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经典教科书《外国法制史》(第五版)配套的学习辅导书,也是一本非常实用的教学辅导书。由外国法制史原班作者进行编写。内容精悍实用。不仅包含能够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外国法制史重要内容的诀窍,还附有各章的练习题,以及司法考试历年来的真题。便于学生自学考查。
本书从梳理因果关系理论的学说演变史入手,详尽介绍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因果关系理论和著名的司法判例,试图向读者展示法律因果关系理论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在对学说史的研究考证上,作者力求准确、完整地再现各学说理论的本来面貌,并将各理论学说与当时主流的法哲学思潮相联系加以考察,揭示主流法哲学思想对法律因果关系理论发展的影响。除了在理论上将各因果关系理论联系于特定法哲学思想之外,作者还努力考证因果关系理论与当时社会环境、人类认识能力的水平以及司法状况等客观因素之间的联系,希图在更加综合立体的框架下,探讨因果关系理论的发生和演变规律。
本书是英国行政法学的经典之作,先后被译成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日文,在国际上享有盛名。作者先后执教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并在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中国)讲过学。本书系统地介绍了英国的政府体制,特别详细地讲述了行政系统与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的相互关系,阐述了英国法治的基本原则,英国不成文宪法对行政控制的基本原则,英国行政法的演变与发展,英国行政裁判制度及其运作方法,英国对行政系统实行的司法审查制度及其运作方法,英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基本原则。本书资料翔实,观点明确,逻辑严谨,思路清晰,在法学著作中具有相当的可读性。
亚当·斯密是十八世纪英国的著名经济学家,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古典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而本书反映的正是亚当·斯密早期的经济思想。抓住了当时英国经济生活中的基本问题,反映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利益和要求。当然,这时斯密的经济思想还不成熟,许多政治经济学原理还不明确,甚至没有考察。但是,斯密研究经济问题的总方向,他的经济学说的中心思想已经奠定了,并对价值、货币、资本、利息等政治经济学范畴作了一些分析和说明。这一切,在他的代表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得到了大大的发展和丰富。
刑事诉讼制度,不仅事关打击犯罪、惩罚罪犯的力度和司法公正问题,同时也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及其保护,故各国均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加以规定,并不断予以完善。当今世界,由于各国具体国情不同,法律文化传统不一样,各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亦不尽相同。但随着国与国之间交流往来日益频繁,法律作为一种文化正在相互渗透和融合。尤其是在改革、完善我国司法制度的今天,如何立足我国国情,吸取、借鉴外国的长处和经验,已成为众多有识之士的共识。有鉴于此,我们翻译、出版了舶+国刑事诉讼制度探微》一书,展示了近年来一些国家的学者在探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上的种种见解和观点。从这些论著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国家刑事诉讼制度发展及改革的趋势。“他山之石”可为鉴,诚望本书能对国内外从事刑事诉讼制度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同行有所裨
本书以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为基本线索,从制度和思想两个方面,对西方法律的面貌和精神进行讲述。 在书中,你会看到古代希腊城邦和西方法治的关系;多元统一的话方法治结构;不断超越和批判的自然法思想;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千丝万缕;充满理性与技术的伟大法典;契约、财产、犯罪、刑罚等西方法律观念的变迁;英国的大宪章和美国宪法对权利和自由的保障;神明裁判、陪审团,乃至现代的沉默权的司法运作;古罗马和近代德国的伟大法学家;中世纪欧洲著名的波伦那大学及其对罗马法的注释、当代美国哈佛法学院的苏格拉底教学法;戴马尾头套的英国法律贵族和四大律师学院的出庭律师等等。 西方法律源远流长,支脉纵横,但是本书采其主流和精华,既有一定的学理分析,也有浅显易懂的历史描述,并配有大量历史图片,力求雅俗共赏。
