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涵盖财税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答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
本书涵盖公司相关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答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
本书涵盖刑法相关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答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
收录全面:全面收录相关司法解释及配套规定,且收录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文本。 案例指导:收录各领域指导案例或典型案例,并梳理条文序号。 附录实用:整理【条文序号对照表】,方便快速定位新法条文序号。 梳理条文序号:以页边码的方式,对本书中条文序号进行系统梳理,帮助读者准确找到对应最新条文。
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历次刑法修正案修改后的文本,就重点条文加注相关司法解释的延展规定、条文链接、典型案例裁判要旨,就条文的历次修订沿革做脚注标注。此外,还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历年修正案原文和立法解释,汇编现行重要刑事类司法解释目录,是学习适用我国刑法相关制度的实用工具书。
本书涵盖公安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
本书涵盖金融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答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调解、仲裁等方面作出规定。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本书按照简明、实用的原则, 结合国有企业人员的工作实际,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廉洁从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编写, 内容涉及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企业财务规范和审计监督、企业薪酬福利规范、国有企业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国有企业人员职务违法犯罪处置六个部分, 并且附录了相关的规定。本书既聚焦国有企业人员应知应会的廉洁从业知识, 可供国有企业在开展纪律教育、廉洁教育时学习使用; 也可作为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的案头工具书, 便于国有企业人员有针对性、有方向性地学习和查阅, 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法修订后,为方便广大读者了解新修订法律条文的重要变化,特推出本书,体例如下: 本次公司法重大修改条文的前后变化及修改背景。 对本次修订有重大变化的条文进行专业的注释解读。 对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几个公司法司法解释,增加适用指引。 关联度比较高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中的公司法案例。
本书收录《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法律一本通 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一本通》以主体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并附以相关案例,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读者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本书涵盖刑事诉讼法相关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答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
本书由作者2020年至2021年应邀参加天津新闻广播电台“民法典将这样影响你我”节目的发言稿编排而成。 本书以“为何需要《民法典》——民法中的人·权利·民法精神——人格权——所有权·用益物权——合同·担保——婚姻——继承一一权利保护”作为整体架构,将《民法典》中的知识分解为一百余个知识点加以展开。 具体而言,本书有以下四个特征: 通俗性。本书采取口语体,保持了电台口语广播稿的语言风格,努力做到通俗易懂。 趣味性。本书在讲解民法专业知识的同时,穿插、使用《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围城》《天龙八部》《简·爱》《傲慢与偏见》等小说中的人物及故事来诠释《民法典》的规定,以达到用故事释法、普法的目的。 时代性。本书以《民法典》条文为基础,较为全面地展示了民法新规定。 实用性。本书突出展现《民
本书涵盖司法解释与司法文件。书中收录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
本书收录*新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全文及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如《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使读者能够了解个人信息相关法律规定,维护个人信息权益。
本书涵盖财税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答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该法共七章,规定了总则、工会组织、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的经费和财产、法律责任、附则。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方便广大读者学习、了解相关规定。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优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为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入人民群众心中,我们特出版本书。本书包含2018年3月修正后的宪法文本,并附录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内容丰富全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0条第1款做出修改。取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设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规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修改后,本款的内容为: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