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法系国家,富有智慧的法官会援引先例确立的法律规则审理案件,对此我们都很熟悉。问题是,解释成文法和宪法时,能用这种普通法思维模式吗?斯卡利亚大法官通过一篇诙谐、犀利的文章,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答案。在探讨成文法解释方法的过程中,斯卡利亚大法官极力主张:法官不应运用立法意图和立法史来解释法律,而应专注于法律文本自身。本书包括戈登 伍德、劳伦斯 却伯、玛丽 安 格兰顿和罗纳德 德沃金四位专家从不同视角作出的评论,而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评论也一一作了回应。
这是一本了解德国物权法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物权法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详细讲解了物权法的规范领域和原则、所有权取得的不同形式、占有的取得与丧失、所有权保护、用益物权、担保权等基础知识,并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物权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也是20世纪颇有争议、极富激发性的政治思想家。刘小枫教授在选编《施米特与政治的现代性》之后,重新增订《施米特与政治法学》文集,以集中体现施米特法学的历史和神学品格。 本文集围绕施米特的政治法学的思想线索,精选了从各种视角对其政治法学思想进行解读的论文,突显出施米特政治法学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尤其是对深入理解施米特思想、把握其文本的思想脉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2005年8月21日至24日,由华东政法学院与西宁市政府联合承办的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十八届年会在青海省西宁市省军区招待所隆重召开。 在近代以后法学理论以及法律运作实践中,刑法始终是一个重要的领域。基于此,西方各发达国家均将完善刊事法律制度,视为现代法治国建设的基本内涵。尤其是在传播和发扬光大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的人道主义这四项体现西方刑事法律之核心理念与价值取向的基本原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诸多成果。本书汇集的28篇主题论文和9篇专题论文,正是对这些成果的初步介绍和评述。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法定界也强化了对刑事法律制度的改革。目前,针对中国社会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修改刑法的活动,也进行得如火如茶。
本书沿着宪政发展的时间顺序,介绍了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早期宪法思想与宪政实践,分析了中世纪日耳曼社会的宪政发展状况、封建主义之下的法律和权利意识,以及教会统治对近代宪政的意义等,总结了中世纪宪政发展的特点和意义,以及近代个人主义宪法思想的诞生及其发展、完善等情况,同时介绍了以《魏玛宪法》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宪法的思想基础、基本特征等情况,并在对英、美、法、德、日五国宪政实践的历史回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西方宪法原则与宪法制度及其现代化问题作了探讨,后围绕2l世纪西方宪法的新课题,谈及影响宪法发展的因素,并展望了当代立宪主义的使命。
“外国刑事诉讼法”是法律院校在校学生选修课程之一,我们在近年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原有的教材内容已显得陈旧,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客观情况,急需更新。 本教材面向法学专业本科学生、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以及其他法律专业学生,供其学习、研究外国刑事诉讼法之用。 本书选写了德国、俄罗斯、法国、加拿大、美国、日本、意大利和英国等八个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从法律渊源和司法传统来说,英国、美国代表英美法系,以普通法、习惯法为主,加拿大也属于这一法系,但有成交的刑事法典,且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合一。法国、德国则是大陆法系的代表性国家。日本传统上秉承大陆法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大量吸收英美法系内容,呈现典型的混合模式。近年来,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也表现出
