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本书通过仔细分析亚伯拉罕.林肯的言行,成功描述了建立于美国内战基础上的新的宪法秩序。这一新的宪法秩序反映了林肯对于一些根本价值的向往,这些价值包括民族国家、平等、民主。同时,本书通过对美国内战前因后果的详细分析,以及对美国1787年宪法和内战后宪法的比较,指出内战和林肯重新定义了美国的民主。本书文笔流畅,论证充分,立意新颖,资料翔实,是本优秀的政治与法律图书。
《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 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纠正大家长期以来的认识。本书认为人们犯了一个祖先崇拜的错误,总是将美国权利归功于开国元勋们。本书通过对《权利法案》的逐一解读,认为开国元勋们起草《权利法案》的根本目标不是保护人民的权利,而是代表州政府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国元勋们虽然很伟大,但他们都是奴隶主,他们起草的《权利法案》沾染了奴隶制原罪的污点。而真正使《权利法案》发挥保护人民权利作用的,是后来的以宾汉姆为代表的人,通过第十四修正案,限制各州的权力,使得各州不得侵犯个人的各项权利。自此,美国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才真正有了保障,拉开了新的序幕。
本书记述了 1787 年至 1887 年间的美国百年行政法史。讨论在 1787 年至 1801 年的联邦党时期如何架构财政和税收部门、设立总检察长、设立行政课责机制、在普通法背景下进行司法审查。在 1801 年至 1829 年的民主共和党时代,如何实施禁运行政和土地行政、建构相应的内部行政控制体系。记述了在 1829 年至 1861 年的杰克逊时代,第二合众国银行的消解、公职轮替与行政组织的改革、蒸汽船规制的兴起。继而讨论了镀金时代的行政法、文官制度的兴起以及退役保障金裁决和禁邮令的实施。 本书让读者了解美国建国百年间行政和行政法的运作,揭示出一幅曾被遮蔽的美国公法史长卷。本书对我国行政法史、内部行政法、国家建构与行政法的研究亦不乏启示和借鉴意义,适合从事行政法学、宪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美国史、美国法和美国研究工作的读者
《美国少年司法》为犯罪学和少年政策分析方面的一本权威教材。其重点关注于独特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原则与政策。本书开篇介绍了青春期理念的创立,并以此为少年的类别划分或充分成熟前的部分责任阶段提供了一种正当理由。接下来的章节包含了对少年犯罪属性和少年犯罪法律政策的实证调查研究。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相关刑罚政策应当对减轻责任的理念予以认可,同时,少年政策应当强调小阻断并令成熟进程得以持续的利益。本书的结束部分将此核心观念应用于当前少年司法的五个特别问题领域:即少女怀孕、移送刑事法院、少数民族比例过大、少年枪支使用和少年杀人犯罪。 本书为犯罪学大师的一项综合性研究,是少年越轨、刑事司法和犯罪学等方面课程的理想教材: 阐明了现代少年司法的核心原则,并将这些原则与实践相结合。 向学生展示
20世纪初,阿根廷曾经是世界上为富有的国家之一。它吸收了大量的外资,经济发展迅速,国民收入颇丰。2001年年底至2002年年初阿根廷却经历了历*为严重的经济危机,一半国民陷入贫困境地。为了缓解危机的冲击,阿根廷政府宣布全国进人“紧急状态”,国会颁布《公共紧急状态法》。阿根廷实施上述措施一方面促使了阿根廷经济的复苏,另一方面也使参与阿根廷私有化进程的外国投资者遭受了巨额损失。为了挽回损失,众多外国投资者向国际投资仲裁庭提起了以阿根廷为被申请人的国际投资仲裁申请。截止到2010年年底,仅在ICSID体制内阿根廷便涉案49起,且这些案件多半与阿根廷经济危机有关。在已经作出终局裁决的案件中,阿根廷半数以上以失败而告终。阿根廷现象在ICSID体制内前所未有,即使在整个国际投资仲裁历史上也属罕见。 因此,刘京莲编著
美国是法律人统治的国度。十九世纪的美国,律师建立了初的法学院,法学院培养了新一代的律师,新一代的律师又成为美国自由的中流砥柱。本书从美国独立之初的著名律师与法学教授写起,沿着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威尔逊等开国元勋的足迹,讲述了美国法学教育从学徒制走向学院制的全过程。 美国的法学院,由学者型的律师所缔造;美国人的自由,是律师型政治家在继承。十九世纪美国的著名法学教授,如德怀特、兰代尔、库利、波默罗伊等人,皆为律师出身,他们在哥伦比亚、哈佛、密歇根、黑斯廷斯等校培养了大批绅士型律师。他们秉承人之自由天性,以律师和法学院为桥梁,维护着自由的国度。
