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1950年3月3日制定部刑法典,1974年1月、1987年2月、1995年3月、1999年8月、2004年4月先后进行了五次修正。现行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包括以下九章:刑法的基本规定;总则;反国家和反民族罪;侵害国家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经济罪;侵害社会主义文化罪;妨害一般行政管理秩序罪;侵害社会主义共同生活秩序罪;侵害公民的生命财产罪。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以关税大幅消减为主要标志的贸易等相关措施随即开始实施。为了使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能够深刻理解和正确运用规范自贸区经贸投资等活动的五大协议,特编写了这本《中国-东盟自贸区法律协议条文释义》,书中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投资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及《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进行逐条解释和说明,以便读者能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各协议规定的原意。 《中国-东盟自贸区法律协议条文释义》由齐虹丽主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废墟上,日本短时间内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世界经济大国,其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所发挥的安定国家的作用使世人无法忽视。宪法秩序的稳定,保证了国家的安定。而在维护宪法秩序的稳定方面,违宪审查制度无疑起到重大作用。所以,应当说战后日本在美国占领当局的主导下,引入的普通法院审查型的违宪审查制度,具有很多成功之处。日本的违宪审查制度虽然与我国在违宪审查方面实行的“权力机关审查制”存在重大差别,但在制度运作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以及具体审查的标准等技术性问题,日本在这些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而且,如果以中国的问题意识为视角,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对于问题的解决有重大参考价值。本书作者选取了日本违宪审查制度作为参照对象,以期对我国违宪审
本书运用规范、实证、比较等研究方法,对日本专利法的历史演进和制度内容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探讨。本书特点:,首次对日本专利法发展史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整理归纳出跨越长达百余年的日本专利法的历史变迁,梳理出日本专利法的整体发展脉络,制作了日本专利法的发展史年表。第二,将研究视角以法学规范为中心,向两边延展,考察法律出台前的背景、法律实施的绩效。将日本专利法放在日本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分析,探讨法律与科技、经济之间的互动。第三,典型案例的实证研究突出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深度的案例分析避免了纯理论层面的逻辑推理,更加注重法律的实际运用,注重法律的动态研究。
本书是日本近代著名法学家穗积陈重的代表作,初版于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本书是一部立法史与立法技术的专门著作,在本书中作者对法典的性质、沿革、法律家与法典编纂、非法典编纂论,以及法典编纂的治安策略、守成策略、统一策略、整理策略、更新策略五种目的进行了历史考证,同时对法典的体裁、法典编纂的组织,以及程序进行了论证。本书在立法学上属于扛鼎之作。 《法典论》是日本近代著名法学家穂积陈重青史留名之作,与《法律进化论》同为其代表性作品。《法典论》初版于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至今已有113年。《法典论》问世当时,正值日本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断行派”与“延期派”的论争,属于“延期派”的穂积陈重在旧民法典论争中获胜并被赋予日本新民法典起草工作的主持者之一。因此,《法典论》代表新日本民法典的
本书从宗教、文化、社会、法律等多个角度对学界关注较少的印度婚姻家庭制度以及妇女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作者将女性社会学理论与婚姻家庭法研究相互结合,对于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改革与社会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建议。
本书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六章内容,以日本食品安全法制以及日本的法制研究为基础,梳理日本食品安全法的历史发展,介绍其制度现状,分析其制度得失,把握其运用中的法律界限。 章“食品安全法导论”。首先分析食品安全法中的一些基础性概念,为全书的展开铺垫:何为食品,何为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为什么需要食品安全的规制。然后需要对本书中所称的“食品安全法”作出界定。食品安全法只是食品安全法制的简称,而非某一部法律的名称。食品安全法的定性以及与宪法、消费者法和产品责任法之间的关系亦需探讨。特别是后者,如何协调具有不同理念的法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一大难题。 第二章“日本食品安全法的历史演进”。这一章将日本食品安全法的发展分成了三个阶段,即食品取缔法时期、食品卫生法时期和食品安
本书介绍了日本生命保险的概要;生命保险中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团体生命保障;团体生命保险中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等。
越南、泰国是东盟成员中两个重要的国家,与我国的关系十分友好,在东盟成员中与我国经贸关系相对较多,为了让与之交往的经贸人员了解这两个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编者组织翻译了越南、泰国的民事诉讼法典,以便让他们了解两个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从而在必要的时候选择诉讼渠道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本《越南、老挝民事诉讼法典》由越南民事诉讼法典和泰国民事诉讼法典两部分组成,分别从越文版和泰文版的官方公开出版物译出。
本书系统地论述了日本环境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的全过程。从一开始笔者就主张:1 环境对策的目的不能仅仅停留在防止公害对环境的破坏上,而应该转向保全和管理有限而宝贵的资源;2 这种环境对策,即使在资本主义体制之下,也不应该完全听凭市场原理的左右,而应该在有国民积极参与的前提之下,发挥行政主导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加以展开。并且笔者确信,这一基本认识,即使在倡导经济自由化,放松限制的今天,其基本方向也是没有错误的。如果各位,尤其是青年学生们考虑应有的环境法及其发展时,本书能够作为素材之一。