《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下》是关于西方法律哲学代表性人物以及代表性著作的研究性翻译作品。书中具体收录了:《罗伯特·诺齐克的、我的和你的未竞事业》、《论宪法》、《美国法律哲学的新走向》等文章。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所谓英美法系,其法律渊源主要以判例为主,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主要代表。判例在这些国家的历史和现在一直表演着重要角色。产生着重大影响,决定着本国政治、文化、经济的走向,有的判例甚至对世界法律文化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书聘请国内著名高校,如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精通法律英语的教授及相关专家、学者亲力亲为。内容上先将契约法进行概括性介绍,然后对每个经典判例给出精彩导读,再附英美原版判例(或精选部分),并对其中生涩难懂的词汇进行注解,使读者不但对该法有总体认识,尽快了解契约法,而且中英文结合的方式省却了阅读的劳累,兼顾了学习性和趣味性,保证了裁减有度、难易结合。
我们接触到法谚(法律格言或法律谚语)的印象就是——精辟而含蓄的权威表述。据说在欧美和日本学者中,大家都推崇使用以拉丁语记述的文章体的格言,法学论著也不例外地引用拉丁法谚。可能是因为古老的法谚可以用来提高其论述的可信度。然而事实上法谚的意义远不仅仅局限于此,有时法谚还隐含一种原理,一种观念,一种标准,一种方法。比如我们熟悉的“对有疑问的部分,必须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断”,这是拉丁语法谚中的经典例子,它简洁明了地道出了一个令法官困惑的法律原理,也给法官提供了一个解决棘手难题的法律方法。 当然,对于大多数来自拉丁语的法谚,对其解释和使用都是需要十分审慎的。一方面是因为它高度浓缩,充分简洁,甚至省略了某些部分;另一方面,由于围绕法的命题,在各种各样的复杂情景下,会派生出不同的理解。因而
世纪之交。当今世界高速发展,人类社会正在发生很大变化。这部作品以其详实的手材料、细致的笔触,真切地记录了在西方文明的氛围里、所令人不得不注意的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另一个侧面,犹如明月背后的黑暗,这就是形形色色的犯罪现象,如吸毒、家庭暴力、性骚扰、计算机病毒及盗窃、网络黄潮等具有现代特点的犯罪活动,这些犯罪活动正在西方国家泛滥成灾。此书旨在将这些罪案本来面目揭示出来,供关心人类生存状态和世界文明环境的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其实质,共同维护地球家园的安宁和幸福。
人文主义法学思潮是指欧洲14—16世纪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中出现的一种有关法律的新思想和新观念,其基本内涵是人文主义法律观。这种法律观不同于中世纪的经院神学法律观,也不同于后世在科学主义影响下的实证主义法律观。人文主义法律观主张人是有尊严的,是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的;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每个人都拥有不同于其他人的独立的生命,并有能力赋予其生命以意义。人文主义法学思潮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西方后来所有承认人权、主张维护人的尊严的自然法学和其他法学流派的思想渊源,构成了近现代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的底蕴。
犯罪现场迷雾重重、千头万绪,侦破过程丝丝人扣、精彩绝伦,破案密码“证”无巨细皆有可能。全球50起经典的悬疑案件,比故事更有戏剧性的侦皱纪实,为充满探索欲望的你带来一份心灵的冲击。 案件精辟生动 情节悬念迭起 匪夷所思的案情 怪诞不经的案犯 富吸引力的细节 意想不剽的破案关键 ……这一切,必能激发起您的探索欲望,跟随我们亲历一场逻辑思维的盛宴。 1940年11月16日,位于美国纽约市西大街64号的联合爱迪生大厦。一位工作人员在某个阳台上意外地发现了一个木制的工具箱,他打开了那个工具箱。惊异地发现里面竟然是一颗炸弹!旧金山奥特利杂技团正在演出。特技射手奥特利正在表演整套节目中令人拍案叫绝的一招:费尔梅尔小姐头上顶着三支点燃的蜡烛。奥特利背对着她。靠一面镜子的反射,用手瞄准蜡烛,准备射击。 “
英美担保法体系庞大、内容丰富,关系复杂、制度精致。本书限于篇幅和时间,主要选取了英国的按揭制度和美国的动产担保交易制度。之所以选择这两部分内容,一是因为其制度设计复杂,理解难度大;二是因为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本书作者在阅读了大量英文专著和论文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推敲、认真咀嚼,终将精选的案例汇编成书。为方便广大读者理解英国按揭制度和美国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我们在每一章节之前都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希望这些案例和介绍对读者了解英美担保制度有所裨益。
本书是纯粹法学派首创人凯尔森的代表作,现代西方法学名著之一。凯尔森(1881-1973)原籍奥地利,曾任宪法法院法官。1940年流亡美国,后加入美国籍。本书对法律和国家的一般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阐述。全书分法律论与国家论两编和一个附录。编论述了法律的概念、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等有关法律的基本问题;第二编论述了国家和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附录对西方法学的两大对立学派的区别作了分析。
