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学(第四版)》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动态,并专题阐述了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从国际法视角,重点关注来自人类学及传统法律研究的批判性思考,详细论述了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由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制定回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质性措施。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田中利幸、蒂姆·麦科马克、格里·辛普森编著 的《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译自一 部以东京审判为主题的国际论文集。英文原著于2011 年出版,收录了来自不 同国家25位作者的22篇论文及一篇序言,内容翔实、 思路开阔,研究材料和角度都很新颖,既 有对东京审判本身的回顾和独到分析,又有对审判未 涉及范围的探讨,其领域跨越了国际公法、 国际人道法、国际刑法、二战史、日本学、近代日本 史、细菌战、性奴役等。各篇论文之间既互相 独立,又按照内在逻辑编排成一个整体,有很高的可 读性。 《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对于 深刻认识东京审判、了解该领域*学术进展具有重 大参考价值。适合相关专业 人士和对相关主题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本卷涉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一部分(三三条至一九一条)和有关附件。这些内容与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决议二和1994年《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 第十一部分的协定》(以下简称《执行协定》)一起建立了“区域”制度,并提供了支配“区域”内活动的法律框架。第十一部分是《公约》中篇幅长的一部分,也是协商困难的一部分。20世纪60年代,由于需要一套用以支配为全人类的利益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资源的法律制度,国际社会意识到有必要对1958年《日内瓦公约》中规定的海洋法进行重新审查和修订。在通过联合国大会特设委员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初的研究(1967年至1968年)和海底委员会对这些问题进行更加细致的审议(1969年至1973年)之后,深海底采矿制度问题成为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面临的复杂的问题。
本卷涉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三三至一九一条)和有关附件。这些内容和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决议二和1994年《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一起建立了 区域 制度,并提供了支配 区域 内活动的法律框架。第十一部分是《公约》中篇幅*长的一部分,也是协商*困难的一部分。上世纪六十年代,由于需要一套用以支配为全人类的利益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资源的法律制度,国际社会意识到有必要对1958年《日内瓦公约》中规定的海洋法进行重新审查和修订。在通过联合国大会特设委员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初的研究(1967年至1968年)和海底委员会对这些问题进行更加细致的审议(1969年至1973年)之后,深海底采矿制度问题成为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面临的*复杂问题。未能解决有关第十一部分所规定
本书选取了经济法领域的部分经典案例,结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探讨案例的基础上深化理论思考,旨在培养读者的法律意识与实践能力,体现了经济法学科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本书是对海洋石油资源共同开发问题的专题研究,主要从国际法角度论述了共同开发的产生、发展和特征,分析了共同开发的法理基础,并对世界上已存的共同开发案例逐一进行了介绍。作者还结合中国面临的能源状况和海洋划界等现实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全书文字流畅,观点新颖,图文并茂,直观易懂,令读者耳目一新。本书不仅是对共同开发理论问题研究的一种尝试性突破,也是对试图解决中国海洋划界及能源紧缺问题提供的有益帮助。本书对从事国际法研究的学者、对海洋石油开发的实践部门、对负责划界政府部门等都会有所帮助。
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可溯源到公元2世纪古罗马制定的陆地与周围海域之间关系的法令,然而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联合国建立将近1700年,国际海洋法仍停留在习惯国际法发展阶段,从领海、毗连区和渔区的建立都没有成文的国际法作为依据。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家实践包括大陆架和200海里海洋区的建立、促使联合国于1947年11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法委员会,确定国际海洋法作为*先处理的项目。 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58年召开,根据国际法委员会草拟的领海与毗连区、公海、渔业和大陆架条款草案,通过了国际海洋法的四公约。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60年召开,但未达成任何协议。 十一期会议,终于在第十一期会议上(1982年4月30日)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一次由所有主权国家
