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制度新论》立足于我国现有行政复议法制,并参酌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类似制度,深入系统地阐述了行政复议的基本原理、基本程序和基本制度,全面客观地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制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和困境,以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并符合中国需要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樊华辉的《行政复议制度新论》对我国现有行政复议学说框架作了较大突破,具体分为基础论、程序论和救济论三方面内容,着重介绍与评析了行政复议之立法及学说,做到理论与实务兼筹,现状与愿景并顾,以补现行法制与学说论述之不足,极适合从事行政复议学理研究与实务工作之参考。
向忠诚编著的《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制度研究》遵循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的思路展开研究。在查找国内外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调研、丰富感性认识、为本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现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行政诉讼法》修改对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我国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时进行补充调研,根据补充调研的结果和体会来检验、修正理论观点和立法修改建议。
韩国法制研究院定期举办韩中行政法论坛,2014年5月的“韩中行政法论坛”由韩国法制研究院和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本书即收集了这次行政法论坛中发表的论文,涉及论坛中提及的各种焦点问题,主要介绍了韩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现代行政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是行政行为和行政救济途径的多元化。行政救济途径虽有我种,但主要的有两种,一是由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即行政复议制度;二是由司法机关即法院解决行政争议,即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规定,因而对行政机关的行为不服的,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使这种争议得到及时解决。行政诉讼即用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这一制度的建立无疑将提供一种终的和有效的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 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程序问题,对于行政复议及其他解决行政纠纷的途径,本书不作专门论述,仅在讨论行政诉讼的有关问题时,为了更好地说明行政诉讼中的问题而有所涉及。
行政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司法审查标准是“合法性审查”,这种认识是对《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的肤浅理解。仔细考察可以发现,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司法审查标准实际上是“正确性审查”,这是一个极为严格的审查标准,其弊端非常明显。为适应加入WTO的要求并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起见,现行司法审查标准应当进行调整。司法审查标准的调整方向,是在区分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法律问题和程序问题的基础上,实行不同的审查标准,即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确立合理性审查标准,并引入正当程序审查标准,以顺应世界范围内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体系的三元化发展趋势。
《行政诉讼法学》是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编写的公法系列教材之一。全书系统介绍了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与理论,比较科学地处理了教材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关系,使读者能够准确把握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全书正确处理了行政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内容的关系,突出了行政诉讼制度的特殊性,重点阐述了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和原理,使读者能够迅速掌握行政诉讼法的精髓。另外,全书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和思考题,这些内容对理解和深化已学知识有一定的启发性。全书后附有目前有效的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文件,方便读者结合法条学习与研究。
《行政诉讼法学(第四版)》系统介绍了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与理论,比较科学地处理了教材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关系,使读者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书稿结合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订版以及*近的理论发展对书稿作了修订完善。
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和开发行政复议办案信息系统,是国务院法制办2008年行政复议工作的两项重要内容。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提出的新要求,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试行)格式的通知》(国法函〔2000〕31号)基础上,增加部分新的法律文书后形成的、 本书的出版对今后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及行政复议办案规程的规范化、系统化工作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既是我们对这一阶段工作的总结,同时也是表达我们对在此过程中给予我们热情支持和大力协助的各位同仁的谢意的好形式。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进一步促进这方面工作的深入开展,也希望随着行政复议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随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本书能够不断丰富、不断完善。
《行政诉讼裁判过程研究》主要依据司法推理的路径,首先对行政诉讼裁判过程相对于民事、刑事诉讼裁判过程的特性进行分析,然后按照司法三段论的框架结构,依次对行政诉讼裁判过程中的事实认定、规范适用以及如何对行政诉讼裁判过程体系进行重构三个方面进行研究。通过对具体过程的描述研究,提出在我国语境下建构适用的行政诉讼裁判过程体系,力图寻找到适合我国的理想行政诉讼裁判模式。
本书从诉讼类型化这一新的视角,对各种具体时效制度在解决实际行政争议规则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做出恰当的界定,对我国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理论探索,具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法学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时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1978年改属中国社会科学院。五十年来、尤其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法学研究所高度重视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倡导法学研究与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实践 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决策研究,服务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改革开放初期,法学研究所发起或参与探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人治与法治、人权与公民权、无罪推定、法律体系协调发展等重要法学理论问题,为推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法学研究所率先开展人权理论与对策研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斗争和人权对话,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积极参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和依法治
为了更好地配合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了解法律对于行政管理基本要求。 该书精心选择了大量近年来在我国发生的真实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例,依据法律分析其败诉的基本原因,为其他行政机关避免在作出类似行政行为时提供参考性的法律意见。我们选择行政机关典型败诉案例进行分析,其教育意义和分析价值远胜于行政机关胜诉的案例,它能够使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从中吸取败诉的教训。这些案例都是在我国行政管理过程中真实发生的,因此,其可信度和可读性更强。每个案例均分为三部分:(1)基本案情,描述本案的基本情况;(2)法律问题,提炼出本案所涉及的法律上的主要争点及行政行为的法律缺陷;(3)法理分析,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基本原因。
本书是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全书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立法,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与行政裁决,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与决定,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共18章内容。本书反映了我国行政领域*的立法动态和成果,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每章以“导例”开篇,以丰富的典型案例贯穿于正文之中,以案释法、以法析案,可读性强,同时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本书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应用型本科院校、五年制高职法律类专业课程教材
作为一种正式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行政诉讼为民众提供了争取权利、实现正义的平台。但行政诉讼作为控制国家权力的制度安排,被移植到中国之后,也存在着幅度巨大的重构、调整和变异。本书所研究的是中国行政诉讼的实践与功能。经过对行政诉讼的内部运作、外部机制、集团诉讼和乡土法律人四个方面的考察,作者集中阐述了中国行政诉讼的多中心主义司法的特征。 由于中国行政诉讼中充满着控制与自主、规训与自由、 “法律治理化”与“公民个体主义”的相互激荡,中国的法律现代性也因此呈现出多元而复杂的面貌。中国行政诉讼的规范性、治理化和官僚化三个层面并存于同一时空,相互交错,彼此影响。行政诉讼如何回归其规范性的本质将是中国社会长期面临的问题。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论》是由 检察理论研究所谢鹏程副所长主持编著的旨在介绍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全书整体分为六章,内容包括:“导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比较研究”、“中国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的历史发展”、“近年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探索实践的实证分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的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文献综述”。
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的三大诉讼法之一,行政诉讼法学则是以行政诉讼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律学科。本书是一本新颖的行政诉讼法学教材,它沿着“行政诉讼法学”的逻辑体系,以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国家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特别是结合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等为依据,系统地介绍了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审判组织、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诉讼中的其他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审程序、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其他特殊的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行政诉讼中的期间、送达和费用等基本理论与制度。全书内容丰富,使用材料新颖,逻辑清晰,论述充分,既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律、行政管理等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教材,也是各级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