本系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材编审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教学实际需要组织编写的,其特点在于:一是突出教学的实用性。既重视法学教材的理论性,又重视其操作法,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处于理论结合实际的氛围中。二是具有较高的信誉。本系列教材的主编皆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反复筛选。他们均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工作经验。他们都有律师、检察、审判、立法等工作之经历。他们主编教材就使教材的质量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三是本系列教材注重知识性,注重学生思想方法和分析能力的培养,注意将现代分析方法、思维方式渗透于教材之中,使教材更具方法论特色。 根据外国法制史教材建设的需要,我们在总结多年来外国法制史教学实践经验和外国法制史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这本《外国法律制度史
对外国行政法的介绍和学习,是中国现代行政法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是理论和实务界的共识。20世纪80年代以来,王名扬教授的三部巨著《英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和《美国行政法》相继出版。20年来,在拓展中国行政法学者的视野,推进我国行政法理论研究,乃至从中获得借鉴、促进我国行政法制的发展完善,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目前正在从事行政法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都从中获益。正是有鉴于介绍外国行政法的重要,近年来我产生了新编一套丛书、分别介绍若干主要国家行政法的想法: 首先,行政法的特点是它的不断的迅速推进,王老介绍的这三个国家的行政法律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理论研究的情况,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是时代变迁的结果。为了使广大读者能了解这些国家新近的制度和理论,掌握这些国家行政法的
以涉法文学为对象进行研究,既可侧重于研究特有的文学现象和规律,又可侧重于研究其中的法律思想意义。关于前者,拙著《鲁迅与法律》的代自序《法律:普适全球的文学研究视角》已做过较详细的论述。现在,;借此机会再对文学中的法律思想意义,即法律认识价值的系统研究问题,作一番探讨。 着眼于古今中外涉法文学的法律认识价值,可以看到,文学是普适全球的文学研究视角。而从文学视角审视和解释法律的理论系统,可称之为文学法律学。这是文学视角之下的法律研究成果的理论归宿。拙著《法律与文学的交叉地》曾对文学法律学的概念、对象、范畴等作过初步论述。现在看来,未尽之意颇多。这里对文学法律学的若干问题作进一步的说明。
早在古希腊荷马时代就出现了自然法学的观念,到17至18世纪时,自然法学观念已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并达到了一个高峰。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法学得到了复兴。自然法学强调法的价值取向,强调法的公平、正义、理性,强调实在法(人定法)应服从自然法,服从公平、正义等根本理念。在西方,每次社会大变革时期,自然法学总是作为一面旗帜,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大方向。自然法学的观念在西方法律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深入人心。例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无明文不为罪、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等思想,都发端于自然法学的理念。
神学主义法学是基督教神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关于法律现象的理论观点与思想的总称。神学主义法学的起源可以追湖到基督教的《圣经》,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神学主义法学从基督宗教的基本教义即上帝创造一切、人类原罪的无可避免、耶稣的道成肉身、天国与尘世的隔离埘市、末日审判、上帝的律法与福音等出发,将世俗国家、法律纳入到上帝创造世界、拯救人类的神圣计划之中,成为连接天国、俗世的桥梁。神学丰义法学认为,上帝律法及体现的自然法高于并统摄一切人间法律,一切与之相悖逆的人间法都非真正的法;在坚持上帝的主权和基督徒的信仰自由的同时,赋予世俗国家的统治及其法律以神圣性的权威。这些基本思想奠定了神学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神学基调,也使其成为西方法学中历史悠久、影响深远的一个流派。现代西方法律制度及其法
这本书是对人类史十七个重要案件的叙述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