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手记》体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的全部艺术特色,内容深刻,形式诡异,既像小说,又像忏悔录,又像哲学论文。作品主人公既像坏人,又像好人;既像小人,又像一个饱经沧桑、逆来顺受的人;既像英雄,又是“非英雄”,又什么都不像。……“地下室人”被认为是“自我中心主义者的典型”,但是又有人认为,“地下室人”是俄国的哈姆雷特,是“多余人”的当代变形。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他那个时代的“真理的探求者”。 《地下室手记》成为一本越来越受到世人追捧的书,被认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五部长篇小说的总序,是其创作涯的里程碑。人心的深,人心的苦,人心的无奈与悲剧,人人都有切身体会但又难以言说的,尽在此书中。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在当今德国民法学界声誉甚高,是延斯 科赫、马丁 洛尼希两位教授在波恩大学、雷根斯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多年讲授物权法课程的经验凝结。全书包含17则案例,覆盖了德国物权法的所有核心领域。同时,也对近年司法中的重要变化加以全面考虑。此外,还特别涉及物权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横向联系。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以请求权基础(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系统呈现物权法案例的解析结构,特点鲜明:17则案例解析详尽,附思路说明、概要与法律关系图,且处处可见分析技巧提示。
作为德国破产法学习者的教材,《德国破产法导论(第六版)》将自身定位为入门教科书,为此,它既做到了内容的全面,也实现了化繁为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完整地将德国破产法呈现给该法的学习者。在对德国破产法的立法经过做出简单介绍后,本书便按照德国破产程序的一般运行系统的展开,涉及当事人、程序启动、财团、分配、程序结束等,接下来作者对破产计划、重整、余债免除、自行管理、个人破产、特殊财产破产等特殊程序进行了逐一介绍,后对国际破产法和破产刑法也有所涉及。其间,作者以敏锐的眼光,对领域内的各个重要问题做出了全面和准确的剖析。 目前我国尚无对德国破产法教材的译介,本书的翻译出版,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填补这一空白。对于中国法律学人来说,该书更是快速全面了解德国破产法的*工具。同时,由于作者在
《斗争与妥协:法英美三国宪法纵横谈》对英美法三国的宪法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对三个国家宪法的渊源、精神、特征、核心价值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精辟的论述,阅读之后读者可以对英国、法国、美国三个国家的宪法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感性认识。在行文方面,本书深入浅出,因繁就简,以散文一般的笔触和流畅的语言,从历史的、哲学的以及人性的角度对三国宪法进行了探讨,被本书的英译本译者戴雪评价为"比较宪法领域的一部优秀而富有原创性的力作",能够让读者受到启迪,学会从一个崭新的视角去观察熟悉的事实。
本书从法史学与法哲学层面,深入剖析了《德国民法典》的法史渊源、思想基础与基本要素。作者将《德国民法典》定位为一部罗马法学法典,通过梳理其法典编纂史,说明《德国民法典》虽然被作为技术上的杰作,但自始就没有幸运的历史,指出《德国民法典》是学说汇纂法学派、历史法学派之实践教义法学的终点,而人、占有、合同作为古典私法世界的本质性剪影,则构成《德国民法典》的基本要素。
出版自由是否保护涉及军事秘密的文章发表? 否定纳粹屠杀的言论是否也受宪法保护? 色情文学是否是艺术? 新闻报道自由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侵入名人的私生活领域? 说 士兵就是谋杀犯 是否损害了军人的名誉?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本书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关于言论自由的案例,有助于我们理解言论自由对自由民主的宪法秩序的特殊意义,也有助于我们思考言论自由(广义上包括意见的形成与发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艺术创造、科研教学、集会游行等权利)与国家安全、人格保护、青少年保护、隐私权、社会安宁等法益的权衡关系。
本书作者马丁内克教授为德国著名法学家,在法学界享有盛名。本书是其所撰写的介绍德国伟大法学家生平与作品的文章,这七位法学家分别为:拉贝尔、耶林、萨维尼、吉尔克、拉伦茨、黑克、温德沙伊徳。每个名字都熠熠生辉,是德国和世界法学历史上的耀眼之光。通过本书,可以了解到他们的成长轨迹、研究进路、学术观点以及杰出作品与伟大贡献。
意大利少年司法是福利混合模式的典型,在小干预的原则下,强调多主体介入,构建了以少年法官、少年检察官为核心的司法体系,和以司法社会工作者为核心的社会体系。两者协同合作,形成了少年司法发展的独特路径。本书基于这一视角,从立法理念、法律规定到司法实践全面分析意大利少年司法制度,并阐述了意大利少年司法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构成了当下德国宪法学的主要理论来源,是学习研究德国宪法所必须掌握的基本资料。本书选择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关于基本权利的12个重要判决进行译介,这些案例对于德国的基本权利理论与实践具有开创性和拓展性意义,构成理解德国基本权利基础理论的纲要。同时,通过翻译各个判决的要点、描述其论证过程、阐述其理论背景和后续影响,本书希望能够展示德国宪法教义学的学术积累过程,以及解决重大社会争议的法律方法与技巧。此外,这些案例涉及私法关系中的言论自由、大学招生名额的分配、堕胎规制中胎儿与母亲的权利保障、*刑罚的合宪性、反恐与人权等具体问题,对于当下中国类似问题的解决也不无借鉴与参考价值.
