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二十个专题(即行政诉讼理念、行政诉权、行政诉讼类型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行政诉讼审查标准、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诉讼起诉、行政诉讼审理程序、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行政诉讼强制执行、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协议诉讼、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行民交叉诉讼),全面、客观、系统地评述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重要成果,充分反映出21世纪二十余年来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总体风貌。 本书是华东政法大学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培育项目的最终结项成果,主编带领全体撰稿人员重点阅读了发表在国内法学核心期刊上的二十个主题的近千篇代表性论文,并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写作,最终有了这本行政诉讼法研究综述书。
本书通过对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大量典型案例、统计数据、法院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的整理分析,以专题形式深度研究了 行政争议实质解决 行政诉讼府院互动 行政诉讼因应诉源治理 行政诉权分层保障 行政诉讼类型构造 行政诉讼繁简分流 等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中的十个热点问题。 本书的研究为中国特色行政诉讼理念的更新和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些参考,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行政诉讼法》的更好实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书著者从我国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精心选择真实案例,围绕、紧扣其中反映出来的热点问题,按照司法实践中法的适用过程,从证据的一般界定开始,结合行政诉讼的固有特点,就行政诉讼当中举证责任的事项、范围、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要求,行政诉讼证明对象的特殊性,以及人民法院在审查、认定行政诉讼证据中应当注意和遵循的问题与规则,在分析具体判例的基础上有选择、有重点地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实践进行较为全面的探讨和分析。
本书是由 会计法规与会计准则专家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编写而成。该书收集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的 的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分为五个部分,共收录现行有效的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与审计相关法规200余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根本要求。《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并实施监督;学校决策机构组成应当包含党组织负责人,监督机构应当包含党的基层组织代表;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并明确民办学校未保障党组织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将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落细落实。二是坚持民办教育公益性基本原则。强调民办学校应当坚持教育公益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使用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根本要求。《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并实施监督;学校决策机构组成应当包含党组织负责人,监督机构应当包含党的基层组织代表;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并明确民办学校未保障党组织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将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落细落实。二是坚持民办教育公益性基本原则。强调民办学校应当坚持教育公益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使用国
本丛书及时刊登行政审判的近期新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解读,具有典型和指导意义的审判案例及分析,行政法及行政审判的调研信息及成果等内容,设有“大法官论坛”“理论探索”“案例分析”“实务争鸣”“调查研究”“司法文件”等栏目。
本书著者从我国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精心选择真实案例,围绕、紧扣其中反映出来的热点问题,按照司法实践中法的适用过程,从证据的一般界定开始,结合行政诉讼的固有特点,就行政诉讼当中举证责任的事项、范围、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要求,行政诉讼证明对象的特殊性,以及人民法院在审查、认定行政诉讼证据中应当注意和遵循的问题与规则,在分析具体判例的基础上有选择、有重点地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实践进行较为全面的探讨和分析。
本书由全国各地法院选送2010年审结的行政类案例,并由国家法官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家遴选出有代表性的案例,全面反映了2010年中国行政审判的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