本书通过讲述塞缪尔 雷波维兹的律师生涯中精彩、引起轰动的数十个辩护实例,描绘了他如何在法庭上多次绝地反击,给予控方当头一棒,以及他为这些案件做了哪些准备、如何调查证据、如何询问证人、如何将庭审的节奏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如何打动陪审团、遇到过哪些阻碍和挫折。
本书以给广大读者提供手资料为基本定位,因此,笔者对于案件的评论和观点全部都采取简明扼要的论点式提出,并不做长篇大论式的论述。由于这些案例的英文原文可以很容易在互联网上检索到,本书仅在附录部分列举了各个案例的英文名称,没有将英文判决书的原文列入本书。同时,为了便于广大读者对于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美国税法典》)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以更好地理解各个税法案例,本书在附录部分列出了笔者研究《美国税法典》的一篇文章,供读者参考。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著的《加拿大》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加拿大概况和法律体系;第二章加拿大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加拿大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加拿大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加拿大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加拿大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加拿大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加拿大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加拿大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本书讨论的是美国海关估价的法律和实践,笔者将用日立公司和美国海关之间一场历时十多年的法律战的案例说明在我们之前进入美国市场的其他亚洲企业与美国海关打交道时的遭遇,以及改变观念,重视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在美国经营的外资企业是多么重要。 笔者之所以不吝笔墨,详细地介绍日立案的经过,除了想说明外国企业打入美国市场、进入美国社会不易之外,还想说明,由于文化差异,日本人原来和我们一样,也是尽量远离“官非”,不愿以法律手段解决争端。日本企业进入美国之初,常常惊讶地发现在美国一次诉讼的花费就超过母公司在日本一年的法律服务费。从日立案可以看出战后50年的美国经营对日本人和日本公司观念改变之大。 愿上面的案例能给中国新一代企业家一些启迪。愿这本关于美国海关估价法律的书籍能对国内的法学
欢迎学习美国法律。 也许你是一个在美国学习的大学生或研究生,想要了解一下美国的法学院;也许你认为法律文化知识是学习经济、历史或哲学所必需的基础知识;也许你在欧洲、亚洲、非洲或者其他地方攻读法律学位;也许你早已经是在某些国家法律体系中培训出来的律师,但想要进一步了解美国法律;也许你已经来到美国法学院学习法律,攻读LL.M.学位;也许你是在网络提供的课程中学习和了解美国法的。 不论你的背景是什么,如果你正在寻找一种了解美国法的方法,这是一本适合你的书。 本书是对美国法律和多数美国法学院年所讲授的律师执业知识的总结,而且本书已尽量写成了对于没有接受过法律教育的读者也同样通俗易懂的教材。
本书讲述美国劳动法学的诞生历程。全书将 16 世纪后期到 20 世纪中叶的历史划分成四个阶段,分别对应诗法上的起、承、转、合。就每一阶段,分述其时代背景、制度发展和学术思潮,描绘重要立法、大案要案和思想交锋,刻画为劳动法律思想做出贡献的学者、法官和政治家。通过研究证明:劳动法学的诞生,既是工人运动、进步运动和新政运动等宏大社会运动的产物,又是形式主义、现实主义和法律过程学派等学术思想流派相互激荡的结果。在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本书总结美国劳动法学诞生的经验,为中国法治发展提供借鉴 .