本书作者就是以环境正义的视野,对国际社会如何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综合分析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谈判主体间的关系、谈判的格局特征、影响谈判的利益根源和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谈判中主要国家的立场,以及比较研究欧盟、美国、英国、日本、瑞典、澳大利亚等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与政策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提出了一个彰显环境正义的后京都时代气候保护国际法律新秩序的理想模式,并为后京都时代中国如何构建气候保护法律秩序提出了对策建议。 全书资料翔实、分析透彻、观点鲜明,对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于希望了解应对气候变化动态的政府官员、企业管理人员、新闻媒体和非政府组织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库克、卡利通编著的《大陆架外部界限——科学与法律的交汇》是应联合国海洋事务与海洋法司之邀,由IOC和IHO汇集了全世界的著名专家编写而成,内容丰富、全面。全书共20章、3个附录,涵盖大陆架的法律问题、大陆边缘特征、资源和相关国际法、大地测量技术、定位方法、水深测量、地震反射和折射方法、重力和地磁方法、地质、数据管理、划界案准备等自然和社会学科问题。翻译出版本书的目的是为我国从事此项工作的法律和科技工作者,特别是能为在一线工作的同事们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
《传染病控制国际法律问题研究》作者龚向前在宏观论述传染病控制国际法体系的同时,也不乏对这一新兴法律分支具体规则的深入剖析,于开阔体系中注入纤细之笔,并对一些国内外争议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余民才编著的这本《国际法上自卫权实施机制》 主要由前沿、五章和结论组成。章介绍自卫权的 概念与特征、性质及其渊源,自卫权的历史演进与法 律意义。第二章是自卫权行使的实体规范,包括武力 攻击、自卫的必要性和比例性、安理会的作用、集体 自卫权以及国家责任。第三章讨论的是自卫权行使的 程序规范,如自卫行动的对象、地点、方式及其合法 性评价。第四章探讨了自卫权在几个现实新问题中的 适用性,这些问题是:预先性自卫,先发制人,武力 反恐,计算机网络攻击,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 ,暗杀或定点清除,保护海外国民,防止环境退化, 以及第51条的修改。第五章分析了我国自卫权的确立 及其内容、有效自卫及其行使、我国和平发展中自卫 权行使与该战略的关系、我国行使自卫权的实践以及 现行适用自卫权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国际法院解释条约规则及相关问题研究(以领土边界争端为视角)》由张卫彬所著。 领土主权属于一国的根本问题。通常,国际法院路径依赖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规定的解释规则进行阐释,但鉴于条约解释与争议领土主权的归属存在密切关系,因而不当解释会严重损害当事国的领土主权。这一特性决定了其解释方法的特殊性——过于严格依赖条约文本语言表述的精确性。自21世纪以来,国际法院在个案中出现弱化条约解释价值的趋势,转而以有效统治作为判案法理依据。这对于我国解决东海和南海相关争议提供一定启示。
本系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材编审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教学实际需要组织编写的,其特点在于:一是突出教学的实用性。既重视法学教材的理论性,又重视其操作法,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处于理论结合实际的氛围中。二是具有较高的信誉。本毓教材的主编皆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反复筛选。他们均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工作经验。他们都有律师、检察、审判、立法等工作之经历。他们主编教材就使教材的质量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三是本系列教材注重知识性,注重学生思想方法和分析能力的培养,注意将现代分析方法、思维方式渗透于教材之中,使教材更具方法论特色。总之,我们努力使本系列教材能够尽可能符合当今社会对法学教育的需求。
第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将海洋法治、经济转型和社会管理创新作为论坛主题,具有强烈的社会应对性,三者的这种结合更是在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实践探索与创新。当前海洋立法问题亟待推进,国家层面更多关注海洋的权益、战略安全、环境和区域发展。海洋经济发展同样需要关注在经济转型视域下的社会管理创新问题。海洋的法治化问题比一般的社会法治化问题面临更复杂的主体和客体,海洋问题更容易牵涉到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及国际化元素。因此,当前基于长三角区域的海洋法治,更多应从区域性的立法、区域合作治理,以及在当前海洋政策和立法的框架下进行一定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寻求突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文本于1983年4月在海洋出版社出版。为了满足立法、管理、科研、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决定再次印刷发行。 在以往的使用中,不少读者提出了原中文本中的错漏之处。为了使用的准确性,值此重印之际,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英、法、俄等三种文本,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和辞书,对公约中文本中一些明显、重要的错漏和不准确之处进行了补正。考虑到原中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仅将补正的条文引注在书页的下方,供读者鉴别,以达准确使用的目的。涉外引用仍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中文本为准,特此说明。
民用航空安保法是法学体系中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是以刑法、行政法与国际法在保护航空安全方面的交叉、互动与协调关系为研究对象的重要理论与现实课题。本书基于刑法、行政法与国际法的视野,围绕现行国际民用航空安保公约的法律框架,现行国际民用航空刑事法规范、国际民用航空治安规范、国际民用航空安保监管规范及其在中国的法律适用,《北京公约》与《北京议定书》的现代化及其与我国刑事立法的衔接,域外航空刑事立法与启示等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努力借鉴先进的国际航空安保立法与实践经验,以期建立成熟的中国航空安保法学体系,实现我国与国际航空安保立法与实践的衔接与协调,以适应我国航空安保法的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需要。
大陆公法学人都读过的一本书。 陈新民教授的《公法学札记增订新版)》共收录了16篇文章,主要内容则是以译介和评论几篇德国公法学的名著为对象,文章闪烁着德国人的睿智和陈新民教授的深邃学识。其中多篇直接以行政法学为主题,又有多篇直接在宪法学的背景下直接展开,分别论及宪法和行政法的关联,宪法背景下行政国家的展开,社会法治国的兴起和福利国家的展开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