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重点在于通过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际公约和国际示范立法中有关上述法律问题的法律规范进行比较,考察其共性与差异,分析其立法动机与法理依据,探讨其利弊得失,总结其经验教训,后,结合中国涉外合同立法与司法实践,提出完善中国涉外合同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国际贸易法的内容非常丰富,存在着不同的学说和理论,特别是世界贸易的组织成立以来,更是丰富了国际贸易法的内涵和外延,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国际商事交易法、国际贸易管理法和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法。部分选择一些基本的问题和新的理论前沿问题做系统深入的研究,力求准确地反映WTO框架下国际贸易法的*发展。本书既可作为国际法研究生的专门教材,也可作为法学本科以及从事涉外法律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的参考读物。
本书是法学论丛“国际金融法系列”中的一册,全书共分六章,其内容包括传统交易所组织结构分析、传统交易所非互助化变革的国际大背景、另类交易系统及其对传统交易所的冲击等等,就交易所非互助化及其对自律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学术性,可供相关人士参阅。
相辅相成协调互动——对WTO体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分析。 当前国际社会热切关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特别是wTO体制下各成员方将如何认同或采取区域经济安排,以及如何应对区域经济带来的各种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等问题。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对立和统一的关系,涉及国际政治、国际经济和国际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复杂问题。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就如同支撑高速前进的世界经济列车的“双轨”,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将会各自客观存在并相对独立地发挥着作用,不应过急地进行“并轨”,只有因势利导、化解冲突、协调互动,才是应当采取的正确选择。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m。 “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人所共知的现象。当今的国际社会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关系不
近几年来,高职高专教育发展迅速,由于高职高专教育具有非常强烈的应用导向,因此.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限度地突出课程的应用特色是每一个教师都要面临的挑战。本书即是编者在实践基础上,结合近年教学经验的创新尝试。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的特点是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本位,因此,本书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编排理论内容,使学生能在课堂上更好地吸收经济法基本知识。本书每章后均附有练习题,体现了“教、学、做”合一的职教特色。 1.适用范围。本教材的读者对象主要定位于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院校及成人高校的国际贸易、商务英语各专业使用。同时适用于对国际贸易法有兴趣者。 2.内容特色。本教材行文力求生动、鲜明,内容表达遵循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原则,对一些重点难点讲解透彻。为了更好地进行
由于目前各国对平行进口的规制主要由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和国际贸易条约承担,因而本书将研究范围限定在这、三类法律构成的法律框架之内。当然,其他的法律,包括合同法、国内贸易管制法律等,也影响到平行进口,但它们并不直接回答是否允许平行进口和权利人是否可以限制平行进口的问题。当然,在探讨我国有关平行进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时,本书会涉及国内贸易管制问题。 在这一法律框架内,本书对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研究主要采用实证和归纳的方法。平行进口问题的外国文献蔚为壮观,国内学者的文章也已达到了一个可观的数量。然而,国内外学者对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观点相悖者甚多,甚至对作为研究对象的平行进口这一现象的界定也是大相径庭。究竟何为平行进口?各国法律对其究竟采取何种态度?这种态度背后法理的本来含义是
1995年10月30日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这是我国部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该法的公布和实施不仅加速了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我国民用航空不理论研究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民用航空法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推动我国民用航空法律制度的现代化进程,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日趋繁荣的民用航空业,我们决定撰写《现代航空法理论与实务》丛书。 《现代国际航空运输法》即是该丛书中的一本。本书以国际航空活动的核心的部分——国际航空运输为研究对象,从理论上综合地论述了当今世界国际航空运输法律的基本内容。与同类书籍相比,本书*的特点是,对国际航空法律制定的经济背景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论证。这对于理解国际航空立法的现状及其未来发展不无裨益。此外
在国际间民事或商业交往中,特别是在对外贸易和海洋运输方面,当事人各方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争端交由一名或数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解决,各方并同意按照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予以执行的制度。它以私法方面带有涉外因素的争端为对象,既不同于国家间为某一公法上的争端提请第三方解决的国际仲裁,也不同于一国范围之内企业或私人间争端的国内仲裁。在各国实践中,仲裁的案件绝大多数涉及合同的履行问题。根据近发展趋势,仲裁的对象将扩大到涉外经济和科技的领域。 关于民商事案件的仲裁制度,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较快。1923年,在国际联盟倡议下,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仲裁条款议定书》。初商事仲裁还大体上局限于欧、美西方国家。随着国际上贸易交往增多,争端有待迅速、合理解决,第三世界国家也逐渐广泛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当事人可以
《国际经济法论丛》(以下简称《论丛》)是全国性的国际经济法专业优秀学术著述的汇辑,是国际经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笔耕的园地、争鸣的论坛。其宗旨是:立足我国改革开放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最新研究成果,深入研究和探讨国际经济关系各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推动我国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并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以及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决策和实务操作,提供法理依据或业务参考。 本卷是《论丛》第三卷,共设七个专栏: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国际海事法、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及学术动态。 《论丛》作为汇辑国际经济法研究成果的重要园地,自1998年问世以来,逐渐获得国内外国际经济法学界与国际经贸实务界人士日益广泛的关注、认
本书有以下三个特点: 其一,实用。该书以实务性的方式,对涉外商事买卖、商事贸易货物运输、货物保险、商事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商事工程承包、商事房地产、技术转让、商事投资、商事代理和结算等商事行为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阐述,内容具体,提出的问题比较实际,解决问题的办法与设想比较可行,也比较可靠,又具有可操作性,能产生较好作用和价值。 其二,简明。涉外商事的法律问题本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的问题,很不容易也不可能一本或几本书把它说明白。该书文字不多但能抓住几个重点问题进行研析,简单明了,效果好。 其三,新颖。从事教学和法律工作的同志大多知识,我们对公法与私法、经济法与民商法、民法与商法等的理论上的划分、界定和制度体例上的构架等方面,往往存在急议。该书却匠心地作了番“超脱”,不拘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