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本书通过仔细分析亚伯拉罕.林肯的言行,成功描述了建立于美国内战基础上的新的宪法秩序。这一新的宪法秩序反映了林肯对于一些根本价值的向往,这些价值包括民族国家、平等、民主。同时,本书通过对美国内战前因后果的详细分析,以及对美国1787年宪法和内战后宪法的比较,指出内战和林肯重新定义了美国的民主。本书文笔流畅,论证充分,立意新颖,资料翔实,是本优秀的政治与法律图书。
《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 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纠正大家长期以来的认识。本书认为人们犯了一个祖先崇拜的错误,总是将美国权利归功于开国元勋们。本书通过对《权利法案》的逐一解读,认为开国元勋们起草《权利法案》的根本目标不是保护人民的权利,而是代表州政府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国元勋们虽然很伟大,但他们都是奴隶主,他们起草的《权利法案》沾染了奴隶制原罪的污点。而真正使《权利法案》发挥保护人民权利作用的,是后来的以宾汉姆为代表的人,通过第十四修正案,限制各州的权力,使得各州不得侵犯个人的各项权利。自此,美国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才真正有了保障,拉开了新的序幕。
本书记述了 1787 年至 1887 年间的美国百年行政法史。讨论在 1787 年至 1801 年的联邦党时期如何架构财政和税收部门、设立总检察长、设立行政课责机制、在普通法背景下进行司法审查。在 1801 年至 1829 年的民主共和党时代,如何实施禁运行政和土地行政、建构相应的内部行政控制体系。记述了在 1829 年至 1861 年的杰克逊时代,第二合众国银行的消解、公职轮替与行政组织的改革、蒸汽船规制的兴起。继而讨论了镀金时代的行政法、文官制度的兴起以及退役保障金裁决和禁邮令的实施。 本书让读者了解美国建国百年间行政和行政法的运作,揭示出一幅曾被遮蔽的美国公法史长卷。本书对我国行政法史、内部行政法、国家建构与行政法的研究亦不乏启示和借鉴意义,适合从事行政法学、宪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美国史、美国法和美国研究工作的读者
《美国少年司法》为犯罪学和少年政策分析方面的一本权威教材。其重点关注于独特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原则与政策。本书开篇介绍了青春期理念的创立,并以此为少年的类别划分或充分成熟前的部分责任阶段提供了一种正当理由。接下来的章节包含了对少年犯罪属性和少年犯罪法律政策的实证调查研究。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相关刑罚政策应当对减轻责任的理念予以认可,同时,少年政策应当强调小阻断并令成熟进程得以持续的利益。本书的结束部分将此核心观念应用于当前少年司法的五个特别问题领域:即少女怀孕、移送刑事法院、少数民族比例过大、少年枪支使用和少年杀人犯罪。 本书为犯罪学大师的一项综合性研究,是少年越轨、刑事司法和犯罪学等方面课程的理想教材: 阐明了现代少年司法的核心原则,并将这些原则与实践相结合。 向学生展示
20世纪初,阿根廷曾经是世界上为富有的国家之一。它吸收了大量的外资,经济发展迅速,国民收入颇丰。2001年年底至2002年年初阿根廷却经历了历*为严重的经济危机,一半国民陷入贫困境地。为了缓解危机的冲击,阿根廷政府宣布全国进人“紧急状态”,国会颁布《公共紧急状态法》。阿根廷实施上述措施一方面促使了阿根廷经济的复苏,另一方面也使参与阿根廷私有化进程的外国投资者遭受了巨额损失。为了挽回损失,众多外国投资者向国际投资仲裁庭提起了以阿根廷为被申请人的国际投资仲裁申请。截止到2010年年底,仅在ICSID体制内阿根廷便涉案49起,且这些案件多半与阿根廷经济危机有关。在已经作出终局裁决的案件中,阿根廷半数以上以失败而告终。阿根廷现象在ICSID体制内前所未有,即使在整个国际投资仲裁历史上也属罕见。 因此,刘京莲编著
美国是法律人统治的国度。十九世纪的美国,律师建立了初的法学院,法学院培养了新一代的律师,新一代的律师又成为美国自由的中流砥柱。本书从美国独立之初的著名律师与法学教授写起,沿着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威尔逊等开国元勋的足迹,讲述了美国法学教育从学徒制走向学院制的全过程。 美国的法学院,由学者型的律师所缔造;美国人的自由,是律师型政治家在继承。十九世纪美国的著名法学教授,如德怀特、兰代尔、库利、波默罗伊等人,皆为律师出身,他们在哥伦比亚、哈佛、密歇根、黑斯廷斯等校培养了大批绅士型律师。他们秉承人之自由天性,以律师和法学院为桥梁,维护着自由的国度。
