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劳动法的形成》是一部有关欧洲国家劳动法历史的比较研究著作,对劳动法在欧洲九国(比利时、英国、爱尔兰、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与卢森堡)于工业革命肇始及至1945年间的发展轨迹进行了比较研究;揭示了现代劳动法体系之间的相似与迥异之处,而这些劳动法体系是在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不同社会群体和相互对立的思想观念之间持续竞争所形成的结果。 本书最大的学术贡献是将劳动法作为一个过程或者过程的一部分加以研究,试图解释不同欧洲国家劳动法之间在形成阶段的发展关系。这些关系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法律移植的直接历史关系;第二类是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并行发展背后 内在的 社会、经济、政治关系。该书甫一出版,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劳动法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在普通法系国家,富有智慧的法官会援引先例确立的法律规则审理案件,对此我们都很熟悉。问题是,解释成文法和宪法时,能用这种普通法思维模式吗?斯卡利亚大法官通过一篇诙谐、犀利的文章,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答案。在探讨成文法解释方法的过程中,斯卡利亚大法官极力主张:法官不应运用立法意图和立法史来解释法律,而应专注于法律文本自身。本书包括戈登 伍德、劳伦斯 却伯、玛丽 安 格兰顿和罗纳德 德沃金四位专家从不同视角作出的评论,而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评论也一一作了回应。
这是一本了解德国物权法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物权法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详细讲解了物权法的规范领域和原则、所有权取得的不同形式、占有的取得与丧失、所有权保护、用益物权、担保权等基础知识,并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物权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这是一本了解德国债法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债法总则和债法分则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讲解了债法的规范范围、债务关系的种类、债务关系的终止、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买卖、租赁、承揽等典型合同,以及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等问题,并附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债法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这是一本了解德国民法总则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导言和总则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讲解了民法的渊源、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意思表示的要素、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代理的法律基础、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问题,并附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民法基本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大陆法系亲属法在民法典体系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并在逻辑结构上逐渐发展为以权利主体为本位,突出 人 的地位和尊严,将关于人和家庭的法律置于财产法之前。本书介绍了亲属法在保障个人自由的同时,明确规范家庭成员间的人身权利义务和财产权利义务,确保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的实现; 平衡家庭成员的利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承认家务劳动,保护配偶经济弱势方的利益; 适用离婚救济制度,保障夫妻离婚弱势方的合法权益; 公权力适度地介入家庭暴力,保障家庭成员基本人权的实现。 韦伦霍菲尔教授撰写的这本《德国家庭法》结构清晰、表述简明,尤其注重论述《德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与总则编、债编及物权编相关规范间的适用问题,为读者快速有效地熟悉德国家庭法提供了完美的总体框架和理论基础。此外,作为深受社会思潮所影响的私法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也是20世纪颇有争议、极富激发性的政治思想家。刘小枫教授在选编《施米特与政治的现代性》之后,重新增订《施米特与政治法学》文集,以集中体现施米特法学的历史和神学品格。 本文集围绕施米特的政治法学的思想线索,精选了从各种视角对其政治法学思想进行解读的论文,突显出施米特政治法学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尤其是对深入理解施米特思想、把握其文本的思想脉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是经典教科书《外国法制史》(第五版)配套的学习辅导书,也是一本非常实用的教学辅导书。由外国法制史原班作者进行编写。内容精悍实用。不仅包含能够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外国法制史重要内容的诀窍,还附有各章的练习题,以及司法考试历年来的真题。便于学生自学考查。
