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本通 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一本通》以主体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并附以相关案例,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读者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系列之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组织编写,黄薇主编。本书内容,准确反映民法典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的基本内容。释义对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人格权编这七编的一千二百六十个法律条文进行详细的解读,解读内容全面具体,解读角度准确深刻,并且提炼法律条文主旨。文中还并附有民法典的调研简报及修改情况汇报等相关立法资料,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释义的标准文本。
本书收集了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和相关法规性文件,共18部分。每部分按照法律效力和发文时间编排,以便广大读者查阅。此外,本书还配有一张光盘,随书赠送给读者。
本书收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含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民法典7个新增+111个修正司法解释)、优选院发布的部分指导案例,全书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民事诉讼八个部分,编排合理,涵盖全面,是法律专业人员的推荐案头工具书。
人民法院在民法典施行前完成了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其中,废止了116件;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1件;与民法典规定一致,未作修改、继续适用的364件。同时,新制定了7件司法解释,这7件分别涉及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物权、担保制度、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建设工程合同等方面。除上述7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还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了修改。 本书收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含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民法典7个新增 111个修正司法解释)、院发布的部分指导案例,全书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民事诉讼八个部分,编排合理,涵盖全面,是法律专业人员的案头工具书。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著的《医疗纠纷》以专辑的形式,将解决各类纠纷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囊括在内,并对解决该类纠纷的主体法以注释的方式予以解读。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一册在手,读者即可掌握解决该类纠纷的主要法律文件。为方便读者使用,书中对主体法附加条旨,条旨的内容是对该条法律条文的概括,可便于读者快速找到自已需要的条文。另外,书末还附录了解决纠纷的图表或计算公式等内容,方便实用。
本书通过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解答,帮助公民解决日常生活中实用的法律问题,借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从而促成依法治国这一宏伟目标的早日实现。 本书告诉你: ·什么是过失犯罪?·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虚假广告罪?·什么是医疗事故罪?·逮捕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实施?·在什么情况下停止执行死刑?·结婚的法定要件是什么?·如何办理结婚登记?·什么是劳动合同?·为什么建立劳动关系要签定劳动合同?·什么是“工资谈判”?·什么是护照和签证?·对侵犯产权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女职工在就业时受到歧视该怎么办?·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深化党和 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批准的《 机构改革方案》,对广告法中职能部门进行调整,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深化党和 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批准的《 机构改革方案》,对广告法中职能部门进行调整,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注:书籍颜色、尺寸、重量以收到实物为准。(本店提供图片仅供参考)
1.主要内容:本书内容全面权威,收集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等,共121件,分为综合、就业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职业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农村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调解仲裁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共十五部分。 2.主要特点:本书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政策连续性强,特别适合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长期保存,以备工作查阅。 3.选题价值:本书的持续编辑出版是出版集团服务部中心工作的具体举措,通过该书的出版发行也进一步提升了出版集团的品牌影响力。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该法中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具体规定了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