本书结合当前的世界情势以及发展趋势在概述传统国家责任理论的基础上,对新形势下国际社会出现的传统理论所难于解决的问题和在新形势下传统理论所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对传统国际法理论与当今国际法理论的发展进行比较、对现实实践和重要判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论述,从法理上阐明在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领域导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和客观趋势。而后结合有关国际条约对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以及国家在跨界损害领域为域外私人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探讨,并结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各条款草案就跨界损害领域中行为者的国际合作义务之内容、方式及其重要性进行了论述。
本书的基本观点如下: 首先,刑事案件形态多种多样,既有杀人这种重大案件,也有轻微的盗窃和交通违音。既有否认案件,也有自首案件。因此对应上述多种多样的刑事案件特点,必须建立多样化的刑事司法体系。必须以这种多样的刑事司法体系的总体作为研究的对象。此为观点之一。 其次,为了使这个多样的体系有效地发挥作用,不应将刑事司法的权力集中在特定的机关,而是应将其分散。这样一来,刑事司法便有了掌管各自权限的众多程序参与者协同作业的性质。这个体系的基本原理是当事人主义,我们必须进一步发展当事人主义的刑事诉讼法。此为观点之二。 再次,刑事审必须以真实事实为基础。真实主义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要求。如果“精密司法”能够圆满发挥作用,可以避免程序造成人的异化。程度偏颇,容易导致侵犯人权。因此,刑事
一切事物只有互相比较才能见差别长短,只在互相借鉴才能促发展进步。法制建设也是如此。中国法制建设,包括中国刑事诉讼法制的改革和健全,既要立足中国国情,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也应当研究外国法制建设情况,借鉴他们的经验,以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效。 本书的出版,对于修正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大第八届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实施和刑事诉讼学的研究,都会有一定的帮助。 译者曾在日本名古屋大学进修,有较高的日语水平,对日本刑事诉讼法的了解也较为系统,为便于读者对日本刑事诉讼法有概括性了解,我们请译者对日本刑事诉讼法作了简介。 日本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明治维新以前的主要学习唐律,实行律令法制和武家法制,其刑事诉讼法也包含于其中;明治维新至
越南民法典的颁布是越南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越南立法史上的重大跨越,其重要性仅次于宪法。这部法典规模宏大,条文很多(838条),它顺应了人们呼吁依法调整民事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紧迫需要,它的诞生也反映了越南民事法律的发展过程。 欲了解一个民族的生活样态,看一下它的民法典就够了。本书正是越南民法典的译本。本书的翻译出版是一项文化基本建设工作,它除了能满足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的需要外,还可以满足通商的需要,因为在与一个国家进行贸易之前,了解其民商法是必不可少的。
公司形式,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形式,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司在演进中,逐步与法律结合起来,并且愈来紧密,公司的许多经验与法律的具体形式融合成一体, 一系列的法律规范,从而使公司形式变成了一种法定的形式,公司制度变成了一种法定的制度,而公司法则是确立这种形式,体现了这种制度的基本法律。各国的公司法在很大的程度上,既反映了公司发展的经验,也包含着经济发展的成果,特别是那些经济发达,社会化生产程度较高的国家,其公司法就更富有研究价值。所以大胆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先进技术、科学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时,应当将公司法列为可以研究和借鉴的内容,这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改革
当前,世界形势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一大批新兴国家的发展和壮大,使国际格局不断向有利于和平与发展的方向演进。由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阿富汗、斯里兰卡、尼泊尔、不丹、马尔代夫组成的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其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公里,人口超过13亿,已成为新兴国家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南亚各国是中国的近邻,中国人民同南亚各国人民有历史悠久的深厚友谊。近年来,中国同南亚各国的友好关系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新发展。中国和南亚各国的友好往来日趋频繁,经贸合作不断增加,文化交流丰富多彩。中国并已成为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的观察员。和平,友好,互信,合作,是中国和南亚各国关系呈现的四大可喜的特点。了解南亚,研究南亚,更成为中国各界人士的共同愿望。 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是*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该所和该所
本书是1997年3月在上海召开的“第五次中日刑事法学术讨论会”和1999年3月在日本爱知大学召开的“第六次日中刑事法学术讨论会”日方报告全文的中文翻译。
信托法作为民商法的分支,多年来备受瞩目,主要是因为信托制度的灵活性,可以设计出多种形式的制度。我国在2001年制定了信托法,在制定时,考查了多个国家的信托制度,但是从制定后的条文来看,很多是参考了日本的旧信托法。2006年,日本信托法进行了时隔80年的大修改,条文由原来的75条增加到271条。在现阶段的中国,有几篇论文对日本现行信托法的修改作了介绍,但较为片面,看不到日本信托法的体系。目前国内引进日本外版权的翻译作品的原著作时间多数在2006年之前,对学习研究现行日本信托法借鉴意义相对较小。 2007年出版的道垣内教授的《信托法入门》,虽然页数不多,但不乏理论性,体系性。作者在日本上信托法课时,老师也常常会参照这本书。本书的特点正如本书作者所说,这本书适于多种人群,“用图表解析难懂的信托设计,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