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靠前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靠前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靠前司法机构,靠前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靠前军事法庭以外,靠前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靠前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很好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靠前刑事法庭,等等。靠前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靠前社会在惩治靠前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靠前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靠前罪行?其刑事
战争法是国家问对战争中的暴力行为适当性的共享信念。任19世纪下半叶以前,战争中的暴力权是国家的合法权利。此后,近代战争法的发展使国家在战争中的暴力权受到越来越大的限制。《暴力的限度——战争法的国际政治分析》对战争法发展的原因和动力进行了研究,并试图厘清三个问题:为什么在19世纪下半叶以后国家才开始有意识地、系统地建立规范以限制武装冲突中的暴力?影响战争法发展的因素及作用机制是什么?影响战争法有效性和执行力度的因素是什么?《暴力的限度——战争法的国际政治分析》认为,战争法规范的变迁是人类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共同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是人道主义原则和军事必要性原则进行平衡的结果。本书揭示了主导150年来战争法形成与发展的真实因素,特别是19世纪下半叶战争法诸公约迅速建立的原因。从而拓宽了国际规范
在翔实地介绍了现有国际刑法规范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了国际刑法的基本原理,全面地反映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和国际刑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内容涉及国际刑法的渊源,国际刑事管辖的各项原则,国际犯罪的构成及其分类,国际犯罪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国际刑法的适用模式,国际刑事合作的基本途径,中国与国际刑法等。《国际刑法通论(第3版)》在一、二版的基础上,根据近十年来出现的国际刑法公约和国际刑法适用的实践,对国际犯罪特别是新类型的国际犯罪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执法合作、没收、技术援助等国际刑法领域的新动向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对中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的衔接及其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中国参与国际刑事立法以及完善与国际刑法有关的国内立法问题提出了系统的建议。《国际刑法通论(第3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