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本建基在作者三十余年法律教学经验之上的著作,以简明、平实的语言,向法科生乃至社会大众介绍法律的基本构造。作者从法律创造的基本方式入手,将不同部门的法律横向拆解,提炼出法律构成的基本元素,剖析这些元素如何在成文法、判例法及监管规则中相互作用、发挥效力,并进一步揭示法律因何变得复杂,以及由此引发的错误和造成的混淆。作者深入浅出地道明了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则之中包含的共同元素,并指出其中哪些至关紧要,哪些徒有其表,哪些又造成了舛误缺失。全书以实证主义的解构式进路,帮助初学者理顺法律思路,开启一扇洞悉法律精义的大门。
陪审团,作为英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基石,虽然近年来历经沉浮,但至今仍有相当多的专家及民众在虔诚地信仰着,被誉为正当法律程序的典范。本书无意于纠结中国是否应当引进,而是以翔实的原始英文资料为基础,以实证和比较为主要研究手段,并辅以大量的案例评析,阐明英国刑事陪审团制度的具体运行规则、面对的困境及未来的改革思路,力求将陪审团这一陌生事物予以客观呈现。这样的研究在我国尚不多见。对于英国陪审团制度想要一探究竟的人,这本书应该可以提供不少帮助。
这是一本了解德国民法总则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导言和总则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讲解了民法的渊源、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意思表示的要素、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代理的法律基础、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问题,并附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民法基本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本书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 本书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则只在部分意义上是规则的一种功能。本书的资料安排意在让每一观点都能与其他观点相比对。每一文章和案例都提供了探索人的紧张关系的机会。正是以这种教学法,本书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 本书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本书信奉的哲学是,法律判决应当经由询问而生成,而一个纠纷的所有方面都应当被检视,以便获取最广博、最特别的观点。不仅如此,本书的设计是为了达到这样一个效果:某一阅读材料中知识要点的解决都扩展
20世纪80、90年代以来,西方法理学的各个学派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后现代思潮的影响。研究西方法理学的发展趋势,它对中国法学及法制建设所可能造成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本书由三部分组成,部分从不同角度梳理了当代西方后现代法学的一般特征;第二部分评介了当代西方法学的各个流派,批判法学、女权主义法学、种族批判法学、法律与文学、经济分析法学、权利与原则法学、法律社会学的一些代表人物受到后现代思潮影响的情况;第三部分探讨了后现代法学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法制现代化的关系。
本书主要为广大的大学生及社会读者提供一个了解西方丰富的法律思想遗产,开拓视野,提高法律素养的读本。收录的西方法学名著以西文法学的传统经典为主,同时吸收部分近年来翻译出版的新作。选文是原文中最精彩的、对后世影响、最能代表作者思想观点的内容。解读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作者评传,二是针对所选名著的全书解读,三是对选文部分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评点。
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现实主义法学是20世纪西方法学的重要流派。现实主义法学以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以法的客观社会现实为研究对象,强调行为和政治因素对作出司法判决的至关重要性,并轻视抽象的法律规范和原则对判决具体案件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学注重具体诉讼过程,注重法律程序中发挥作用的行为和这些行为的政治、社会和心理方面,进而强调法官行为,注重司法效果。现实主义法学对当代西方法学具有重要影响,其思想、观点和传统被当代西方行为法学、经济分析法学、批判法学等继承。
西方法理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自然法思想自古至今绵延不绝。在西方主要国家中,法学的基本理论学科通称为“法理学”或“法律哲学”。本书以主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重要学说进行了论述、分析和批判。全书由西方法理学绪论、古代西方法理学、近代西方法理学、现代西方法理学4编组成,共20章。全书见解深刻,分析入理,既是一本学术专著,又可作有关课程的教材或参考资料之用。阅读本书,我们可以一窥西方法学家的学术思想。本书既是学术专著,又可作有关课程的教材或参考资料之用。
本书为当代意大利刑法杜里奥.帕多瓦尼的代表作,是近十年来意大利再版速度最快并已成为刑法学经典的专著性教科书。1998年本书第三版译为中文后,受到刑法学界普遍的关注。本注评版增添了意大利刑法到目前为止的发展以及译者对意大利当代刑法制度的基本内容、历史、特点等背景情况的介绍。相信细细品味本书的读者,在而全面地了解意大利现行刑法制度与理论之余,对意大利为什么能成为近代文明发祥地,近代法学的摇篮,现代刑法各大流派的故乡等问题也能有新的体会。
本书主要为广大的大学生及社会读者提供一个了解西方丰富的法律思想遗产,开拓视野,提高法律素养的读本。收录的西方法学名著以西文法学的传统经典为主,同时吸收部分近年来翻译出版的新作。选文是原文中最精彩的、对后世影响、最能代表作者思想观点的内容。解读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作者评传,二是针对所选名著的全书解读,三是对选文部分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评点。
哈特(Herbert Li0nel Adolphus Hart,1907——)西方的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他先后在牛津大学学习古代史、哲学和法律。1932~1940年任出庭律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英军情报机关服役。1952年接替古德哈特(Good-hart)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座教授。1969年辞去这一职务,致力于边沁著作的整理和编纂。1978年退休。 西方学术界对哈特及其法理学评价甚高。1977年哈特70寿辰之际,英美等国的法学家纷纷发表文章以示祝贺。他们在文章中指出,50年代初人们说政治哲学已经消失,法哲学似乎也要消失。但是,四分之一世纪后,法哲学却空前繁荣。这一繁荣景象的出现要归功于哈特教授的工作。“他的工作奠定了当代英语世界和其他国家法哲学的基础。他在牛津和其他地方的教导,鼓舞了大批年轻的哲学家满怀大丰收的合理期望转向法理学。”“他把法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