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与妥协》对美国宪法在过去近四百年(从17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起源至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作了一种连贯的、有实质内容的叙述,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来探讨美国宪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法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作者认为,只有在我们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获得了一个比较清楚而准确的认识之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评论其利弊,并终领悟和把握其包含的(对美国人和对中国人的)历史启示。 《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在修订2000年版和2005年版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即从90年代初至今的美国宪法发展史。
《美国宪法的 高级法 背景》是美国宪法史学大师爱德华 考文教授流芳后世的代表作,引证率至今居高不下。全书简洁而生动地描绘了对美国宪法制度产生重要影响的自然法思想传统,指明正是这样的背景,勾勒了美国宪法的性格。 《美国宪法的 高级法 背景》内容可用著名学者、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政治学教授卡尔?B.斯威舍的一席话来概括: 这本小书简洁而极生动地写出了对美国法的性格和美国宪法制度产生重要影响的具有二百年历史的自然法思想背景。美国宪法的力量以及美国宪法条款中具有的公正意识,皆来源于高级法诸原则 法律主要是被发现而非被制定的,这样一种法的概念可以从德摩塞尼斯一直追寻到加尔文?库利奇和后来的其他人。
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内容简介】: 美国青年巴恩斯在 次世界大战中脊椎受伤,失去性能力,战后在巴黎任记者时与英国人阿施利夫人相爱,夫人一味追求享乐,而他只能借酒浇愁。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夫人拒 了犹太青年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阿施利夫人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夫人 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太阳照常升起》为海明威的 部长篇小说,堪称其艺术成就 的一部长篇小说。海明威也由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
这是一部读懂了美国判例,又有自己分析和见解的专著(郑成思语,见序言)。本书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内容涉及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版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形象权法、思想观念提供法,以及外观设计保护和计算机软件保护等。此外,还论述了美国知识产权保护中联邦法与州法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本版增加了有关思想观念提供法、半导体芯片保护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章节,同时充实了有关专利法、商业秘密保护法、版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篇幅增加了一倍多。该书很大的特点是以案说法。本版运用的案例有六百多个,来自美国优选法院、各巡回上诉法院和地方法院的典型判例,主要为了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以及相关的法律在维护市场关系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该书适合于知识产
本书稿的研究主题是以互惠贸易协定法案(RTA法案)为中心,探讨1933-1938年间美国罗斯福政府经济外交政策。1934年颁布的互惠贸易协定法案(RTA法案)是美国历*重要的立法之一,它使美国真正迈向了全球经济体系,它的核心条款如 无条件*惠国待遇 以及 平等待遇 后来发展成为了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的根本原则。本文将结合国际体系视角和国内政治博弈视角来考察这一时期美国经济外交政策的这一矛盾性,并试图说明其形成原因、影响和具体发展过程。本书主要面向的读者对象是高校人文社科科研人员和历史学,国际关系学和国别研究等专业的学生及对外交史感兴趣的社会读者。
本书共分为五章,分别从加拿大司法体制与司法责任概述、加拿大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拿大司法责任的主体、加拿大司法责任的内容和加拿大司法责任的追究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加拿大司法责任制度,并结合我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要求,为建立更加科学而又符合中国实际的司法责任体系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域外比较法资料。
《原则与妥协》对美国宪法在过去近四百年(从17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起源至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作了一种连贯的、有实质内容的叙述,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来探讨美国宪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法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作者认为,只有在我们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获得了一个比较清楚而准确的认识之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评论其利弊,并终领悟和把握其包含的(对美国人和对中国人的)历史启示。作者提出:美国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宪法所创立的也是一个利益谈判和妥协的政治机制;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群体)因应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利用依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妥协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本书分为部分:“计划你的行程”“探索纽约”“了解纽约”“生存指南”。“计划你的行程”部分列出了纽约的旅行亮点,能帮助旅行者在出行之前了解目的地,以打造非常适合、靠谱的出行攻略。“探索纽约”章节按照旅行者的关注程度和旅游资源、地理位置的相关度分为“下曼哈顿和金融区”“苏豪区和唐人街”“东村和下东区”等章节,详细介绍了这些区域的景点、住宿、就餐、交通等。“了解纽约”则充分介绍了纽约的历史、人文、艺术等背景知识。而贴心的“生存指南”涉及在纽约可能会遇到的衣食住行问题,内容丰富,特别具有参考价值。
本书通过讲述塞缪尔 雷波维兹的律师生涯中精彩、引起轰动的数十个辩护实例,描绘了他如何在法庭上多次绝地反击,给予控方当头一棒,以及他为这些案件做了哪些准备、如何调查证据、如何询问证人、如何将庭审的节奏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如何打动陪审团、遇到过哪些阻碍和挫折。
宪法性刑事程序在不同方向上可以有非常不同的解释。我们的宪法并非所有内容都是关于刑事程序的,刑事程序也非所有内容都应当被宪法化。这种在宪法和刑事程序之间逻辑上的裂隙,在当今法学院中与社会学逻辑上的割裂相匹配,宪法性法律和刑事程序被典型地作为独立的课程,由各自的学者群体来讲授。无论作为个人或是群体,在我们大部分的宪法学者中,很少有人对于第四、第五和第六修正案进行过广泛的分析。而相反,在美国刑事程序的主要的学术声音中,很少是宽宏大气的宪法研究者发出的。好的宪法性法律还必须对先例给予关注,但是在这个领域中法院的判例法,是非常复杂的,有时是荒谬的,并且经常是矛盾的。问题的部分原因在于,伯格法院和伦奎斯特法院经常没有分享沃伦法院的理念,对于不赞成的判例,习惯性地选择在没有推翻它们的情况
本书是按照年代组织的。除了有关不同首席大法官领导下的法院的章节之外,还有关于4个分水岭案件的章节——这些分水岭案件既突出了法院是如何运作的,亦突出了重大判决对整个国家和法院自身的影响。我希望这本书的读者不仅限于专研此一主题的专家。作者尽量以一种非技术性的风格进行写作,以便本书不会让普通读者望而却步,法学教授撰写的著作通常都会使普通读者厌烦。诚如一句格言所述,战争是如此重要的一个问题以至于不能交由普通大众。法院的工作在我国同样如此重要,亦不能仅交由法律工作者和法学教授。法院的历史机能尤其如此。要是不理解法院在历史中所起到的作用,就很难完整地理解美国的历史。在许多情形下,法院的判决成为美国发展史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