这篇论文将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对中国现行的仲裁法律制度和英国的仲裁法律制度作一个比较,希望以此来推动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任何的仲裁都必须基于有效的仲裁协议。这一公认的基本原则来自于仲裁协议的两个功能。一个是仲裁协议表明了当事人将其争议提效仲裁解决的意愿。这一意愿对于仲裁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由于仲裁程序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基础上,还由于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争议的管辖权。可见,仲裁协议的另一个功能是赋予了仲裁庭有效的管辖权。出于这一原因,本书的比较研究从四个与仲裁协议有关的争议问题展开。它从中国法律和英国法律对仲裁协议的效力的不同规定开始,进而在第二部分讨论了在中国*争议性的临时仲裁问题,讨论了当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时仲裁员是否有权进行决定的问题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竞争法自然也成为经济法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律武器,竞争法在制止不正当竞争,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规则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欧盟竞争法的另外一个任务是为排除成员国之间国际贸易的障碍,建立欧洲统一市场创造条件。不过,欧盟竞争法的脚步并没有随着欧洲市场的统一和扩大而停止。从欧共体条约第85条、第86条(现第81条、第82条)形成的欧洲竞争法基础开始,欧洲竞争立法和司法实践一直在不断发展和创新,为世界其他地区的竞争法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和作用。 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为中国的法律工作者打开了广阔的视野,也为对欧洲法律的研究提供了更加可靠、方便的平台。本书作为中国一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EU—China Legal and Judicial Co-operation Programm)西南政法大学子
本书是陈卫佐博士近10年来研习德国民法典的心得的总结。作者曾经留学德国6年,倾5年心血译注德国民法典,对德国民法的立法,学说和司法判例有一定的了解。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资料*。目前翻译成测评的关于德国民法总则的著作有些是2002年1月1日德国债法改革以前的,与德国现行法的状况相去甚远。本书所引用的全部条文反映的是2007年2月1日的立法状况(作者译注的《德国民法典》第2版反映的是2005年3月1日的立法状况)。 二、语言出色。本书语言精练、文笔平实、思想明晰、逻辑性强,可以使读者在短的时间内花费少的精力了解德国民法典总则的条文、原理、原则及方法、窥其堂奥,得其要领。 三、方法独特。在方法论上,本书既有别于国内现有的民法教材,也有别于德国民法著述的汉译:既有从特别到一般的归纳概括,又有从一般到特
韩秀义先生的《发展中的欧盟宪政:法律人格理论视角下的分析》即是就说明、解释与分析欧盟宪政的理论工具所做的尝试性研究而凝练的成果。作者首先假定欧洲一体化或欧盟宪政的发展过程就是追求法律人格构成要素不断丰富、完善与强健的过程。该种假定的根据既包括欧洲一体化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历史,也包括在一体化进程中所制定的诸多宪法性条约所展示的一体化法律实践。在对以往关于欧洲一体化的各种理论研究方法进行梳理与辨析的基础上,作者不无道理地得出“在解释欧洲一体化这个迄今为止为宏大的国家间经济、政治、法律运动中,法学几乎处于缺场的地位”这样的结论,同时又恰切地强调指出,在一定的意义上,欧洲一体化以及欧盟发展的载体或表现形式即是其法律体系,尤其是宪法性法律体系的累积性成长和完善;由此可进一步断言,法律的
本书为中欧双方专家联合开展的中欧反酷刑比较研究的终成果,梳理了酷刑在国际法以及国内法上的不同概念、内涵、性质,介绍了中外酷刑及抗制酷刑的历史,分析了酷刑产生的各种根源性要素。而后从职业群体区分的视角,分别分析了警察与反酷刑、检察官与反酷刑、法官与反酷刑及律师与反酷刑的关系,解析了中国不同的职业群体在各自所处的诉讼阶段面临的酷刑状况及抗制酷刑的努力和完善方向。
