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则被视为公法的“帝王原则”,当下在全球广泛传播中面临适用危机。为了消除合比例性分析存在过大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弊端,应当通过适度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构建多元审查基准等路径,不断推进比例原则的准确化,但又不能过度限缩合比例性裁量而妨碍个案正义的灵活实现。本书跳出了大多以司法为中心的法学传统研究范式,从立法者、行政机关、法院、权利人等多元视角,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充分参考德语、英语、中文等国内外大量一手文献,首次全面从公私法角度系统构建了比例原则适用的方法论体系。
本书以《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制度主线,阐述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尚不平衡不充分的超大型单一制国家里:法院系统与中国共产党、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党政体系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互动,进而形成组织架构、人事经费、支持配合、制约监督上的制度关联;作为优选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监督指导全国3500多家下级法院,如何实现司法政策“自上而下”的有序传导,并在此过程中“轧平”地域与发展上的差异;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又是如何与党管政法、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政治原则融为一体,形成有别于其他国家的制度特色和制度优势。除了介绍现行文本、起草情况、运行实效,本书力图还原制度的形成过程、回溯改革的来龙去脉。经过这样的还原回溯、史实比对,可以发现:当下习以为常的概念或表述
本书是一部关于美国著名法官勒尼德·汉德的传记,精湛、感人地讲述了这位杰出法律人的一生。 勒尼德·汉德(Learned Hand,1872—1961),是与约翰·马歇尔、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路易斯·布兰代斯、本杰明·卡多佐齐名的美国著名法官。他出生于纽约一个法律家族,祖父和父亲都是著名律师。汉德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后,先从事了13年律师工作,并在奥尔巴尼法学院任教。汉德于1909年开始担任法官,直至去世,在 52 年的法官生涯中,汉德法官作出了 4000 多份判决,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经典判例层出不穷,著名的汉德公式就是他在一起海事案件裁判中提出和创立的,被视为法律经济学的经典代表。汉德也是现代法律解释方法的先驱,他在侵权法、专利法、海事法和反垄断法等专业领域为司法裁判的技术和准确度树立了长远的标准。 汉德的一生,经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是宋慈对命案检验重要性的总结。 本书以清代为例,以考证的笔法展现了中国古代命案检验这一对于当代读者而言久远、陌生,却又在想象中有几分熟悉的历史场景。书中呈现了清代命案检验的工作标准、检验技术较过去朝代的发展变化、检验如何具体进行、官员与仵作等检验参与者在其中如何分工,以及对于当事人不服检验、官仵错误检验等情况的官方处理规则。而这一与当今法医工作具有明显差异的体系,不仅与当时的制度,更与古人对身体的不同理解有着深刻的联系。
本书是何家弘教授潜心刑事司法研究四十余年的集大成之作。作者以“通识课”的形式,将刑事司法在中国的缘起、发展及未来,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娓娓道来。本书分为基础、转向和改良三个篇章,每个篇章又按照小专题的形式分成数讲。在每一讲中,作者都介绍了推动法治发展的大案要案,以及亲自办理、参与论证的典型案件,以此勾勒出刑事司法制度建设、理念演进以及实践应用的宏大场景。本书每一讲结尾都配有何家弘教授的总结录音以及学生对谈,是一本可以“边读边听”的书。
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学家杰弗里·R.斯通积十余年之功完成的重要著作,是讨论美国法律与性道德之间历史演变的一部专著。全书共分六编,20章;从历史的角度叙述了从古代、启蒙时代到20世纪中叶的性观念演变史;评述了联邦优选法院在几个重要的性议题(包括避孕、堕胎、性少数、淫秽作品问题等)上的审判史;详细分析了在性议题方面的几个重要判例,如米勒案、赛缪尔·罗斯案,以及罗伊诉韦德案;追溯了随着环境、价值观、道德观和社会共识的不断改变,法律在性观念、性议题方面所发生变化的根本路径。
《行政上的主观法与法关系》由(日)山本隆司著
本书以经济法为实证来论述规则之治这一法理学上重要的概念,尝试对规则如何通过运行实现法治进行详尽的探讨。经济法最典型、最集中地反映了规则之治,规则之治运行的方式也是经济法的核心体现。笔者思考规则之治适用背后的规律,将经济法作为研究规则之治的手段,对规则之治的要旨提出对应当下中国社会经济实践的创新观点。对此,经济法深刻展现了规则之治政策性及博弈性的内涵。规则之治的理念符合当下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客观条件对通过规则治理自觉能动地实现良序善治的迫切要求,也顺应了实践中经济法治与生产关系之间错综复杂的交可关系,只有适用和执行既合理又合法的规则才能够建立起法律秩序的有效性,从而实现公正的规则之治暨良序善治。
内容简介
《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研究》作为具有较强程序性的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李惠阳的研究与一般从程序角度进行的研究不同,主要是从实体法的角度展开的,颇有新意。作者在对商主体登记的历史变迁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商主体的复杂性与抽象性所带来的交易安全问题是商事法所必须面对并解决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商主体的营利性使商主体自身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另一方面,这种演变又使商事交易安全受到了威胁,致使商主体的营利目的无法保证。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恰恰就是把商主体从复杂变成简单,由抽象还原为具体的方式。而这一登记法律制度的核心正如作者在《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研究》结论中所指出的,公示是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的核心。一方面,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的主要目标——保障商事交易安全和提高商事
