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的《世界投资报告》中,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Investor-StateDispute Settlement,ISDS)机制的改革被列为国际投资体制改革的五大关键领域之一。与现有的ICSID机制相比,欧盟倡导的国际投资法庭制度表现出更强的确定性和更高的效率,对于ISDS所涉及的核心问题 平衡投资者和东道国权利 也有较为深入的考量,不失为ISDS改革中一个较有前景的讨论对象。鉴于此,本书拟对欧盟倡导的国际投资法庭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对其不足之处进行剖析,并由此对或然中的中国ISDS方案略作探讨。
为了应对跨境逃避税现象,多国通过建立和完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以求消除税务机关在获取域外涉税信息时的系统性盲点。但同时该制度的深度发展为纳税人的保护问题带来了新的情境,致使既有立足于国内税收征管环境下的纳税人保护制度设计难以有效应对新的挑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全书分别围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中纳税人保护的正当性论证、主要诉求廓清和完善对策展开研究。
本书是针对《世界银行自然人破产问题处理报告》的翻译作品,全书由前言、章 概述 、第二章 自然人破产体制的核心法律属性 、第三章 总结和结论 四部分组成。全书分别就自然人破产的方法论、自然人破产的术语、自然人破产的基础、对抗因素、制度框架、债权人的参与、免责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国际贸易法》主要包括国际商事交易、国际贸易管理和争端解决制度三部分内容,既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涵盖私法和公法的广义国际贸易法使用,也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私法或公法的狭义国际贸易法使用,可以满足不同课时、不同专题安排的需要。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全面、新颖、结构合理、篇幅适中。整个内容既涵盖了国际贸易法的主要知识点,又代表了截至修订时的*发展。合理的编排结构有助于全面理解这一领域的整个内容,合适的篇幅既浓缩精要又适当展开,不显烦琐。 在商事交易方面,突出体现交易内容和过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包括合同、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和贸易融资;在贸易管理方面,则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为核心,包括货物贸易管理、服务贸易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在争端解决部分,对应性地提供
金融资产证券化不仅是先进国家金融机构经常利用的资金调度方式,又是金融机构的经营及金融产品的创新,有积极的经济效益。本书作者在深入研究了日本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构造后,从立法的角度提供给我们良多建议。对我国今后创制同类立法提供便捷的通道。
《国际经济法学刊》刊载国际经济法学领域研究成果,促进该领域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科研发展,服务我国涉外经济立法、决策和实务操作。
本书是当代国际经济法学泰斗彼得斯曼教授*理论性的著作之一。该书以自由主义经济学和宪政主义理论为前提,深入而细致地阐释了国际经济交易、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秩序的内涵以及其间的关系,分析了过去和现在重商主义导致的“政府失灵”与“宪法失灵”,解读了GATT、IMF等自由主义国际经济规则的宪法功能;展望了宪政民主制度下将对外贸易政策和对外贸易法“宪法化”的可能性。通篇充满了深刻的理论思维和踏实的论证,对于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彭景主编的《国际商法学》立足于本专科人才培养要求,以国际商法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为定位进行编写。在总结国际商法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的经验,重点阐述了国际商法导论、国际商事主体法、国际商事行为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商事仲裁五个方面的内容。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期望学生能掌握国际商法的理论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并能够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问题。 《国际商法学》的特点: 1.内容新颖、体系合理,尤其适合非法律专业学生使用。本教材在内容上吸收了国际商法的近期新发展成果,如介绍了《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内容;在编写时充分考虑到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实际需求和法学基础,因此在内容上增加了一些基础性章节,如企业法、合同法等。 2.阐述通俗,实践性强。
今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争议特别是国际商事争议,已成为从事国际商事交易者优先选用的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方式,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仲裁在中国的发育并不成熟,其理论研究也很薄弱,在这种情况下,本书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尤显重要和深远。 本书实际由两部分组成:部分(即本书的章)以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理论和*发展为依托,引导出国际商会仲裁院的运转机制和现行仲裁规则;第二部分(即本书的第二、三、四、五、六、七章)重点研究了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中有特色、有争议但又是国际商事仲裁*普遍意义的几个重要问题,该部分是全书的主线,也是作者直接从国外获得的材料中花费大量心血得出的研究成果。 部分是作者研究此题目的宗旨。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在适应不同国家、不同语言、不同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当事人方面