《独立宣言》《美国宪法》《美国宪法修正案》,以及《联邦党人文集》是构成美国的重要的宪法性文献。《美国宪法导读》对上述文献(《联邦党人文集》为选摘)进行逐段解读,细释了每一条款的法理依据、背后的争议与妥协,并对二百余年以来重要的宪法性诉讼案例进行了简要介绍,以具体生动的方式呈现出美国宪法自创立至今的发展轨迹,并且从政治和历史两方面对美国宪法流变的深层原因进行了精微的剖析。尤为可贵的是,面对这样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话题,作者能够举重若轻地进行解读,使得本作既有极高的专业水准,又有较强的可读性,适合留学生,高校历史学、法学专业的师生,以及对美国文化感兴趣的读者。
在普通法系 ,富有智慧的法官会援引先例确立的法律规则审理案件,对此我们都很熟悉。问题是,解释成文法和宪法时,能用这种普通法思维模式吗?斯卡利亚大法官通过一篇诙谐、犀利的文章,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答案。在探讨成文法解释方法的过程中,斯卡利亚大法官极力主张:法官不应运用立法意图和立法史来解释法律,而应专注于法律文本自身。安东宁·斯卡利亚著蒋惠岭、黄斌译的《联邦法院如何解释法律》包括戈登·伍德、劳伦斯·却伯、玛丽·安·格兰顿和罗纳德·德沃金四位专家从不同视角作出的评论,而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评论也一一作了回应。
法律是什么?这是本书作者一直在追问的问题。他循着法律的印迹,开始了一次伟大的精神之旅:通过尼罗河俾格米人对于自己发现的食物香蕉的一种先占观念,证实了人类法律原始的足迹———“权利”的足迹;通过古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基于人性的审判,宣示了古希腊人天然的神学情怀和宗教感受;通过手持天平利剑、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宣示了古罗马人对法律“成熟稳重”、“公平正义”的期求;通过贝卡利亚对“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惩罚人道化”的论述,折射出了这位天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光芒和哲学的激情;通过让英王约翰低下尊贵头颅的《大宪章》和服从法官判决、依法赔偿平民的德王威廉一世以及现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宣示了公民自由和权利的至高无上;通过轰动全球的纽伦堡纳粹战犯大审判,验证了“恶法非法”、实在
也许《动物非物》这本书在中国赢得广大读者的一个障碍可能是存在着一种普遍看法,认为有关人的问题总是比有关动物的问题更为重要。既然在中国仍然存在着贫困,有人因此会说关心动物是本末倒置,先后次序摆得不对,也许这些关心动物的人对动物过于感情用事,过于喜爱动物。然而,认为人类的问题一贯比动物的问题更为重要的观点本身正是对人类特殊优待的偏见思想导致的结果,是需要批评的。试想,一个欧洲人说,我们不应该关心亚洲的问题,因为涉及欧洲人的问题总是比涉及亚洲人的问题更为重要。我们肯定会合理地视这种观点为种族主义观点,肯定会拒绝接受这种观点。那么,对于不同物种生灵的利益,我们为什么却欣然接受类似的偏见呢?遭受痛苦不是一件好事,不论属于哪一物种的生灵遭受痛苦都是坏事。而且,即使人类感受痛苦的能力在某
《英美法案例精选丛书:美国财产法(第2版)(英文版)》选编了44个典型案例,分为财产的取得、不动产权益、不动产租赁、不动产转让、私人对土地使用的控制和国家对土地使用的管理六个部分。 《英美法案例精选丛书:美国财产法(第2版)(英文版)》可以作为大专院校法律学科教师和学生讲授和学习“比较物权法”的案例辅助教材,为法律工作者和其他专业人士了解美国财产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提供参考,也可以为对法律英语感兴趣的人士提供了解财产法方面专业词汇和提高专业英语水平的机会。
本书自1996年初版以来,受到了读者的欢迎和同行专家的肯定,故于1997年加印了一次。此次再版,除对本书的个别错误作了订正,并吸收了这三年中学术界关于西方法学研究的*成果之外,保留了本书原有的体系、风格和内容。 本书的基础是1989年笔者为华东政法学院外国法制史研究生开设的“西方法学史”课的讲稿,将其作为法学史研究的第二卷之后,又进行多次修改、补充,内容也不断得到充实,但总感动不是很满意。 1993年4月到1994年10月,笔者作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有幸第二次赴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进修。这对充实本书的内容,提高其质量起了非常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