律师制度的理论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三是用大量的案例支持观点,每一一个观点都有解析和具体案例的支持,深入浅出,有助于读者的理解,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参考价值。四是书中也涉及了一些理论前沿问题的思考和探讨,如律师的保密义务。
本书在体例上采用了以法典为中心分散列举的模式,形成了以法典为主干,以相关解释为文内注的编辑体系,其优势表现为:一是彰显法典之核心地位。从规范的性质分析,法典具有源生性而解释具有派生性,通过这一编辑体例突出了法典的核心地位。二是由散在而统一。不同解释主体就同一问题所做出的解释,被以法典文本为顺序集中于具体条文之下,不同诉讼环节的权利行使及其内容清晰、明确,实现了不同解释在同一规范下的统一。三是由静态之法而为动态之法。法典文本体现了静态之法的全貌,而围绕法典所进行的解释则使法典呈现一定动态性。 本书收录了l979年刑事诉讼法典颁行以来,特别是1996年法典颁行以来有关法典适用问题的所有主要的有效解释,在解释主体的范围上,超出通常意义上司法解释主体的范围,涵括了所有依法履行一定刑事诉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