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概论丛书:泰国法律制度概论》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泰国法律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并着重介绍了泰国的宪法、刑事法律、民商法、经济法、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律、司法制度与诉讼制度等内容。 《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概论丛书:泰国法律制度概论》共七章,包括:章泰国国家的形成与法律的产生,主要介绍了泰国国家的形成、泰国法律的产生、泰国的法律渊源、泰国的法律体系;第二章泰国的宪法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宪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泰国宪法的特点、泰国宪法的主要内容;第三章泰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刑法概况、泰国刑法的特点、泰国刑法的主要内容;第四章泰国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民事法律概况、泰国民法的主要内容、泰国商事法律概况、泰国商法的主要内容;第五章泰国的经济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的市
《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概论丛书:泰国法律制度概论》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泰国法律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并着重介绍了泰国的宪法、刑事法律、民商法、经济法、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律、司法制度与诉讼制度等内容。 《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概论丛书:泰国法律制度概论》共七章,包括:章泰国国家的形成与法律的产生,主要介绍了泰国国家的形成、泰国法律的产生、泰国的法律渊源、泰国的法律体系;第二章泰国的宪法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宪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泰国宪法的特点、泰国宪法的主要内容;第三章泰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刑法概况、泰国刑法的特点、泰国刑法的主要内容;第四章泰国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民事法律概况、泰国民法的主要内容、泰国商事法律概况、泰国商法的主要内容;第五章泰国的经济法律制度,介绍了泰国的市
本书根据版的日本六法全书,译出日本民法典(含施行法及附则)、不动产登记法、户籍法、建筑物区分的有法、借地借房法等民事法律共15件,全面反映了当今日本的民事法律体系。这种民事法律体系对正在完善民事立法的我国,具有相当大的借鉴价值。本书译者序中详细介绍了日本近代民事立灶的沿革,便于读者深入了解日本民法的发展史;书后附汉语拼音序的民法事项索引,便于读者检索。本书是从事对外经贸、外事、民事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和民法教研人士的工具书。
意大利刑事古黄学派创始人贝卡里亚的这部著作,篇幅不大但影响却极为深远,该书初版于1764年,是人类历史上部对刑罪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全书洋谥着伟大的人道主义气息,对刑讯逼供和死刑进行了愤怒的谴责,鼓吹刑法改革,力介罪刑相适应的近代量刑原则。本书问世后立即给作者带来了巨大的声誉,被译为多种文字,它对地俄国、普鲁士以及奥地利等国的刑法改革具有重大的影响。该书被誉为刑法领域里的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
瑞士是一个使用4种语言的中欧国家,一个重要的国际政治和经济中心,其人口的15%以上为外国人,跨国界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异常发达,特别需要一套完善、成熟和行之有效的国际私法规则和制度。瑞士国际私法法典共有200条条文,内容包括国际管辖权、法律适用、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国际破产、国际仲裁等,无疑是迄今为止世界各国的国际私法制定法中最为详备的一部国际私法法典。“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瑞士国际私法法典,以期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能有所启发,这既是本书的根本出发点,也是本书的主要宗旨所在。
《美国法律概况》介绍了联邦司法体制的历史及其组织机构、州司法体制的历史及其组织机构、司法权和决策的界限、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联邦法官等内容。
《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2》选取了新加坡、波兰、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保加利亚、巴西、俄罗斯、捷克、乌克兰和亚美尼亚等十个国家的十五部法律,目的在于为我国尽快出台非营利组织法提供丰富的可资参考的比较法材料。因为一部规范非营利领域的基本法律的出台不仅将填补法律体系中宪法与行政法规之间的法律断层,更有利于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生长和培育,促进中国公民社会的形成,并最终有助于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