《行政诉讼调解》力求全面、准确、深刻地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剖析,从行政诉讼调解基本理论入手,对行政诉讼调解的内涵、性质与定位,理论基础,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行政诉讼调解》还特别重视比较研究,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相关理论和实证法进行了细致比较,结合中国实际,对中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目标模式、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立法架构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立法设想。这些建议和设想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书整理汇编了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间,38个重点省市的人民法院审结的共2170个劳动争议案例的裁判文书,就其主要的争议点及裁判观点分九大主题、以问答的形式做了梳理、提要,每个裁判观点后附具体的判决文书号方便查找。聚焦个案重点难点,梳理法院裁判规则,探究类案裁判思路,是涉劳动争议全面实用的案例工具书。
核心设施理论是反垄断法中历史悠久又充满争议的领域。核心设施理论存在的必要性、救济的可行性以及如何界定核心设施是该领域最为重要、并相互关联的三个部分。李剑所著的《反垄断法核心设施理论研究》对其的研究,集中地体现了如何理解反垄断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如何在反垄断法制度框架内平衡投资激励与开放市场,如何构建新的实施体系以更好实现反垄断法目标等有意义并有趣的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与少年司法制度创新》内容包括: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风险因素及预防对策、药家鑫事件折射出的教育问题、我国未成年人亲职教育问题、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问题、我国未成年人帮教制度与司法救助、我国涉诉未来成人心理疏导与心理测评、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中的帮教责任。
《行政诉讼30年:亲历者的口述》是对行政诉讼30年辉煌历程的回顾,以时间轴为主线,忠实地描述了22位亲历者的口述经历,回顾了《行政诉讼法》立法中的艰辛,记录了我国《行政诉讼法》从无到有,到行政法律规范、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的逐步完备,以及行政审判制度的艰难创立到现在的蓬勃发展。
《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程序性保障及审查》以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为出发点,在充分考虑我国鉴定意见证据能力问题的困境之后,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并从程序角度提出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的措施。其中,特别就鉴定人隐蔽出庭作证制度、鉴定意见证据审查的新模式——专家陪审员制度予以充分介绍。
《刑法综览(修订5版)》包括总则与分则。总则部分,重点论述刑法导论、刑罚论、犯罪论体系、规范上的犯罪分类、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不作为犯、过失犯罪、未遂犯、犯罪的参与、错误、竞合等专题。分则部分,侧重对侵害个人法益罪的研究,内容包括导论、侵害生命的犯罪、侵害身体的犯罪、侵害自由的犯罪、妨害性自主罪、侵害人格的犯罪、妨害秘密罪、盗窃罪、抢夺强盗与海盗、诈欺罪、背信与侵占、恐吓取财与掳人勒赎、重利罪、赃物罪、毁损罪、公共危险罪、伪造罪、妨害风化罪、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妨害司法罪等。《刑法综览(修订5版)》作者运用明晰、透彻的语言,精要说明刑法的基本概念,对于深奧晦涩的刑法理论进行简洁清畅的解读,每一思索,无不注重对于生活和社会的体察和关切。
《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于2005年初次出版,《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融合了外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中国信托法的实践,资料翔实,研究深入,是信托法研究的书目之一。同时,《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也被一些政法院校作为研究生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时隔十年,作者何宝玉再次精细地梳理信托法的学术成果,总结了信托法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对《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进行了系统地修订,相信对信托法理论研究、司法实践和信托法的修改完善都有很强的参考意义。
《该当量刑概论》由(德)安德烈亚斯·冯·赫希著
本書從法典與司法角度研究唐代法制。“法典編”按編年梳理了天唐玄宗天寶之前修撰法典的史實,修訂或補充了一些法典佚文;“司天法編”討論訴訟制度中的“辯”與“款”、訴訟文書中的辭、牒、狀,天司法官員中的司法參軍和大理評事,以及有關“嚴刑”天“法治”等相天關問題;“《天聖令》編”揭示《天聖令》中有關社會生活史的新資料,天探討《雜令》特點,歸納唐令復原八種情形,總結出一些復原規律;“附天録”指出并分析了唐代法律典籍整理及出土法律文獻存在的一些間天題。全書既有詳盡考辨,也有宏觀議論,充分利用出土文書和石刻天墓志是本書的重要特色。
本书通过整理全国各级法院已生效的融资租赁案件裁判文书,总结、归纳具体的裁判经验、思路和尺度,同时结合《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精神、审判业务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著述、目前审判实务中的主流观点等对案例进行透彻的分析,是法律工作者办理融资租赁案件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早在黄帝时期,中华法制文明的曙光便已投射在中华大地上。自夏朝立国,迄至末代王朝——清朝的覆没,经历了四千多年有文字可考的、没有中断的历史发展过程。就中华法制文明而言,其特殊性、完整性、包容性均为世界法制文明史之最。中华法制文明史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概述如下:重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重尊卑伦序,引礼入法;重以德化民,德法共治;重安人宁国,移风易俗;重九族相亲,协和万邦;重法为治具,彰善瘅恶;重天人合一,中平和谐;重文化渊源,百家争鸣;重理性思维,鉴古明今……在新时代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中华法制文明将发挥其创造性的史鉴作用。
行政决策法治化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个课题。本书的现实意义在于,培育现代行政决策法治观,构建现代行政决策制度与机制,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学术意义是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有关行政决策的参与式民主法律机制理论,是拓展行政法学研究视角的一个尝试。