《欧洲法析论》是作者十多年在德国和中国学习、经历、讲授和研究的部分成果。写作的目的在于为广大的本科高年级学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及教学科研人员提供一本有益于探讨欧共体及欧盟或基本、或重大、或典型法律问题的参考用书。同时,书中关于欧盟和欧共体及其成员国之间的权限分配问题、重大条约制定和修改程序的利弊及对策问题、经济问题、安全与防卫问题、大国地位与作用问题、对外政策演变及对华关系问题、未来发展模式等问题的论述,可为中国有关部门在与欧洲合作进行决策时起些参考和借鉴作用。此外,本书关于对欧洲发展具有特别意义的杰出人物、事件、条约及其影响进行的评述、援引的大量中德英文文献、对条文的深入解析、对欧盟*发展的跟踪与判断,也望引起读者和学者的关注与兴趣。
德国于1908年5月30日颁布,并于1910年实施的《保险合同法》是陆上保险统一立法的先驱和集大成者,该法对日本、瑞士、瑞典等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具有深远影响。在近一百年的实践过程中,该法典经过多次修改。但2008年的修改是《德国保险合同法》有史以来*的一次改动,基本上抛弃了原有的条款编排,完全重新改写,这在《德国保险合同法》的百年历史上还是头一次。目前,国内并无关于2008年《德国保险合同法》的教材、专著或者法典翻译,所以,该法典的翻译对我国保险合同立法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1804年公布的《法国民法典》,也称《拿破仑法典》是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产物。它是资产阶级国家早的一部民法典;经过一些修正后,它现在仍然施行于法国。 《法国民法典》对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民法的发展显然是很有影响的。其所以如此,原因在于:,法国在十九世纪是一个强国,它的力量使该法典易于影响外国。第二,该法典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有其优越性,这也使它易于影响外国。就形式说,该法典文字简单明了,逻辑谨严,体系完整。就实质说,该法典不公折衷了法国习惯法和罗马成文法,使它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而且重要的,是它废除了一切封建特权和桎梏,它的一些原则使其他资产阶级国家把它评价为发展资本主义的良好的上层建筑。第三,十九世纪的各资产阶级国家大都急需编纂统一的民法典,而该法典是现成的模型。
范晓波所著的《美欧银行并购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讲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和金融管制的放松,银行并购活动在世界范围内持续发生。银行并购的规模和金额巨大,同业、同地并购与跨行业、跨境并购并存。银行大规模的并购,使其为跨国公司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成为可能,金融一体化打破了资本流动的国别限制,加剧了各国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对国际金融资源的争夺。 银行并购有其积极的一面,适度的并购能够使商业银行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增强国际金融竞争力。但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银行并购会使市场集中,市场集中度过高就会形成垄断,威胁到市场的有效竞争。金融资产的高度集中,还可能影响金融安全。大规模的银行并购直接导致银行数目的减少。在美国,大规模的企业合并发生在20世纪八九
《上天审判--中国与欧洲司法观念历史的初步比较》是对中西方司法正义观念进行宏观比较的一部著作。 罗伯特·雅各布(RobertJacob)教授从历史的维度出发,运用比较的方法,分析了中西方两个不同社会的司法正义观的文化渊源与形成过程,以及这一观念对人们的思想意识、道德伦理乃至行为方式等产生的内在根源上的影响,试图引起我们对欧洲和中国两个不同法律制度更为深层次的、人类学意义上的思索和探讨。 相信《上天审判--中国与欧洲司法观念历史的初步比较》在帮助中国读者准确了解欧洲法律文化的同时,也能促进我们对当下法律问题的深刻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