《管理思想史(第二版)》共分为四篇。篇,“古代管理思想”,主要讲述了中外早期各家管理思想的内容、特点以及发展;此次修订精简了中国古代思想史部分。第二篇,“近代管理思想”,主要讲述了工业革命时代管理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以及科学管理理论、组织理论、行为科学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此次修订对部分管理理论的代表人物概述进行了修改。第三篇,“现代管理思想”,主要讲述了现代管理理论的产生背景、内容、特征及主要流派;此次修订对第九章管理过程学派的概述进行了修改补充。第四篇,“当代管理思想”,主要讲述了当代中西方管理思想的发展以及中西方当代管理思想的比较;此次修订对本篇内容未做改动。最后《管理思想史(第二版)》稿还附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大纲》,便于学生把握学习重点。
本书为一美国教育法研究,本书共12章,16开本。
《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所设例题系针对台湾地区“民法的重要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读者若能思考祖国大陆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而从事比较研究,探讨各种规范模式、解决途径及论证方法,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
这本书是对人类史十七个重要案件的叙述与思考。
钢良在中国土生土长,精通中国语言和文化,同时,他又曾在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学习,在美国生活工作了十数年。 除了多年从事律师业务之外,钢良曾担任美国联邦法院密西根州西区道格拉斯·海尔曼联邦法官的助理,从而获得了洞悉美国法律制度内部运作的宝贵时间。本书中,钢良以其亲身经历描述了法官助理工作,深入分析了海尔曼法官曾审理过的一些极富争议的案件,将他担任法官助理的经历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他对案件的叙述引人入胜且富有启迪。每一个案件都生动地展现了美国司法和法律教育制度的独特之处。本书将不仅是律师、法官和法律系学生们喜爱的读物。亦将引起其他阶层人士的兴趣。
刘成杰等编著的《日本商法典译注》是对日本的商法典条文的翻译,并在对日本重要商事法律术语的汉语翻译方式准确考证以及对日本重要商事法律制度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总则编以及商行为编逐条进行了详实的学术性注解。《日本商法典译注》是自2000年翻译出版的《日本商法典》之后的译注版本,吸收了法典十余年的历次修改,并结合其他商法单行法,通过学术性注解向读者呈现了一部立体、丰满、多面的法典全貌。相信这样一种外国法的研究形式,不仅能够使读者清晰、明白地看懂日本商法典的翻译条文,使读者较为全面地了解法典条文及其重要制度的立法背景,更为重要的是还能让我国法学研究者清晰地把握日本商法学界及实务界对法典条文及其重要制度的学术观点。
“仲裁”是按争议双方意愿所成立的一个独立评核机构,目的是进行审理并为案件提供一个经过理性分析的裁决,机构的成员称为仲裁员。仲裁员不由专业的法律人士担任,任何人员只要持公平、耐性和开放的态度,经努力后也可以成为的仲裁员。 《浅谈香港仲裁法》作者曾担任多年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通过其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知识,辅以案例,将“香港仲裁法”全面及简要地阐释出来,希望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非但学到有关的基本知识,更能在有机会处理案件时,将之善用,以达到有效而符合经济原则的结果。
本书主要介绍公司法,尤其是西方国家公司法的基本知识和总的概况。内容包括公司法的概念,各类公司形式的法律特征,设定公司的法定程序,公司的资金来源、行政管理,公司的联合、解散和清算以及外国公司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该书自成体系,内容较为全面,可作为国际经济法的基础教材,对于从事外经济法研究、实践和教学工作的研究人员,司法人员以及教学人员,大专院校有关系科的学生,对于从事外业务的公司经理、法律顾问和财会人员都有的参考价值。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思,是光辉的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纪伟人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以和平的方式推进了祖国统一大业,同时又保证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持久稳定和繁荣发展,并使之持续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积极作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日益丰富。事实证明,“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生命力,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因而是完全正确的。 港澳回归祖国,提升了全民族的凝聚力,增强了爱国主义热情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广大群众殷切希望进一步认识“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了解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澳门实行的具体制度和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的特点,以便增进见识,加强合作交流。为了适应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客观实际的需要,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