《国际能源法发展趋势研究--兼论对中国能源安全的影响》将国际政治与国际能源法的关系作为研究基础,分析了推动国际能源法变革的国际权力体系分配的诉求,理顺了国际能源法研究的逻辑起点。 杨振发著的《国际能源法发展趋势研究--兼论对中国能源安全的影响》重点介绍了引起国际能源法变革的主要因素及国际能源法变革的趋势与方向,分别对传统能源安全概念下的国际能源法变革、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国际能源法变革以及国际能源法变革中的国内法调整的趋势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国际能源法变革对中国能源安全的影响。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建筑市场的逐渐开放和与国际建筑业交流的不断加深,建筑业涉外发展对法律的需求程度也在不断扩大:外商通过合资、独资等投资方式进入中国建筑市场时急需了解中国建筑业法律法规和针对外资建筑企业的专门规定;国内建筑企业在走出国门,进入外国建筑市场的时候也需要对各国建筑法律现状和投资环境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为满足当前外资建筑企业发展中国境内建筑业务和中国企业向国外市场拓展的需要,本书编者在全面考察国内与部分国外建筑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针对涉外建筑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总结长期法律实务中积累的经验,编写出一套操作性强、较为完整详细的涉外建筑法律理论成果汇集与实用手册,以期为中国建筑业加快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提供法律支持,为中国建筑业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与国际建筑业的交流与合做
信托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信托的有效性、当事人的地位以及权利和义务、信托管理等三个方面。信托法律冲突主要是两大法系之间的冲突,既有法律规定不同的冲突,还有在法律条文背后的理论冲突;既有“积极的冲突”,又有“消极的冲突”。信托法律冲突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信托设立人意思表示的自由与一国的公共秩序,尤其是法院地的公共秩序之间的冲突。 作为信托发源地的英国,其法律适用规则以1987年的《信托承认法》为分界线,分为前后两个不同的阶段。在前一阶段,法律适用规则分散在法院的判例之中,而且要区分生前信托和遗嘱信托、动产信托和不动产信托、信托的有效性事项和信托的管理事项等等,法律适用规则显得纷繁复杂。后一阶段,法律适用规则开始走向成文化,法律适用规则趋于简单化,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自由得到更广泛的承认。
《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2卷第2期共设6个专栏。在国际经济法理论专栏中,收录了包括《市场调节机制的三元化与国际经济法性质的思考》、《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立法勃兴的国际关系理论诠释》以及《试论标准全球化进程与一国主权》等三篇论文。在世界贸易组织法专栏收录了四篇论文,包括《美国对中国特别保障措施立法与案例研究》、《美国对中国“特殊保障措施”立法与实践初探》、《保障措施制度研究》以及《身份与契约--GATT/WTO体制内“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契约法研究》等。在国际贸易法专栏中,收录了《反倾销法的合理性、非合理性与生命力》与《论国际货物贸易中价格条款空缺对合同成立的影响》等两篇论文。在国际投资法专栏中,收录了《论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主体资格的判断标准》与《欧盟*并购控制立法改革述评》等两篇文章。在国际金融法
本书系全国性、开放性的国际经济法专业优秀学术著述的汇辑,它立足于我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研究成果,分为若干个栏目深入研究和探讨了国际经济关系有关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对于读者学习、理解和研究国际经济法的有关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001年11月,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是党中央、国务 院面向新世纪做出的一项重大抉择,对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和推进 现代化事业,均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世界贸易组织是以法律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济组织。它的核心是规则,基础是法律。中国入世标示着我国的法律和经济要与国 际接轨,要融入国际社会,以便更快地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地建设现代法治国家。在新形势下,我国企业和自然人从事国际商务活动将更加活跃、更加频繁。他们在国际商事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多方面涉及国际商事活动的国际法制,迫切需要掌握这方面的法律并利用好法律这一工具,从而更好地争取主动权,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根据国内外*发布或修订与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案例,考察国际商务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做法,并吸收了
本书从自由贸易与留易保护的博弈与协调的关系人手展开,着重就WTO运行中相关关系的博弈与协调进行深入剖析,从而揭示出WTO法律体系的实质内涵一博弈与协调;以此为基础,就WTO体系内留易与其他国际经济法律体系的博弈与协调进行了论证,由此构建了全球留易治理机制的基本框架一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融合。木著作后在深人分析“新”留易保护主义的基础仁,探求了WTO多哈谈判的过去与未来,强调各国以及留易与其他国际经济关系在WTO体系内的博弈与协调才是全球留易治理机制改进的合理路径。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版)/高校法学“十二五”规划教材系列》在编写时,在内容上,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务,都反映了近年来我国国际经济法研究领域的*理论动态和实践发展;在结构体系上,全面吸收、反映了近年来我国的*成果;在撰写形式上,通过案例导入,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既注重加深学生的理论功底,也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技巧。
陈安编著的《国际经济法学刊(第20卷第4期2013)》系厦门大学法学院陈安教授主编的国际经济法学术论文集,它每年出版一卷,每期4集,本期设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国际海事法、国际环境法和国际法学术动态等专题,对推动我国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并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以及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决策和实务操作,提供法理依据或业务参考。
本书是针对《世界银行自然人破产问题处理报告》的翻译作品,全书由前言、靠前章“概述”、第二章“自然人破产体制的核心法律属性”、第三章“总结和结论”四部分组成。全书分别就自然人破产的方法论、自然人破产的术语、自然人破产的基础、对抗因素、制度框架、债权人的参与、免责等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