本书通过讲述塞缪尔 雷波维兹的律师生涯中精彩、引起轰动的数十个辩护实例,描绘了他如何在法庭上多次绝地反击,给予控方当头一棒,以及他为这些案件做了哪些准备、如何调查证据、如何询问证人、如何将庭审的节奏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如何打动陪审团、遇到过哪些阻碍和挫折。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著的《加拿大》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加拿大概况和法律体系;第二章加拿大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加拿大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加拿大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加拿大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加拿大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加拿大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加拿大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加拿大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本书以给广大读者提供手资料为基本定位,因此,笔者对于案件的评论和观点全部都采取简明扼要的论点式提出,并不做长篇大论式的论述。由于这些案例的英文原文可以很容易在互联网上检索到,本书仅在附录部分列举了各个案例的英文名称,没有将英文判决书的原文列入本书。同时,为了便于广大读者对于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美国税法典》)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以更好地理解各个税法案例,本书在附录部分列出了笔者研究《美国税法典》的一篇文章,供读者参考。
\\\\\\\\\\\\\\\"【内容简介】: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9—1916)是 知名度的美国作家之一,也是作品在 上被翻译得 多的美国作家之一。他幼年因贫困辍学,做过小偷、水手、淘金客,足迹踏遍大半个世界,以“硬汉作家”成就大名,但 终以过量服用 品 自 杀。他坎坷丰富、大起大落的一生成就了他 的风格和魅力,历久不朽。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 的中篇小说杰作,被誉为 出色的动物题材小说,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角斗,而 终野性占据了 。作者借此深刻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
本书并没有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联邦法院的25个故事所提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回味。
200多年前,蛮荒大陆上的一群乡巴佬齐聚费城,为了制定世界上部宪法吵得不可开交。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阴云与曙光同在,妥协与原则共存,谁都没有想到,后磕磕绊绊通过的《联邦宪法》,日后会成为美国人的世俗《圣经》,影响遍及世界。 现在看来,事情可能好就好在当时大家都没有什么宏伟理想和*主张。理想是有的,但不宏伟;主张也是有的,但不*。不宏伟,就能务实;不*,就好商量。制宪代表的原则也很简单——以法治国,三权分立,保护公民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惟其简单,才是底线;也惟其简单,才可坚守。底线弄复杂了,就弄不清,也守不住。其实,一旦守住简单的底线,加上务实的态度,许多事情都好办了。 点击免费阅读更多章节:费城风云
破产法在中国接近四百家法学院中一直不是一个重头的课程,研究它的学者也不多。即便在我所属的中国政法大学这样一个法学学科比较齐全的学校,早先的破产法教学也是放在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课程当中的,在经济法专业学生的课程里,也穿插在企业法课程中讲解一些破产法的基本知识。破产法教学与研究的这种贫弱状况是与中国法学界对破产法是实体法、程序法还是特别法的争议相关的。由于过于重视破产法的学科属性,反而忽视了其存在的真正价值。 近年来,破产法的教学在许多法学院有了改观,至少在中国政法大学,有至少五名以上的教授在讲授破产法、比较破产法和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等课程。中国法学院对破产法这门课程起先的忽视和现在的重视完全是基于中国社会与市场转型而出现的一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的逐步深化,市
