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本书不仅对《纽约公约》的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而且涉及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与仲裁进行地点的问题、《纽约公约》在仲裁裁决国籍的确立标准方面与我国国内法的不同、仲裁地法对仲裁程序的作用、国际法上的公共政策与内国公共政策等仲裁理论问题,同时还对内地法院在判断仲裁条款效力问题方面的态度及历史发展脉络、仲裁正当程序的判断标准等仲裁实务进行了关注。以《纽约公约》为代表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不仅使私法庭的裁决能够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行到承认和执行,而且,由《纽约公约》及其之后的一系列有关国际立法所建构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体系也成功地促成了世界范围内主要贸易国家国内立法的变革与协调。本书主要着眼于中国内地法院在适用《纽约公约》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为研究者提供一条从理论到实践并从实践反推理论的路径。
《网络隐私权利保护之国际私法研究》研究课题比较具有现实意义,但作为国际私法研究,其文章并未始终紧扣该角度,时常有部分偏离。另外,篇章结构及语句通顺方面都有较大问题,希望作者进行修改。真要出书的话,建议,对文章进行精简,减少篇幅。另外,并对论述重点进行重新梳理,添加部分内容,使文章更具可读性。
《国际私法》是案例与图表案图说法系列教材之一。本书共十三章节,内容包括国际私法概述、国际私法的历史、冲突规范与准据法、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国际私法的主体、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等。本教材可作为全国法律院校法学核心主干课程教学的辅助教材,可供司法实务工作者业务学习时参考,也可为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学子助一臂之力。
中国拥有丰富的海洋运输资源。随着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业的不断发展,海事领域的法律冲突不断发生,从而产生了法律适用问题。而适用何国(地区)的法律,需要遵循一定的冲突法规则。国际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特殊性使得涉外海事关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也使其对于海事冲突法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在研究海事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着重研究海事关系的法律冲突法。作者在探讨海事法律冲突的同时,将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与海事法律冲突的特性结合起来,探寻海事关系的法律冲突法。此外,通过问题与思考、推荐案例以及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试题等板块,将海事国际私法理论与海事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帮助读者进一步消化理解海事冲突法的内涵。海上运输业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海事冲突法对于构
本书是司法部课题的终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大多是站在司法实践线的法官,他们有他们看问题的视角。此外,课题组成员还有人事国际法教学和科研的专家。 本书首先从管辖权概念入手,分别阐述了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国自然人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非方便法院原则,平行诉讼,域外法院判决及仲裁的承认与执行,涉外民事公益诉讼,网络争议管辖权等。 该书可供相关实践、教学、科研从业人员及法律专业学生阅读使用。
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部门,在大陆法系习惯于称为 国际私法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而英美普通法系则更多地称其为 冲突法 (Connict of Laws)。尤其有趣的是, 冲突法 这一术语,早是荷兰学者罗登伯格(Christian Rodenburg)在1653年提出 来的,并未在大陆法系国家赢得市场,相反却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广泛盛传。而历史开的另一个玩笑则更发人深省, 国际私法 这一概念也非大陆法系国家学者首创,恰恰是美国国际私法奠基人斯托里(Joseph Story)先在1834年使用的。正是从两大法系这种有趣的现象中可以发现一些本质的内在。因此,推本溯源,当为国际私法学人的责任。我国明朝大学问家王守仁在其《传习录》(卷上)中曾指出: 为学须有本原,须从本原上用力,渐渐盈科而进。 蒋新苗教授遵循古训,深入研究国际私法的本体问题,自然具
本书是我国著名国际私法专家李双元教授关于国际民商事诉讼制度的*研究成果 本书采用比较和实证的方法,利用我们已掌握的*材料,在国内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马来西亚、越南、日本、瑞士、瑞典、奥地利、希腊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现行国际民商事诉讼制度,包括欧盟理事会2000年《关于民商事管辖权及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则》、2000年《关于破产程序的法规》和2003年《关于婚姻案件和亲子责任案件管辖权及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则》以及2005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的《协议选择法院公约》的主要内容。 本书的出版丰富了我国国内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对于我国理论和实务界研究国际民事诉讼制度提供较丰富的参考资料。
《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丛书》是我社教学辅导中心组织著名法学院校的优秀教师编写的一套教辅丛书。该丛书专为法学院校学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培养法律思维能力而精心设计,分册设置涵盖*规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因考点全面、题量充足、解答详尽、应试性强等优点,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使得该丛书成为法学教辅图书中口碑相传的实力品牌。
本书术及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并以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但本书所述及的有关仲裁裁决执行的原理,则不以此为限。 本书旨在较为全面地介绍、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尤其是在国外的执行。为此目的,本书从实务角度出发,通过系统介绍各国的促裁裁决执行制度,结合仲裁裁决执行的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主要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所作裁决在英国、美国、德国、瑞士、荷兰、新加坡、日本等国的执行为例,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执行作了介绍和分析。本书同时还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中国内地、香港、台湾的执行作了简单阐述。应当指出,中国的其他仲裁机构作出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申请执行时,本书所介绍的内容也类推适用。
《国际私法学》内容介绍:一国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不仅取决于该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也取决于该国社会法制化的发展,而一国法制化的发展与高等法学教育之间的直接联系,使得世界各国在其法制化进程中,对于本国的法学高等教育都不能不给予高度的重视。法律作为一门专业性和时代性都很强的科学,就法学高等教育的角度而言,不仅需要一大批法律专家和学者对于有关专业问题的深入研究,更需要具有普适性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和推动,而在高等法学教育中,就所谓“传道、授业、解惑”的角度上看,法学教材的编辑不能不说是法学教育诸多环节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换言之,作为高等法学教育基本依托的法学教材建设,以及法学教材的质量与法学教育水准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得法学教材的建设成为了高等法学教育中,一项不容忽视且必须予以高度