张丽卿著的《刑事诉讼制度与刑事证据》主要根据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实务,及其与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比较法考察,分上下两篇论述了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制度和刑事证据。探讨了温和渐进之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比较研究了德国、我国台湾地区之参审制度、起诉便宜原则、德国刑事诉讼之简易审判程序及我国台湾地区刑事程序之设计,细致论述了很好上诉制度之沿革、特点及理由;对违法取得证据之排除、侦查方法及其取得证据之适格性、鉴定证据、心神丧失与精神鉴定等具体刑事证据实务,亦结合实例作了深入研究。目的在于在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之际,分析阐明相关刑事诉讼制度与刑事证据,以便于司法改革具体革新措施之施行。
本书讲述的是西方法律传统在两次 大革命 的冲击下所发生的两次相继转型的故事,这两次革命分别是16世纪的德国革命 一路德的宗教改革是其中关键所在和17世纪的英国革命 加尔文的改革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当然,受这些革命冲击影响的,并不仅是法律传统,而且还包括新的国家形态、新的政府形式、新的经济制度、新的阶级关系、新的历史观念和新的真理观念。这是两次全方位的政治和社会动荡,它折射出两种新的信仰体系,它们的冲击波传遍了欧洲。
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对立制度并存的当代社会,在我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历史环境下,为了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就要批判地研究资本主义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是规范资本主义国家根本制度的法律依据,为了从较深理论层面上对资本主义根本制度进行研究,就需要对资本主义宪法进行研究。基于以上认识,著者在批判地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对资本主义宪法作了一定研究,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就是著者在批判地研究资本主义宪法过程中所取得的一点初步研究成果。 从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历史看,资本主义宪法已有了300多年的历史。在此期间,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制定了多部宪法,从资本主义宪法存在现状看,现行的资本主义宪法就有100多部。可以说,资
著名民法学家谢怀栻先生的经典作品,民商法学人***的传世之作。 谢怀栻先生的《外国民商法精要》一书初版于2002年,又于2006年出版了一个增补版。本次修订特别增加了*发现的谢老约十万字的公司法手稿。这部手稿近三百页,共计十余万字,分为“前言”、“总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四章。在这部公司法书稿中,谢老结合我国《公司法》之条文,高屋建瓴、言简意赅地阐述了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基础理论,同时,也精辟犀利地指出了我国《公司法》条文中存在的种种错误缺漏与叠床架屋、矛盾混乱之处。 需要说明的是,谢老的这部公司法手稿的大致写作时间在1995年至2000年之间,而近几年我国《公司法》经历了多次修订,规模较大的修订就有两次(即2005年与2013年)。因此,谢老在手稿中批
作为当代知名的国际投资法学者、负责处理投资者国家争端以及投资条约谈判事务的前美国国务院法律事务办公室官员,肯尼斯 J.范德威尔德在《美国国际投资协定》中详细介绍了美国为什么要缔约投资条约以及为什么与特定国家缔结条约、投资条约规定了哪些条款以及为什么要规定这些条款、美国开始时是如何理解这些条款以及这些理解后来发生了哪些变化,同时也介绍了国际仲裁庭如何适用这些条款以及美国如何抗辩。这不是一本关于国际投资法"理论"的书,这是一本关于国际投资法"事实"的书。如果说杰克逊的《世界贸易与GATT法》是贸易领域的"圣经"的话,不妨可以说范德威尔德的《美国国际投资协定》是投资领域的"圣经"。