如果费心窃取的机密不是真正的机密;如果想谋杀某人而朝床上开枪,床上却只有枕头;如果有犯罪动机,目标却不存在,那么犯罪是否还算成立? 丈夫自称为了保护差点被强暴的妻子而自卫刺杀他人,在场的证人是他的妻子,如何确定丈夫的行为真的出于自卫? 白种男子在夜店因种族歧视打死亚裔男子,却因对手的菜鸟律师多管闲事,竟得以无罪释放? “白狼”张安乐与竹联帮成员曾在美国意图贩毒被捕,被判有罪的原因之一,竟是证词翻译成英文的语感误差? 一对同居情人,女方离奇失踪,警方在家中只找到她大量的血迹,而购买枪枝、外遇证据皆指向男方杀了女友。然而,找不到尸体的谋杀可以成立吗?或是谁在“控制”一切? 台湾大学、美国哈佛大学毕业,资深律师陶龙生集结二十多年旅美执业经验,娓娓叙述二十九则美国真实刑案故
本书是对世界上影响力*的一部统一证据法——《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04)》的翻译和解析。该法典的内容既涉及证据的关联性问题、言词证据问题、传闻法则等证据能力问题,又关注举证负担、说服负担等证明负担问题。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自1975年制定后,历经数年的修正,其中影响较大的是2001年的修正,2004年公布的文本,基本上就是2001年修正的结果。美国各州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证据法》,影响较大的如《加利福尼亚州证据法》、《印第安纳州证据法》、《2华盛顿州证据法》等。虽然《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只适用于联邦法院审理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但是相当多的州证据法都是以《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为蓝本的,这就加强了《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在美国国内各州立法的影响力。 本书在对原文进行翻译的基础上,又逐
桑德拉·戴·奥康纳是美国联邦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也是*影响力的大法官。奥康纳担任大法官25年,在此期间成为法院运转的轴心。她为这个时代紧迫的疑难案件撰写了判决书,她发表的关于堕胎权、平权措施、宗教自由等议题的意见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对21世纪的美国产生深远影响。琼·比斯丘皮克阅读了大法官们的私密文档,数百次访谈法律和政治内幕的知情者,写成《改变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奥康纳传》一书,审视了奥康纳这位“美国有权力的女性”(《纽约时报》)的非凡事业。奥康纳在亚利桑那州一个普通农场度过了孤独的少年时代,后担任州参议员,再升任大法官,其间面临包括乳腺癌在内的种种挑战。《改变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奥康纳传》描述了这一历程,塑造了一位克服重重障碍的、引人注目的女性的形象,更通过对法院内部运转细节的
新著比较明显的创新主要有三点:(1)引进国外前沿理论,用经济学视角分析法律问题的边缘学科分析方法——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应用于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研究,是选题和研究方法上的一个较大创新;(2)通过中美反倾销立法比较研究,发现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标准存在审查标准过严、法院的权力过大等问题,建议借鉴美国做法,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将商务部有关反倾销案件的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标准的规则制定权从人民法院收回,并由全国人大以法律形式确立像美国一样的较为宽松、明确的司法审查标准,这样的解决方案有重要的政策咨询价值;(3)通过反倾销的博弈分析,发现美国既想加强反倾销的有效性,又担心别国以其之矛,攻其盾的矛盾心理,提出了我国应该挥舞反倾销大旗,通过“以打促谈,打谈结合”的多哈回合反倾销规则谈判策略来赢得