本书通过对众多案例的引用,全面和简要地介绍了美国银行双重监管制度的由来,银行的种类、成立、业务范围、地域扩展、整顿以及银行国际业务等主要方面的法律制度。
周雅荣先生编著的这本《美国法律辞典(汉英双解)》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律和英语专业师生、律师、司法官员、翻译和研究工作者、涉外企业和驻美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赴美留学、创业和定居华人的参考工具书。内容包括学术性强的美国各门法律的术语,也涉及美国日常生活中与法律有关的用语。鉴于美国法律体系的渊源和路易斯安那州的特殊历史原因,本书还选编了若干主要在英国使用和存在于大陆法系内的法律词汇。全典共收词目及其相关词语一万五千条左右(包含缩略语等)。
加拿大地处北美,是西方七大工业国之一,在国际事务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加拿大早年曾是法国和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1867年建立联邦,1931年获得独立。加拿大的法律制度很有特色。在历史上,加拿大的法律制度受英国法影响很大,19世纪末以来,又受到美国法的强烈影响,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则长期保留着法国大陆法的特征。本书由8章内容构成,约24万字,分别对加拿大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主要法学理论、法的渊源和分类、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公法、私法、司法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进行了探讨。
在这本视角深刻的新著作里.德博拉·L·罗德超越了对律师的一般性批判,次对法律职业面临的结构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研究。作者为大部分英国人,特别是为律师们自己,提供了一个内行人对法律是如何发挥作用或者是如何失效的迷宫般复杂的认识、该书文笔优美,内容丰富,见解深刻,对辛普森案、斯塔尔调查裤重大家例均有论列,揭示了美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缺陷.提出了全面的改革方案。
破产法在中国接近四百家法学院中一直不是一个重头的课程,研究它的学者也不多。即便在我所属的中国政法大学这样一个法学学科比较齐全的学校,早先的破产法教学也是放在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课程当中的,在经济法专业学生的课程里,也穿插在企业法课程中讲解一些破产法的基本知识。破产法教学与研究的这种贫弱状况是与中国法学界对破产法是实体法、程序法还是特别法的争议相关的。由于过于重视破产法的学科属性,反而忽视了其存在的真正价值。 近年来,破产法的教学在许多法学院有了改观,至少在中国政法大学,有至少五名以上的教授在讲授破产法、比较破产法和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等课程。中国法学院对破产法这门课程起先的忽视和现在的重视完全是基于中国社会与市场转型而出现的一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的逐步深化,市
本研究认为集中性是美国联邦警察制度的本质特征。提出这一论点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目前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美国联邦政府绝不像人们以往所认为的那样是分权、分散的,而是具有明显的集权性质,但是具体到美国警察制度时,大多数学者仍然认为美国警察制度是分散的。显然,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美国联邦政府对具有国家暴力机器性质的警察制度不可能采用分权和分散模式,而只可能实行集中和集权模式。本书主要探讨美国联邦警察制度集中性特征的具体表现,即联邦警察制度怎样实现其集中性,并就联邦警察制度集中性特征形成的直接原因作了分析。本书的目的就是通过对美国警察制度集中性本质特征的揭示,引起国内学者对美国警察制度研究的关注,在借鉴美国警察制度的有益做法时不要只看到其形式上的分散特征,而更应该看到其集中性的本质。
知识产权一词是一组权利的统称。传统上,这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有关这三项权利的保护构成了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知识产权教科书及知识产权课程通常也都涵盖了这三项权利。在普通法国家如美国,除了通过制定法保护知识产权外,还通过判例法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一书从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制定法规定与判例法规则等方面,系统而又深入浅出地论述了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可以作为中国读者了解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读物。本书由专利、商标与版权三部分构成。其中有关专利的部分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专利保护的基础,其中涉及美国专利法的起源与发展,专利保护的基本原则,专利保护理论等问题;专利保护的对象,其中讨论思想与应用,法定范围,方法发明,三类产品发明的区分
在刑事审判中,量刑是法官基本的工作内容之一。根据案件证据认定的事实,在作出了“是否有罪”的判断基础上,对有罪的刑事被告处以适当的刑罚,是刑事法官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本书为法官审判技能培训丛书之一,是美国量刑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量刑政策,是美国刑事审判经验的总结,旨在通过刑事政策规范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自由度”。将其翻译并作为该丛书之一,可以为中国法官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提供范本和参考,为中国量刑自由裁量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量刑指南》是由1984年的《量刑改革法》专门成立的隶属于国会的“美国量刑委员会”提供,经国会审查后在美国联邦法院系统适用的量刑政策。1984年《量刑改革法》清楚地规定:指南的逐步完善将进一步强化惩罚犯罪的目的、威慑犯罪、剥夺犯
本书由乔治·华盛顿法学院教授Martin J.Adelman、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RandallR.Rader以及美国知识产权律师CordonP.Klancnik撰写而成,为美国超过40所知名大学法学院指定之教材.本书分为16章,完整介绍了美国专利法的基础理论、专利的取得、专利适格性、实用性、预期、法定阻却、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适当揭露、专利请求项、其他防御方法、侵权救济、国际专利法等,从专利权的取得到实施,涵盖知识产权相关法令规章及法院判例。本书适合作为大学教材, 同时也为律师、企业法务等相关领域的从业者提供了完整的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