《平凡企业资本运作实务丛书》的出现,是市场对投资银行可操作性运行、流程和具体业务细节的需求的积极回应。而从其创新的体例结构、独到的理论阐释、精彩的实战技法等层面来看,堪称是近些年来中国少有的一套投资银行业务“孙子兵法”。《世界各国投资法律环境实务》为其中之一,由陈平凡所著。本书不仅为战略研究所需的理论创新作了铺垫,同时讨论的内容直指中国当前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在语言运用上力求准确、严谨,而又不失明白和畅达,体现出实务性著作所追求的文风。更难得的是,作者在书中使用各种直观清晰的数据统计列表,增添了本书的审美价值,更增强了它的可读实用性。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是20世纪德国 的法学家,也是20世纪颇有争议、极富激发性的政治思想家。刘小枫教授在选编《施米特与政治的现代性》之后,重新增订《施米特与政治法学》文集,以集中体现施米特法学的历史和神学品格。 本文集围绕施米特的政治法学的思想线索,精选了从各种视角对其政治法学思想进行解读的论文,突显出施米特政治法学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尤其是对深入理解施米特思想、把握其文本的思想脉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荣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原国家*博士点基金项目“比较刑法研究”的成果,书中的观点,均以外国刑法著作的论述为根据,内容分三部分,包括刑法的基础、犯罪论、刑罚论,其中以犯罪论为主,为便于读者了解观点的来源,对有关外国学者的论点均作了注解,明示论点所来自的著作,对我国的刑法研究有重要意义。
本书是纯粹法学派首创人凯尔森的代表作,现代西方法学名著之一。凯尔森(1881-1973)原籍奥地利,曾任宪法法院法官。1940年流亡美国,后加入美国籍。本书对法律和国家的一般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阐述。全书分法律论与国家论两编和一个附录。编论述了法律的概念、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等有关法律的基本问题;第二编论述了国家和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附录对西方法学的两大对立学派的区别作了分析。
《解读约因:英美合同之效力基石》一书为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融所著,是何勤华教授担任主编的比较法文丛中的一本。 约因原则不仅是普通法传统中合同生效的独特要件,也是英美法律传统的标志性符号。《解读约因:英美合同之效力基石》通过对其经典案例解析以及对相关学说与立法的阐述,梳理约因原则的起源与变迁,剖析约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规则,并深入探讨了该原则的价值。本书注重理论探讨与实践分析的结合;注重法学与历史学、部门法学与法史学的结合,是一部以“约因”为交汇点的比较法著作,为我国民商法及外国法制史的教学和研究增补了丰富资料,也是一部以“约因”为线索的英美合同法史,为我们领略英美法文化提供了新视角。
本书是我国部专门论述国外罪犯心理矫治的专著,具有填补研究空白的重要意义。本书有以下特点:一是内容新颖。二是体系完整。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专门化工作,涉及到理论、人员、缺席、技术、评估等多方面的内容。三是注重实用,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需要理论的指导,更需要重视它的实用性。四是资料充实,作者多年来一直从事监狱学、犯罪学和法律心理学的工作,在长期的研究工作中,十分重视积累这方面的资料。五是论述准确,作者长期从事这方面的研究,熟悉国外监狱的情况,有很好的外语功底,可以直接阅读和利用外文资料,而且他对很多国外监狱进行了实地考察,既有理论方面的知识,也有直接的感悟认识。
荷兰,是世界上法治发达国家中的先行者、大陆法系的重要代表国家,也是现代公司制度、现代金融制度的先驱与典范。在现代劳动法领域,荷兰更是先行国家。国际劳工组织的一系列规范,率先在荷兰得以实践,其劳动法在理念、制度、措施、原则等方面都代表着国际劳动法的发展方向。译介荷兰劳动法,对于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资关系规范,有他山之石的镜鉴意义。 本书是《荷兰雇佣法与企业委员会制度》的扩展本,也是中国企业家系统了解荷兰劳动法,查阅欧陆国家相关国情的法律咨询图书。作者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向外国读者介绍荷兰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发展趋势。全书分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两部分。个别劳动关系部分主要对雇佣合同合同的界定、雇佣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职业健康与安全,以及雇佣合同的
早在古希腊荷马时代就出现了自然法学的观念,到17至18世纪时,自然法学观念已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并达到了一个高峰。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法学得到了复兴。自然法学强调法的价值取向,强调法的公平、正义、理性,强调实在法(人定法)应服从自然法,服从公平、正义等根本理念。在西方,每次社会大变革时期,自然法学总是作为一面旗帜,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大方向。自然法学的观念在西方法律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深入人心。例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无明文不为罪、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等思想,都发端于自然法学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