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教材(高职高专教育)。本书是根据*《高职高专教育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大学生的实际需要,以必需、够用为原则,在第1版的基础上修订编写而成的,每一章增加了案理分析题和课堂讨论题。在阐述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以及法的制定与实施等法学基础理论的基础上,吸收*立法信息,反映*司法解释,对我国现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含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作了详略得当的阐述。此外,还对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常识作了必要的介绍。本书结构合理,重点突出,阐释清楚,适用性体强,可作为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及本科院校举办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和民办高校法律基础课通用教材及师范
伴随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往来日渐频繁,涉及的领域和数量也日益增多。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建立健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涉外商事审判疑难案例解析》由孙建国编著,本书共对合同类纠纷、侵权纠纷、与企业有关的纠纷、金融保险类纠纷等42个疑难案例进行了解析。《涉外商事审判疑难案例解析》以案例为本,对“基本案情”、“请求与答辩”、“一二审判决”详加记录,并佐以判案要点提示,可以给从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法官及司法工作者以借鉴,也可供相关领域的学者参考。
国际私法是一门理论性非常强的学科,在教学实践中,学生经常反映国际私法的理论非常难懂,我国的国际私法教学存在脱离实际的问题,学生学习了国际私法,但不知如何运用。国际私法之所以给人以过于理论化的印象,其原因之一就是现行国际私法教材在编写方法上有脱离实际的情况。本教材在体系上注重各部分的内在联系及其合理性;在内容上,强调对*国内和国际立法变化的反映;并在此基础上力求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另外,本教材各章内容都有要点提示、本章关键词、思考题、练习题、练习题参考答案及学习参考资料,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加深对所学知识的认识,突出实用性的特色。本教材主要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使用。
中国自古以来没有“私法”。人民之间不存在“私法关系”。就连婚姻关系,也是受到传统的(受家长、族长和父母官的管制)。新中国成立以后,仍旧不承认“私法”,把民法作为公法,婚姻方面,虽然提倡“婚姻自由”,但是浑仪登记还是被“组织”、“单位”所控制,所掌握。甚至对民事诉讼,也要讲“无限制干预”。这种情况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的发展。本书一如既往地奉行严格的学术标准和严谨的学术规范,希望为中国法学的发展留下一笔厚重的财富。
全书分为总论、分论、专论及程序论四个部分,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系统介绍与研究。总论部分回顾了国际私法的发展史,分析了国际私法上的若干基本问题,对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规范以及基本制度做了详尽的探讨。分论部分从国内外的有关理论与实践入手,着重研究了国际私法的主体、涉外物权、涉外知识产权、涉外债权、涉外婚姻家庭、涉外继承权等领域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问题。鉴于我国现已成为一个多法域国家,专论部分特辟一章来集中阐述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并强调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现实性和迫切性。为使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实体权益能够得到充分、切实的保障,程序论部分对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与讨论。本书对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学科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师、研究人
本书是一都全面研究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理论与实务的专著。作者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划分为四个主要的形态,即:引渡、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刑事诉讼移管以及相互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在广泛搜集和深入分析国际法文献和各国相关立法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近二十年来对外缔约和国内立法的情况,对上述四种国际合作形态的基本规则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诠释。本书作者参加过四十余项中外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和多边国际公约的谈判及有关文本的准备工作,并且亲自参与办理了大量重大刑事案件的囡际合作事务。全书的撰写既注重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又注熏采用实例分析的方法,努力集学术性与实践性于一体。本书第五编汇集了六个典型案例,生动地介绍了我国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和取证活动以及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合作的具体
人权研究是对未来的重要投资,其目的是实现所有人的所有人权都受到重视和尊重的公正社会。人权研究不仅仅意味着谈论人权,更是为了激发人们对人权问题的理解和兴趣;传播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理念;培养人与人之间本着谅解、和平、宽容、平等和友好的精神和睦相处;赋予个人以力量,使每个人能够维护自身的权利和他人的权利;增进并激励建立尊崇人权的执政理念;推进实现人权的制度化和制度的人权化;构建富含人权文化底蕴的和谐社会。 本书主要阐述国际人权法领域专门问题,对国际人权法领域的一些专门概念、原理和制度进行专门探讨和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深入分析。本书资料丰富翔实,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学术价值。
21世纪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化运动的推进,人类社会已步入以硅、电脑、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时代。国籍作为国际私法连结因素以及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根据,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对外交往日益频繁。改革中国国际私法和制定新的国际私法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其中,作为属人法重要的连结因素的国籍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国籍与国家相伴而生,但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国籍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产物。从狭义上看,国籍专指自然人的国籍,是指自然人属于某一国家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其表明一个人与某一特定国家之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某一国家行使外交保护的法律依据。但是,国籍的概念早已有所突破,不仅包括自然人的国籍,也包括作为拟制人的法人的国籍,甚至还包括某些法律关系客体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