《原则与妥协》对美国宪法在过去近四百年(从17世纪初北美殖民地的起源至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作了一种连贯的、有实质内容的叙述,并通过这种大跨度的历史叙述,来探讨美国宪法的重要概念和原则的起源与变化,分析美国宪法变化的动力、机制、形式和结果。作者认为,只有在我们对美国宪法的历史获得了一个比较清楚而准确的认识之后,我们才可能比较客观而有见地评论其利弊,并终领悟和把握其包含的(对美国人和对中国人的)历史启示。 作者提出:美国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宪法所创立的也是一个利益谈判和妥协的政治机制;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群体)因应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利用依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
法律职业,更确切地说,律师,在当今西方社会中,是否必然以“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的形象示人?公众对于律师这一职业的负面评价,和律师本身职业满足感的降低,是否是法律从业者无力改变的必然结局?迈克尔舒特教授这部作品从信仰的角度提供给执业律师和法学学生全新的看待这一职业的方式,即将其视作是上帝对人的“呼召”,并对如何处理从事律师职业与遵守基督教伦理之间的张力这一“难解”的问题给出了富有启发性的建议。
对于死刑这样一个极富争议的话题,从未在一本书上进行过如此有力度的针尖对麦芒的论辩。在此,著名的保守派欧内斯特·范·登·哈格与受人敬重的自由主义者约翰·P.康拉德,以两人的智识,语词的机锋和论证的力度,以及用亚瑟。金堡的话来说,“以学识,斯文的表达,以及学术的激情 ”,对死刑所固有的全部问题进行了一场论辩。 两位论辩者素以其严谨的学识以及截然不同却同样有说服力的文风而声名遐迩。欧内斯特·范·登·哈格是The Jewish Mystique和Punishing Criminals等著作的作者。约翰·P·康拉德的著作包括Justice and Consequences和inearofEach Other.他们的论辩将引起读者对于赞成或反对死刑的激烈的全新的看法。 除了本书话题的契合时机以外,见证两个伟大的头脑之间极具创造力的交锋所带给人的真正的启迪,则是本书价值之所在。
《美国警察管理与执法规范》主要研究美国警察管理和执法规范两大方面的课题。包括美国警察局组织结构及其职能分工,日常管理规范,美国警察的权利、义务以及奖惩、福利待遇,着装和*装备,社区警务及公共关系,以及美国联邦警察与州警察之间,以及各州警察之间的警务协调等内容。本书还介绍了美国警察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规范,如武力控制与使用, 逮捕、侦查与讯问,搜查、没收、证据,羁押犯罪嫌疑人程序,紧急情况处置,交通执法程序等内容。
本书在总结和归纳英美刑法的特点、英美刑法中犯罪的本质与分类等一般理论问题基础上,首先就英美刑法中确定刑事责任的基本要素、排除刑事责任的事由、其他影响刑事责任的事由以及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进行了总论性的探讨,然后,依次对英美刑法中的杀人罪、伤害身体的犯罪、性犯罪、财产犯罪、交通肇事罪、危害国家主权与管理的犯罪、妨害公共秩序、社会道德的犯罪等八类主要犯罪进行了探讨。有感于我国刑法学界对英美刑法研究匮乏,内容介绍落后陈旧,论著翻译晦涩难懂的现状,本书以内容介绍全面系统、使用语言通俗易懂、体系设置突出特点为宗旨,力图实现理论与实践结合,历史与发展结合,客观介绍与比较分析结合,从而展示给读者一个认识和了解英美刑法理论的全景式画面。
本书全面阐述美国联邦外国税收抵免制度的基本内容、运行机理及其立法价值取向,在讨论美国抵免制度法律背景的基础上,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美国抵免制度在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和维护美国税收管辖权上的矛盾和统一,继而探讨美国国内法所规定的外国税收抵免的具体条件和限额问题,后对如何借鉴美国经验、完善中国所得税法中的外国税收抵免制度提出建议。美国作为纳税人居住国如何在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同时尽可能地维护自身的征税权,两者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构成了本书贯串始终的话题。本书以研究具体规则为主要任务,但也力图在分析规则内容的基础上,追寻规则背后的根据、逻辑和原则并做理论概括。 本书适合从事经济法、税法和税收等学科的教学研究人员和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阅读,也对国际投资、税法和税收实务工作者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